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96 证券简称:长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4-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5,806,984.7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55,283,567.96元,减去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4,935,764.66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2022年度现金股利10,685,923.30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75,468,864.74元。
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9,357,646.6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73,877,378.34元,减去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4,935,764.66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2022年度现金股利10,685,923.3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07,613,337.01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07,613,337.01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后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06,859,23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9,600股后的股份总数106,829,633股初步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人民币42,731,853.20元(含税)。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06,859,23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9,600股后的股份总数106,829,633股初步计算,公司拟转增42,731,853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自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保持现金分红比例、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会导致转增金额超过2023年期末资本公积金中股本溢价余额。
以上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尽可能综合考虑公司发展与投资者的利益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1296 证券简称:长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4-020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
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江材料”)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铜梁有限公司“环保覆膜砂生产及铸造废砂循环再生资源化项目”和重庆长江造型材料常州有限公司“新建年产砂芯7.2万吨、CCATEK环保覆膜砂7.92万吨项目”结项;同意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仙桃有限公司“环保型覆膜砂及铸造废砂再生生产项目”和十堰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环保覆膜砂生产和循环再生砂处理项目”终止,并将上述四个募投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22 号)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55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5.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25,258,000.00 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54,5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8-4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孙)公司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铜梁有限公司、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仙桃有限公司、十堰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重庆长江造型材料常州有限公司、湖北荣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2024年1月3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科园路支行(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03月31日,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子公司十堰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其子公司湖北荣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湖北荣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完成税务清算和银行账户注销。
三、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0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①十堰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环保覆膜砂生产和循环再生砂处理项目”由其全资子公司湖北荣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实施,2023年十堰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其子公司湖北荣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并于2023年8月完成湖北荣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注销手续。
②根据公司2022年3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按照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及资金需求,逐步向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拨付借款或增资款,专项用于募投项目,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集中在公司募集账户进行现金管理,因此利息、现金管理收入、手续费合并计算。
③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
截至2024年03月31日,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铜梁有限公司“环保覆膜砂生产及铸造废砂循环再生资源化项目”、重庆长江造型材料常州有限公司“新建年产砂芯7.2万吨、CCATEK环保覆膜砂7.92万吨项目”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及预定设备产能。项目建设完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较早就规划并立项了募投项目,但因公司上市进度影响,从募投项目立项到实际投入间隔时间较长。在此期间,公司对核心的覆膜砂生产和铸造废砂再生设备不断进行研发和技术改进,推出的新设备无论在生产能力、设备效率、节能降耗和适应性指标上均有大幅提高,设备的制造成本降低,从而节约了募投项目中设备的建设支出。
