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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4—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三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二四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二三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0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二二三年度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二四年度第六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二二四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提案已于2024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第8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3、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5608117

  联系传真:0592-6021391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邮编:361016

  联系人:蔡韵玲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二四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二二四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1。

  2、投票简称:“信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天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2024年5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否则无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4—3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二二四年度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18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陈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二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载于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二二三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投票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三年年度报告》全文、监事会意见刊载于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三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载于2024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二二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财务决算情况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三年年度报告》,刊载于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二二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投票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二二三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078.05万元,加上上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220,292.60万元、其它转入272.23万元,扣除本年度分配二二二年度普通股股利0.00万元和永续债持有人的利息11,792.83万元后,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245,891.25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及合并可供分配利润仍为负数,未满足分红条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二二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二二三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三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监事会意见、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刊载于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二二三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二二三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载于2024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刊载于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机制,公司制订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具体内容刊载于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全面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全面修订后,原相应制度同时废止。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全文刊载于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二二四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4—3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二二三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二二三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号)核准,公司向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36,569,73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8,796,898.7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税)人民币6,686,763.20元、其它发行费用(不含税)2,146,081.1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9,964,054.3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6月14日存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3000001号)。

  2023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8,836.9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8,836.9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1,210.88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3年6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钟支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二二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三)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二三年度第四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二二三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6,523.7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置换金额为6,242.03万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建设。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也未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认真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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