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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提高企业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整体资金预算安排、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亿元的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有关工作以及签署相关文件。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该项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内有效。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对外担保或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4-026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因此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吉林先生将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王川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邢存宇先生(主任委员),樊晓兵先生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吉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牟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牟兰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张吉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牟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牟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吉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牟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牟兰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4-027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5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康强二路388号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5日

  至2024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议案1、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8 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吉林、李文军、黄永刚、王川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任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四)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五)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邮件、传真及现场方式登记。使用信函、邮件、传真方式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一)、(二)、(三)、(四)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康强二路388号

  邮政编码:611731

  电话:028-87991255

  传真:028-61770753

  邮箱:public@ksw-tech.com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

  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本次会议不收取任何费用,出席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4-019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线上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9日通过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吉林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稳定高效的发展,确保了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状况,公司总经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总经理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参与公司各项重大经营决策,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忠实、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积极开展工作,在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审查内控制度及风险管理、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认真履行职责,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经核查独立董事樊晓兵先生、樊勇先生及邢存宇先生的任职经历、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因此,全部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樊晓兵先生、樊勇先生及邢存宇先生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反映了公司2023年经营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切实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事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 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及内控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内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的内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考核管理制度文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薪酬考核结果。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确定,不另外发放薪酬;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含税)。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考核管理制度文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薪酬考核结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不另外发放薪酬。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张吉林先生、李文军先生、黄永刚先生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因此,全部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事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张吉林先生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所制定的方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亿元的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的事项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事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7)。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4-020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9日通过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窦绍宾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有效地反映了监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重大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因此,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因此,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评价,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此,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因此,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4-024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审计机构: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2024年2月,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1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046.25万元。审计2023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5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 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以上处理均不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期间)。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春玉,2007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杰,202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贺爱雅,2017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35.00万元,系按照北京大华国际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4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 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 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鉴于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审议了选聘文件,认为北京大华国际符合相关选聘要求,并且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 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大华国际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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