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多种方式合理降低成本费用。同时,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
五、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情况
1.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仙桃有限公司“环保型覆膜砂及铸造废砂再生生产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额8,829.51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8,800.00万元。截至2024年03月31日,已完成厂房建设、8T废砂生产线1条等,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金额合计3,669.29万元,占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比例为41.70%。
2.十堰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环保覆膜砂生产和循环再生砂处理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额8,253.00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7,500.00万元。截至2024年03月31日,已完成厂房及附属配套建设等,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金额合计3,831.94万元,占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比例为51.09%。
(二)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
1.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仙桃有限公司“环保型覆膜砂及铸造废砂再生生产项目”
项目建设地位于湖北省仙桃市,主要生产铸造材料系列产品及铸造废砂的再生生产,产品用于汽车零部件的铸件生产。项目毗邻武汉车都,通过项目产能的建设能为周边的汽车零部件系列的铸造件企业提供覆膜砂并提供废(旧)砂再生处理。
随着近年来汽车行业的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对仙桃市及周边的传统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带来较大影响。传统的商用车受经济景气度影响出现产量下降,导致上游零部件行业的产量不足。乘用车领域也受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影响,零部件供应企业的产品结构、地域分布发生了较大变化。以上原因导致原计划项目所依托的目标市场——仙桃市及周边的砂型铸造生产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总体产量有较大下滑,周边企业对铸造材料和铸造废砂再生的市场需求不足。
用于油气开采行业的压裂支撑剂产品,由于下游客户(中石油、中石化等)部分区域开采计划、开采方式均进行了调整,页岩气的压裂开采更多的在西南片区(四川、重庆)等区域进行,同时近几年支撑剂的价格也逐年降低,从成本角度考虑,仙桃项目加工后再供应西南片区市场,已经不具备优势。因此,仙桃项目的支撑剂生产量也逐年减少。
根据以上情况,市场格局的变化已经使得原规划的仙桃项目目标市场容量大幅减少,项目已建房屋和1条8T废砂生产线,加上原有的设备,总产能已经能满足仙桃本地及周边市场的需求。
为了科学地调整经营发展计划,合理运用项目资金,公司对周边市场进行了调研了解,对行业趋势作出研究判断,并基于规避风险、谨慎投资的考虑,拟终止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仙桃有限公司“环保型覆膜砂及铸造废砂再生生产项目” 的后续实施。
2.十堰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环保覆膜砂生产和循环再生砂处理项目”
项目建设地位于湖北省十堰市,原东风商用车所在地,周边铸造企业众多,铸造用覆膜砂和砂芯需求量大,对应的废(旧)砂再生需求也较大。项目规划进行覆膜砂、再生砂、砂芯的生产,以满足相应市场的需求。
但近年来市场发生较大变化,该项目的主要客户受经济周期波动和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对传统燃油车冲击的双重影响,产销规模均有不小的下滑,配套的铸造企业也下调了相应的产能规划。同时,新能源汽车对轻量化的需求导致部分汽车零部件生产转为有色金属压铸,减少了覆膜铸造砂等铸造材料的使用和相应铸造废砂的再生需求。
随着国际新兴市场的崛起和大型跨国企业的产能布局调整,全球产业和供应链结构也发生了深刻变化,2022年我国铸件产量触顶下滑4.7%,国内基建和地产投资进入下行周期,国内外商用车市场规模缩减,十堰项目覆盖的商用车铸件制造企业也随之受到影响,铸造材料和铸造废砂再生的市场需求不足。
综上所述,市场格局的变化已经使得原规划的十堰项目的目标市场容量大幅减少,十堰公司原有的产能已经能够满足十堰本地及周边市场需求。
为了科学地调整经营发展计划,合理运用项目资金,公司对周边市场进行了调研了解,对行业趋势作出研究判断,并基于规避市场风险、谨慎投资的考虑,拟终止十堰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 “环保覆膜砂生产和循环再生砂处理项目”后续实施。
六、结余募集资金的安排
鉴于募投项目已结项和终止,为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更好地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将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5,781.06万元(最终转出金额以银行扣收手续费、结算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后的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铜梁有限公司“环保覆膜砂生产及铸造废砂循环再生资源化项目”和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常州有限公司“新建年产砂芯7.2万吨、CCATEK环保覆膜砂7.92万吨项目”募投项目其铺底流动资金2,046.48万元和1,296.87万元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要求支用,待铺底流动资金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仙桃有限公司“环保型覆膜砂及铸造废砂再生生产项目”、十堰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环保覆膜砂生产和循环再生砂处理项目”终止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募集资金专户全部注销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孙)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随之终止。
七、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项目投资风险,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4年4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4年4月19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目前市场情况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审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项目投资风险,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长江材料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项目投资风险,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长江材料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1296 证券简称:长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4-022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1]2021-2023年度,签署川仪股份、万里股份、博腾股份、正川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23年签署永新光学、道明光学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贵航股份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贵航股份2020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105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在审计工作中保持独立性。