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4-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拟定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人民币53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96万元,合计人民币632万元(不含差旅费)。以上费用不包含可能发生的其他特定审计事项的服务费用。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264,910.1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196,512.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57,418.56万元)。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收费总额3.02亿元(30,151.98万元);2022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51家,审计收费3,570.7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洋,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博,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李炜,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博、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李炜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洋因对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连续签字年限超过2个完整会计年度,违反《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证监会计字〔2003〕13号),于2021年7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除前述情况外,李洋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考虑行业现状和公司业务实际情况,拟定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人民币53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96万元,合计人民币632万元(不含差旅费)。以上费用不包含可能发生的其他特定审计事项的服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通过对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了解,认为致同所在以前年度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谨慎客观,勤勉尽责,体现出良好的专业水平。考虑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将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致同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致同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将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致同所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谨慎客观,勤勉尽责,体现出良好的专业水平。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将聘任致同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继续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5、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聘任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审核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4-062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2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调整的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拟进行的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4-054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及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24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中南建设”变更为“ST中南”,证券代码仍为“000961”;
3、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起始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中南建设”变更为“ST中南”;
3、股票代码:无变化,仍为“000961”;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年4月23日,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度报告披露日(2024年4月23日)停牌一天,自2024年4月24日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依据公司2021、2022、2023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381,953,677.00元、-9,183,273,202.95、-5,292,700,162.01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036,494,220.39元、-9,656,037,408.66元、-4.626.979.274.94元,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在此同时,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持续性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公司上述情形符合第9.8.1第(七)项“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专项说明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已通过《关于对带强调字段的无保留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有与持续性经营相关的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审计意见进行说明,公司也将采取措施尽早撤销公司股票被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对于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审慎评估目前及不少于未来12个月的流动资金、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可能的融资来源,鉴于公司2024年之后竣工交付规模下降支付需求降低,以及国家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等政策进一步落地,公司新增融资有机会增加,融资性支出将进一步下降,公司认为未来将能够获得足够的运营资金、融资来源以及减少偿债支出,以确保公司未来一年及更长时间内能够持续稳健运营。公司认为采用持续经营基础编制公司财务报表是恰当的。
公司也将采取以下措施以减轻运营资金压力及改善财务状况,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1、盘活资源,降本增效,努力保持经营性现金流为正,实现稳健经营
(1)进一步优化销售策略,加强销售力度,加快资金回笼;
(2)加强与主要供应商的沟通,进一步优化付款安排,合理控制有关款项支付,确保施工有序进行;
(3)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通过盘活合作项目资产、处置非核心资产、追回各类应收款项等多种渠道,化解债务纠纷,快速回收现金;
(4)抓住政策和市场机遇,评估选取优质项目,充分发挥集团内产业间联动优势,通过轻资产等多种方式,承接EPC模式的代建项目,展开新的业务;
(5)围绕基建、房建、安装、装饰、劳务、机具料具等坚定打造建筑全产业链,为客户提供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与加强与央国企合作及行业头部企业的合作,争取更多发展机会;
(6)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变革,开展多项降本增效举措,减少非核心必要的营运开支,减少对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
2、借助各类政策支持,合理增加新的融资,与金融机构及各类投资者就原有融资达成新的偿付安排,降低成本,改善负债结构。
(1)抓住“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等国家政策机会,充分利用现有项目资源,增加保交付借款和纾困资金;
(2)借助《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及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等政策支持,积极申请经营性物业贷融资及落地白名单融资;
(3)利用延长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期限等机会,持续与各类金融机构及投资者协商,达成更符合实际情况的偿付安排,化解债务风险,降低成本,减少现金偿付压力。
四、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投资者咨询方式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按照规定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1929799
传真:(021)61929733
电子邮件:zhongnanconstruction@zhongnangroup.cn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广场A栋9楼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4-053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带强调字段的
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致同”)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意见,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就上述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主要内容
致同在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中指出:“我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中南建设公司2023年归母净亏损为529,270.02万元,且于2023年12月31日,中南建设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674,212.42万元,流动负债中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有息负债余额共计为2,272,686.50万元,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750,489.03万元,其中包括受限资金335,753.53万元。同时,金融机构、供应商等部分债权人通过司法程序向中南建设公司相关经营主体和债务主体追偿逾期债务,导致中南建设公司及子公司陷入多起债务诉讼或仲裁。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中南建设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对相关事项的说明
