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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22         证券简称:箭牌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丰富的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谨慎研究、综合评价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聘期为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侯光兰先生,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陈莹女士,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植玲女士,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2家,近5年未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指2024年度)审计费用19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较2023年度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对信永中和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对信永中和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对信永中和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本次续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质量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报备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5、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1322         证券简称:箭牌家居        公告编号:2024-024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最新要求,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构成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谢岳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经董事长谢岳荣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谢安琪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饶品贵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李胜兰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1322         证券简称:箭牌家居          公告编号:2024-025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箭牌家居”或“公司”)已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在佛山市顺德区箭牌总部大厦2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志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八、监事会工作情况”等内容。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因此,我们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属实、完整,公司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事项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及申请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修订,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1322          证券简称:箭牌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7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箭牌家居”)董事会就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977 号)核准,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96,609,51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68 元,募集资金合计 1,225,008,675.56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承销及保荐协议》,公司应支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保荐费 45,750,260.27元及对应增值税 2,745,015.62元,公司募集资金扣除相关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后的余额 1,176,513,399.67 元,已于2022年 10 月 20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另扣除律师费用、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用于本期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费用 23,385,513.39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55,872,901.90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对以上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 XYZH/2022SZAA5B0001《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529,267,873.90元,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利息收入累计1,532,338.81元,银行手续费支出累计867.92元。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40,246,879.77元。2023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97,570,459.18元,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利息收入9,833,261.58元,银行手续费支出4,895.10元,因注销补充流动资金专户转出利息147,526.42元。具体存储情况详见附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有关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施管理。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乐华恒业厨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业厨卫”)、全资子公司肇庆乐华恒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业五金”)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户管理。 2022年10月3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恒业五金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季华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恒业厨卫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和格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任何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说明:1、上述余额均包括账户产生的利息以及现金管理(协定存款)收入并扣减手续费。2、(1)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支取完毕,公司已于2023年3月办理完毕该募投项目对应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营业部(账号:636694384)的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结转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147,526.42元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中信证券与上述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2)公司募投项目“智能家居产品产能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于3个专户,其中专户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从支行(账号:801101001316459037)及专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营业部(账号:8110901012101491123)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分别于2023年8月、2024年3月办理了销户手续。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乐华恒业厨卫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上述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757.0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录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加快项目建设,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依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31,228.23万元,并以自筹资金支付相关发行费用6,870,057.81元。2022年11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31,915.24万元,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22SZAA5F0003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置换已于2022年11月完成,以自筹资金支付相关发行费用置换已于2023年3月完成。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11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7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协定存款等现金管理收益为9,830,629.56元。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恒业厨卫及恒业五金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期限具体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说明:1、上述结算账户均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上协定存款等现金管理均为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的操作。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各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包括利息收入并扣除各项手续费。2、2023年4月,恒业厨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的原《浦发银行市场化活期存款业务协议》到期并进行了续签,年利率调整为2.5%,其他条款未作变更。3、“存储募集资金金额”是指期初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预计年化收益率”指最新协议中所约定的。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募集资金账户8110901012101491123的单位人民币结算账户存款于2023年11月10日到期且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已于2024年3月办理了销户手续。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5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7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此,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通过存款协议方式存放。

  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累计余额为人民币440,246,879.77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及进度安排,以及为更好发挥募集资金投资效益,保障募集资金更加合理运用,更好的保护股东利益、实现股东回报,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将募投项目“数智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智能家居研发检测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期限从2024年10月20日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1322         证券简称:箭牌家居         公告编号:2024-022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24,750股,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8.95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2、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70,122,000股调整为968,597,250股。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箭牌家居”或“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已离职或已提出离职申请而即将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所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524,750股限制性股票。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5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2023年5月1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3年5月2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司独立董事饶品贵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6月13日(周二)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3年5月20日至5月29日,公司在内部OA公告栏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个别员工向监事会询问了激励对象的确定规则、流程等情况,对此,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并就相关问询进行核实或回复,通过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公司监事会未发现有关激励对象人员存在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情况。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就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于2023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23年6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获得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7、2023年6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8、2023年7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合计173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450.92万股,授予价格8.95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3年7月19日。

  9、2024年4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拟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1、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根据《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以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且以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此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根据《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173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52,760股。

  2、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情形,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并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已提出离职申请而即将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剩余限制性股票171,990股。

  综上,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24,7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72%。

  (二)本次回购价格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具体规定如下:

  “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规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

  回购价格=经调整后授予价格×(1+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的天数÷365天)。

  注: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含当天)起计算利息到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不含当天),不满一年按照六个月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一年不满两年按照一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两年不满三年按照两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9.13元/股调整为8.95元/股。

  综上,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8.95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预计为13,785,819.09元(具体金额以回购价款支付日金额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其他说明

  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注销程序较多,时间周期较长。故在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结束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70,122,000股减少为968,597,25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说明:(1)本报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3)以上股本变动情况仅考虑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实际变动结果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将冲回部分已计提的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具体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减少注册资本、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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