为维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稳定性、持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1296 证券简称:长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4-023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江材料”)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使用额度(指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前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经审议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2.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把控,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3.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指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上述拟购买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考虑资金的闲置时间和数量等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财务部门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三、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且现金管理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利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使用额度(指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意见:同意。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1296 证券简称:长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4-025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人员办理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1296 证券简称:长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4-026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
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议案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若启动小额快速融资事宜,董事会需在规定时间内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1296 证券简称:长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4-027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准则解释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回租交易的会计处理。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于2024年1月1日开始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施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1296 证券简称:长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4-021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R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6,829,633股(扣除回购股数29,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是国内大型专业覆膜砂生产供应商及废(旧)砂资源化解决方案提供商,具备以下能力:原砂开采与加工,铸造用覆膜砂、砂芯和铸造辅料生产,铸造废(旧)砂再生技术和设备的研发生产,压裂支撑剂生产。形成了原料自给、产品生产及延伸制造、铸造废(旧)砂循环利用的一体化综合服务优势。
公司主营业务为铸造用硅砂、覆膜砂和砂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铸造废(旧)砂再生技术和设备的研发、生产;压裂支撑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铸造用砂主要用于汽车、摩托车、内燃机、农业机械、工程机械等行业的铸件生产;压裂支撑剂用于石油、天然气和页岩气开采。
(二)主要产品
1.原砂
原砂是铸造生产中造型用的最基本的材料,其中应用最广泛的是石英砂(俗称硅砂),石英砂以外的原砂通称为特种砂,包括:锆砂、烧结镁砂、铬铁矿砂等。
公司在内蒙古通辽市设有子公司后旗长江和长江矿业,主要开采天然硅砂及生产加工覆膜砂的最基本材料—原砂,其中包括擦洗砂和焙烧砂,主要用于公司自身覆膜砂生产所需,同时也向部分采用潮膜砂工艺或者冷芯盒工艺生产制造砂型(芯)的铸造企业销售原砂。
2.铸造用覆膜砂
覆膜砂是指砂粒在使用前在表面复合涂覆有一层高分子树脂膜的砂粒,主要应用于铸件造型和油气开采两大方向,其中用于铸件造型过程的覆膜砂被称为铸造用覆膜砂,用于油气开采过程的覆膜砂被称为树脂覆膜支撑剂。铸造用覆膜砂广泛应用于铸造工业,是汽车发动机、柴油机、液压件等最佳造型材料之一。公司主要向采用覆膜砂工艺生产制造砂型(芯)的铸造企业销售覆膜砂。公司除生产传统的酚醛树脂覆膜砂,还依靠较强的研发实力,通过改变固化剂和粘结剂种类或添加量,自主开发了“长江康特”环保覆膜砂和“长江赛特”无机粘结剂覆膜湿态砂,是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新型环境友好型覆膜砂。
3.再生砂
再生砂是利用专用的设备和技术将铸造使用后的废(旧)砂进行处理和加工,使其再次具有使用性能和价值的铸造用材料,可以再次作为覆膜砂或其它砂产品的基础材料而循环使用。公司以循环再生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为出发点,自主成功研发了CZS系列节能型柔性铸造废(旧)砂再生技术和设备,采用热法再生或热机械再生的方式,对铸造树脂砂废(旧)砂和粘土湿型砂废(旧)砂进行再生处理,该技术和设备在国内领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4.砂芯
砂芯是铸造生产中用于铸造浇注型(芯)制造的主要部件,一般是由覆膜砂通过专有制型(芯)设备在型(芯)模具中以特有的固结工艺过程制备而成。芯砂除应具有一般型砂的性能外,还要求有较高的强度、透气性、退让性和溃散性。公司主要生产覆膜砂砂芯。
5.压裂支撑剂
压裂支撑剂是指填充并支撑水力压裂裂缝,使之不再重新闭合而具有一定圆度和球度的固体颗粒。按照支撑剂的实际应用状况,支撑剂可分为三大类,石英砂支撑剂、人造陶粒支撑剂及覆膜支撑剂,覆膜支撑剂又分为覆膜石英砂支撑剂和覆膜陶粒支撑剂两种。目前压裂支撑剂产品包括精制石英砂支撑剂、覆膜陶粒支撑剂、覆膜石英砂支撑剂。公司树脂覆膜支撑剂生产流程与铸造用覆膜砂相似,主要区别在于原材料种类和构成不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注:公司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本报告期期末前200名股东名册中查询到股东苏州天瑶钟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天枢钟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常文彬、陈旦珍、曾拥军的持股情况。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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