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大厦A座14-16层
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历史沿革: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江苏苏亚审计事务所(原隶属于江苏省审计厅),创立于1996年5月。1999年10月改制为江苏苏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7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重组设立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2月2日,经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业务资质:苏亚金诚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案件管理人资格、司法鉴定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格。
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苏亚金诚拥有从业人员832人,其中合伙人49人。拥有注册会计师348人,其中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187人。
业务信息:苏亚金诚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4.3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43亿元。2023年度共有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客户37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收费总额合计0.79亿元,涉及主要行业包括: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零售业等。2023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有7家,苏亚金诚具备公司所在行业的执业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苏亚金诚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3年底,苏亚金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苏亚金诚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的相关民事诉讼1例,目前尚在审理中,可能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苏亚金诚近三年(2021年至今)未受到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涉及人员4名。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罗振雄,200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5月至今在苏亚金诚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亚威股份(002559)、图南股份(300855)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珍珍,201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7年7月至今在苏亚金诚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宜峻,200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6年7月起在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15家,IPO公司2家,挂牌公司1家。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拟任项目合伙人罗振雄、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珍珍、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宜峻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10万元,主要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苏亚金诚及其从业人员提供的资格证照、过往审计经历情况等资料进行了审核,一致认可苏亚金诚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苏亚金诚在担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苏亚金诚营业执业证照等有关资料。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24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工作效率及公司经营效益,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等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注:1、不包括报告期内已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税前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不含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收入。
二、2024年薪酬考核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长的津贴为30万元/年(税前);
(2)公司其他董事(独立董事和董事长除外)津贴为16万元/年(税前);
(3)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除领取董事津贴外,根据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2、监事薪酬方案
(1)公司监事的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除领取监事津贴外,根据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年度薪酬标准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工龄补助+年度经营绩效奖金”组成。
(1)基本薪酬:根据上述人员所在岗位和分工职责确定起薪点和系数,包含技术保密补贴和各种社会保险,结合工作目标及承担责任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每季度的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比例,以及各自分管的重点、专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相挂钩,由公司相关考核部门对各自履职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按工作绩效考核发放;
(3)工龄补助:为体现工作年限在薪酬中的份额,按公司制订的薪酬起薪点和系数,根据服务公司年限确定年工龄补助标准,按月随基本薪酬一起发放;
(4)年度经营绩效奖金: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为制定基础,以上述人员年初签订的《组织绩效目标责任书》为考核依据,着重结合年度工作业绩和突破性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体现奖励与惩罚并重、风险与责任共担、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联系的原则,在年终考核、考评发放。
(四)其他说明
1、董事、监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2、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和工龄补助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季度/年度发放,年度经营绩效奖金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年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3、上述薪酬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部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离任后仍在公司任职的,按其任职岗位发放薪酬;
5、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行。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25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进行规定,并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现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准则解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对现行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相关会计政策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27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过程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长李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李缜先生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经董事长李缜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选举非独立董事张宏立先生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他委员保持不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调整前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28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可解锁的标的股票数量为871,70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1、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经董事会认定对公司发展有卓越贡献的核心骨干员工或关键岗位员工。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回购股票均价12.70元/股。
2、2022年1月18日,公司召开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及相关议案,设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并选举杨大发先生、王启岁先生、胡瑶迪女士为管理委员会委员,其中杨大发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3、2022年1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3,133,684股回购股票已于2022年1月18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中。过户完成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总数为3,133,684股。
