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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产品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3、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系统性风险。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公司财务部门需及时跟踪现金管理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阳光乳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阳光乳业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 备查文件

  1.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09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直接送达的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爱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该议案,并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刘永平先生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将内部控制管理覆盖到公司所有重大方面,并保证贯彻落实执行。公司经营管理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规范的管理体系,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经营风险能够有效预防并及时发现、纠正提供有力保障,对编制真实、准确和及时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1月-12月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

  告》全文和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后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04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9号)核准,公司2022年5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7,070万股,发行价为9.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8,822,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46,497,249.05元,余额为人民币622,324,750.95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1,525,150.9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0,799,6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5月16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22]7663-9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513,138.65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56,152,332.24元,本年度使用16,360,806.41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72,513,138.65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39,614,285.96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00,799,600.0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1,327,824.61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支行200753526415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1502208229300092653账户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云谱支行36050154015809688888账户三个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监事会和总经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5月1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支行,账号200753526415,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余额为200,000,000.00元,存款到期日2024年6月30日,利率2.0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云谱支行,账号36050154015809688888,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余额为100,000,000.00元,存款到期日2024年6月29日,利率1.9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账号1502208229300092653,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余额为50,000,000.00元,存款到期日2024年7月11日,利率2.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

  附件1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14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2023年一季度大幅减少175.94%,主要原因是:2024年第一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高于2023年同期,其中主要是2024年第一季度为购买生鲜乳等原材料按合同支付了预付款。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于2024年2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776,800股,增持金额人民币8,120,518.44元。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阳光集团计划自 2024年2月7日起6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2024年2月6日增持金额),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阳光集团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截止本报告期末,阳光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337,800股,增持金额14,041,806.44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胡霄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艾剑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荣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胡霄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艾剑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荣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胡霄云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02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823,647.33元,按《公司法》相关规定计提盈余公积12,791,047.89元,2023年度可分配利润为103,032,599.44元。2023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76,583,487.61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44,301,511.44元,以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标准,公司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6,583,487.61元。

  结合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和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266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拟现金分红总额为45,225,600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05%,占公司2023年度可分配利润的43.8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制定的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本预案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06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授权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总体方案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9号)的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7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4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6,882.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802.2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0,079.96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所”)已于2022年5月16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7663-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60,079.96万元,计划投资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属于项目建设期,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实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相关规定,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投资决策与实施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他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后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阳光乳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阳光乳业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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