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铖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3号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珊珊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5人,代表股份82,604,67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2.7697%。

  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5人,代表股份82,203,56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2.513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401,11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2562%。

  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人,代表股份8,680,62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5454%。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列席了会议。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2,600,6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76,6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9%;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2,600,6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76,6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9%;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2,600,6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76,6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9%;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2,600,6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76,6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9%;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600,6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76,6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9%;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601,6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77,6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4%;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600,6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76,6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9%;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2,600,6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76,6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9%;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2,565,7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9%;反对3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41,7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19%;反对3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597,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9%;反对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73,9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8%;反对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207,5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93%;反对397,0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283,5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255%;反对397,0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7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2,600,6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76,6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9%;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庄丹丽、田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4-003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24年4月18日下午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通过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应内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44,914,137.36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2023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4,491,413.7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57,549,061.46元,扣除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8,199,999.00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79,771,786.08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395,466.19元;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422,649.73元。

  公司2021-2023年合并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合计为-782,142,378.36元。截至2023年底合并未分配利润-363,182,154.7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179,771,786.08元,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为保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平稳运营,及满足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 2024年向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山东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北第一支行、中国银行即墨分行、邮储银行青岛分行、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浦发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青岛福州南路支行、兴业银行青岛分行、光大银行青岛分行、华夏银行青岛分行、浙商银行青岛分行、恒丰银行青岛分行、北京银行青岛分行、渤海银行青岛分行、广发银行青岛分行、上海农商银行金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合计约为21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实际需要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八、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制度全文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意见,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经与同行业比较,该所具有竞争优势,公司拟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及子公司拟支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175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40万元)。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索斌先生、姜颖女士、唐风杰先生、杜心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全文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申请的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拟继续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金王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产业链”)、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国贸”)、广州韩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亚生物”)、众妆优选商业零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妆优选”)为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公司持有的金王产业链、韩亚生物、众妆优选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自签署担保协议起)。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江山南路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已到期,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拟继续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江山南路支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净额10,000万元,授信净额由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青岛金王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众妆优选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由全资子公司青岛金王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产业链”)名下房产和全资子公司众妆优选商业零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妆优选”)名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一年(自签署担保协议起)。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4-011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向建设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鉴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申请的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拟继续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金王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产业链”)、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国贸”)、广州韩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亚生物”)、众妆优选商业零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妆优选”)为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公司持有的金王产业链、韩亚生物、众妆优选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自签署担保协议起)。

  2、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金王产业链、金王国贸、韩亚生物、众妆优选已经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7-03-03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6143182166

  法定代表人:陈索斌

  公司住所:青岛即墨市环保产业园

  注册资本:69089.754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机械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化妆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31.54亿元,负债16.94亿元,资产负债率53.69%,净资产14.32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5.0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10亿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按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可用担保额度为41,000万元,实际担保总额为24,095.68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82%,其中1000万元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23,095.68万元为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全资子公司给母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3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95%,占2023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9.51%。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