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04月0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04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卞勇先生主持,本次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发展情况,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 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高质量地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预计的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确保公司资金运营安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3年业绩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作废。上述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
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 授予数量:284.7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2,000.00万股的2.37%。
4、首次授予人数:211人
5、首次授予价格:9.56元/股
6、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不得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以2021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定比2021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系数比例,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以上“营业收入”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为准(下同)。
根据上述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各批次业绩考核指标与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触发值,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未能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具体如下: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如激励对象当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即考核分数S<70),则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零。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权益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以后年度。
(二)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0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6月1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6月16日为首次授予日,以9.56元/股的价格向211名激励对象授予284.70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3年0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0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归属条件未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需同时满足对公司层面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全部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归属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二)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
1、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9人离职,1人被免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2.39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181人调整为171人,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原181.09万股调整为168.70万股,作废12.39万股。
2、鉴于公司2023年业绩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规定的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171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二个归属期拟归属的合计72.30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4.69万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作废。上述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3年业绩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作废。上述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金春股份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及已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办理指南》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4、《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273,126.5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907,987.8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73,075,033.4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61,641,354.32元。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1,641,354.32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为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2,995,809股后的股份117,004,191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530,377.19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后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资金安排,为支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保证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确保公司资金安全,2024年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额度(包括年度内已经办理的授信额度),以随时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等。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向合作银行申请融资。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上述银行授信融资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质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金春股份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自律处分1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晓奇,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盛锂电、金禾实业、兴业股份、富士莱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亚,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建研设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郭静,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蒙,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大地熊、国力股份、华塑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相关人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黄晓奇、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亚及郭静、项目质量复核人王蒙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高质量地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2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重新界定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将使得2022年度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1,768,580.83元,其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1,768,580.83元。2022年度受影响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使得该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税后金额减少1,768,580.83元。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5月6日(星期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南京北路218号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将作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7日—8日8:30-17:00。
2、登记地点:安徽省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南京北路218号金春股份证券部。
3、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南京北路218号金春股份证券部
邮编:239000
联系人:单璐
电话:0550-2201971
邮箱:shanlu@ahjinchun.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本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877”,投票简称:“金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经第一次有效票为准。如果股东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0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系统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5月1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出席股东或股东代表按照表决意愿在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栏内划勾确认。请勿同时投出“同意”、“弃权”或“反对”意见之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意见,否则该表决票作废。
2、填票人对所投表决票应签字确认。
3、请正确填写表决票。如表决票有遗漏、涂改或差错的,出席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在投票阶段向工作人员领取空白表决票重新填写(原表决票当场销毁),否则该表决票作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公司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预计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接受滁州金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辰置业”)住宿、餐饮、会议服务等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2、预计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辰置业销售产品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
3、预计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为爱乐甜(滁州)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爱乐甜”)提供房屋及场地租赁、水电服务等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
4、预计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接受滁州金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祥物流”)货物运输、装卸服务等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
5、预计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接受来安县祥瑞运输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瑞运输”)货物运输、装卸服务等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乐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此项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辰置业、滁州爱乐甜、金祥物流、祥瑞运输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外,上年度公司与关联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设备、机配件转让)85.88万元。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说明
(一)公司名称:滁州金辰置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207723653XG
注册资本:40,000万元整
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新安镇来安大道141号
成立日期:2013年09年05月
法定代表人:杨迎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装饰、装潢;餐饮、住宿服务;室内休闲健身、游泳场所、歌舞厅娱乐服务;体育用品、日用百货、食品、服装、鞋帽、箱包、卷烟零售;房屋租赁;普通货物仓储(除危化品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辰置业总资产48,086.14万元,流动资产29,300.20万元,负债总额14,558.61万元,所有者权益33,527.52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32.03万元,净利润-1,330.73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金辰置业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最近年度财务状况正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约定的能力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二)公司名称:爱乐甜(滁州)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2MA8NAJYN3X
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经济开发区南京北路218号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9日
法定代表人:马镇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调味品生产;食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滁州爱乐甜总资产4,447.05万元,流动资产2,933.60万元,负债总额3,452.60万元,所有者权益994.45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511.82万元,净利润100.90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杨乐先生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滁州爱乐甜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诚信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三)公司名称:滁州金祥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2MA2Q3NL311
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经济开发区环城西路北6号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0年30月
法定代表人:杨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歌舞娱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停车场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日用百货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健身休闲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祥物流总资产8,917.31万元,流动资产954.68万元,负债总额2,280.74万元,所有者权益6,636.5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54.26万元,净利润177.71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系
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迎春先生的侄子、侄女共同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金祥物流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诚信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四)公司名称:来安县祥瑞运输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27389275746
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东大街132号
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王飞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2类2项;2类3项;3类;3类;4类1项;4类2项;5类1项;6类1项;8类;危险废物);化工产品购销(不含危险化学品);保险兼业代理;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祥瑞运输总资产11,555.04万元,流动资产4,918.25万元,负债总额8,925.44万元,所有者权益2,629.60 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622.47万元,净利润946.50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系
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迎春先生的侄子、侄女共同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祥瑞运输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最近年度财务状况正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约定的能力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日常经营需要,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该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预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系实际经营业务开展所需,有利于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合理配置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更好地开展主营业务。关联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审计报告、发行人的三会决议及记录、发行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等资料,检索相关关联方的基本工商信息及公告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春股份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对该事项已经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金春股份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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