4、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和个人层面考核指标全部成就。
5、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标的股票于2023年1月18日解锁,解锁股份数量为1,253,473股。解锁后出售该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收益分配。
6、公司于2024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标的股票于2024年1月18日解锁。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2022年1月18日)起的12个月、24个月以及36个月后,解锁股份数比例分别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30%、30%。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已于2024年1月17日届满。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和《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约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如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30%,可解锁的标的股票数量为871,70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05%。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剩余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
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对应的公司层面2022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30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3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于2023年末对应收款项、存货、其他权益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23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清查,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58,379.64万元,明细如下表: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金融资产减值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在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的基础上,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1)一般处理方法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如在具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具有“投资级”以上外部信用评级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简化处理方法
对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及与收入相关的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无论公司采用何种方式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如果合同付款逾期超过(含)30 日,则通常可以推定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非公司以合理成本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仍未显著增加。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和确定依据
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当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单项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公司在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4、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公司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时,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共计提各项减值准备58,379.64万元,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减少58,379.64万元。合并影响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减少49,491.08万元,相应减少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9,491.08万元。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31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建立良好沟通机制,让广大投资者能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等,公司拟举办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方式
召开时间: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
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
投资者参与方式:
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公司出席人员
公司拟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缜先生,董事会秘书汪泉先生,财务负责人张一飞先生,独立董事王枫先生。
三、 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4年4月28日(星期日)17:30前访问http://irm.cninfo.com.c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活动页面将于活动开始前五个交易日对外发布,发布之后投资者即可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6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分为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电池系统和输配电设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一)主要业务概述
1、动力电池系统
公司系国内最早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自主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之一,主要产品为磷酸铁锂材料及电芯、三元材料及电芯、动力电池组、电池管理系统等。公司与全球众多新能源汽车生态链企业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产品广泛应用于纯电动商用车、乘用车、专用车以及混合动力汽车等新能源汽车领域。
2、储能电池系统
公司在储能电池方面拥有成熟的技术体系、完整的产品矩阵和综合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储能电芯、标准化电池箱、电池簇、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舱、工商业储能用锂离子电池户外柜、户用储能系统、模组等,满足集中式电力储能、工商业储能和家用储能等各种场景应用需要,并已通过国家强制标准GB、美国UL安全标准、国际IEC等标准认证。公司重点布局发电侧、电网侧、电源侧和用户侧四大储能领域,储能客户已覆盖全球。
3、输配电设备
输配电设备是公司的传统业务板块,主要产品有高低压开关成套设备、电器数字化设备、配网智能化设备、变压断路器、一体化充电桩和储能机柜等,广泛应用于火电、水电、核电、风电、轨道交通、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近年来,公司积极通过技术创新推动产业转型,拓展输变电运维服务及EPC工程总包等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3年12月12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长三角先进制造业企业2023年度第一期集合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报告》(CCXI-20234453D-01),“长三角先进制造业企业 2023 年度第一期集合短期融资券”的信用等级为 A-1。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和发行集合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长三角先进制造业企业集合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参与的长三角先进制造业企业2023年度第一期集合短期融资券已成功发行,本次集合发行总额为人民币7亿元,其中公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集合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
2、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每股回购价格不超过34.00元,回购总金额不低于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3、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收到VOLKSWAGENWERK AG的采购定点函,公司将成为大众汽车海外市场定点供应商,供应大众汽车磷酸铁锂“Unified Cell(标准电芯)”动力锂电池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大众汽车集团采购定点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4、公司全资子公司GOTION,INC.与伊利诺伊州政府及其他第三方签署了《REV TAX CREDIT AGREEMENT》等相关协议,拟在美国伊利诺伊州建设锂电池项目,同时,伊利诺伊州基于此前通过的专门补贴新能源及电车企业的REV补贴法案,针对该项目给予税务补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拟建设伊利诺伊州锂电池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5、公司全资子公司GOTION,INC.于2023年10月24日与密歇根州政府及其他第三方合作伙伴共同签署了《REV CRITICAL INDUSTRY PROGRAM GRANT AGREEMENT》《STRATEGIC SITE READINESS PROGRAM?DEVELOPMENT AGREEMENT》等相关协议,公司拟在美国密歇根州建设电池材料项目,密歇根州政府基于项目投资规划拨付专项补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建设密歇根州电池材料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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