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050                证券简称:雷电微力                公告编号:2024-02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71,485,806股(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的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毫米波微系统的研制、测试和销售,拥有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及服务体系。公司毫米波微系统产品具有集成度高、体积小、输出功率大、可靠性高及波束扫描快等特点,定制化程度高,质量可靠、性能稳定,主要应用于雷达、通信等领域。公司是国内能够提供毫米波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及产品制造服务的领先企业,致力于推动毫米波微系统的多领域、大规模、低成本应用。

  (2)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所在行业为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从产品相关器件分类,属于半导体行业;从公司所面向的市场角度分析,公司产品为专用、定制化产品,主要为各工业集团下属科研院所和总体单位配套专用电子产品,由其总成为具有独立功能的各类信息化系统。

  公司所处产业链可概括为上游元件和器件、中游组件和微系统以及下游整机。上游元件和器件是整个产业的基础,中游组件和微系统是下游整机的重要子系统,涵盖微波组件、计算机组件、通信组件等,下游主要为各科研院所和总体单位等客户,公司则处于产业链中游环节。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快速换装并追赶国际先进水平及前沿技术的加速突破时期,电子信息技术是信息化进程的决定性因素之一,也是各国重点发展的领域,信息化建设将带动电子元器件、组件及微系统等的总体需求。在《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到,十四五期间将加快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聚力自主创新、原始创新,加速战略性、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发展,加速升级换代和智能化发展。在《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重点提出支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补短板,充分发挥产业集群要素资源集聚、产业协同高效、产业生态完备等优势,打造集聚发展高地。在《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提出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发挥“链主“企业作用,优化产业链资源配置,培育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实施意见》也明确提出,支持重庆、陕西、四川等地区加快电子信息等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通过改革措施大力支持行业提升创新研发能力。此外,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涉及国防工业科研生产与配套保障体系改革的政策,这些举措为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3)产品的市场地位

  作为国内领先的毫米波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及产品制造服务提供商,经过十余年的创新投入,公司已系统掌握毫米波微系统的关键核心技术,并建立起完整的科研、生产、供应链及人才培养等体系能力,实现了毫米波微系统的工程化和产业化,在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的技术壁垒,并形成一定的先发优势。公司产品定制化程度高,产品技术性能处于行业先进水平,质量可靠、性能稳定,受到客户的高度认可和一致好评,相关产品在国内某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