公司审慎评估目前及不少于未来12个月的流动资金、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可能的融资来源,鉴于公司2024年之后竣工交付规模下降支付需求降低,以及国家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等政策进一步落地,公司新增融资有机会增加,融资性支出将进一步下降,公司认为未来将能够获得足够的运营资金、融资来源以及减少偿债支出,以确保公司未来一年及更长时间内能够持续稳健运营。公司认为采用持续经营基础编制公司财务报告是恰当的。
三、公司应对措施
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以减轻运营资金压力及改善财务状况,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1、盘活资源,降本增效,努力保持经营性现金流为正,实现稳健经营。
(1)进一步优化销售策略,加强销售力度,加快资金回笼;
(2)加强与主要供应商的沟通,进一步优化付款安排,合理控制有关款项支付,确保施工有序进行;
(3)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通过盘活合作项目资产、处置非核心资产、追回各类应收款项等多种渠道,化解债务纠纷,快速回收现金;
(4)抓住政策和市场机遇,评估选取优质项目,充分发挥集团内产业间联动优势,通过轻资产等多种方式,承接EPC模式的代建项目,展开新的业务;
(5)围绕基建、房建、安装、装饰、劳务、机具料具等坚定打造建筑全产业链,为客户提供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与加强与央国企合作及行业头部企业的合作,争取更多发展机会;
(6)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变革,开展多项降本增效举措,减少非核心必要的营运开支,减少资金需求。
2、借助各类政策支持,合理增加新的融资,与金融机构及各类投资者就原有融资达成新的偿付安排,降低成本,改善负债结构。
(1)抓住“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等国家政策机会,充分利用现有项目资源,增加保交付借款和纾困资金;
(2)借助《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及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等政策支持,积极申请经营性物业贷融资及落地白名单融资;
(3)利用延长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期限等机会,持续与各类金融机构及投资者协商,达成更符合实际情况的偿付安排,化解债务风险,降低成本,减少现金偿付压力。
特此说明。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4-069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公告
控股股东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4-066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照规则应用新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应用新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应用新会计政策概述
1、应用新会计政策原因
2022年国家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应用新会计政策前后的变化
(1)应用新会计政策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应用前,公司执行国家财政部修订前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2)应用新会计政策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应用后,公司将执行前述国家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
3、应用新会计政策日期
公司于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二、本次应用新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单位均为元):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单位均为元):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①本期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
单位:元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4-068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相关情况的公告
控股股东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公司日前收到控股股东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南城投”)通知,获悉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质押股份变动情况
1、本次质押股份减少情况
2、本次股份被冻结情况
对于此次股份被轮候冻结,中南城投目前未知被冻结原因。
3、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2024年4月19日,中南城投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4、累计质押及冻结情况
截至2024年4月19日,中南城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质押情况如下:
二、被司法强制执行情况
1、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情况
日前公司收到中南城投通知,称由于两次公开拍卖均流拍(详见2024年1月9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拍卖及后续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2024年1月16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拍卖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其持有的77,000,000万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1%)于2024年4月18日被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通过股份转让形式强制执行处置。
有关股份源于中南城投与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质押纠纷。
2、累计被拍卖/强制执行的情况
截至2024年4月19日,中南城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成功拍卖/强制执行的情况如下:
以上股份被拍卖/强制执行均因质押纠纷导致。
三、2022年8月15日以来的减持情况
2022年8月17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动减持及后续被动减持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129)披露,中南城投称其持有部分公司股份因业务纠纷被金融机构擅自处置,存在8月15日开始的3个月内减少公司现有总股份数(3,826,558,901股)3%的风险。
2022年8月23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33)披露, 2022年8月15日-8月19日中南城投称其持有的39,927,621股公司股份已被金融机构擅自处置,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04%。
2022年11月5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质押股份变动及被动减持超过2%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93)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11月4日中南城投累计被动减持的公司股份达77,811,10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3%。
2022年11月16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动减持满3个月及后续减持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199)披露,2022年8月15日-11月15日的3个月间,中南城投持有的股份被动减持107,883,90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82%,并且从11月16日开始的未来3个月内,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进一步被动减少公司现有总股份数3%的风险。
2022年11月18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及被动减持超过3%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202)披露,2022年8月15日-11月17日中南城投称其持有的116,123,180股公司股份已被金融机构擅自处置,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03%。
2022年12月13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冻结及被动减持超过4%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215)披露,2022年8月15日-12月12日中南城投称其持有的153,477,810股公司股份已被金融机构擅自处置,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01%。
2023年2月3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股份冻结及质押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披露,2022年8月15日-2023年2月1日中南城投称其持有的163,153,365股公司股份已被金融机构擅自处置,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26%。
2023年2月1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持股被动减持及后续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披露,2022年8月15日-2023年2月9日中南城投称其持有的163,421,266股公司股份已被金融机构擅自处置,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27%。
2023年2月17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及持股被动减持满6个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2月16日的6个月间,中南城投持有的公司股份被金融机构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被动减持167,247,85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37%。
2023年2月24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被动减持及发布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2月21日,中南城投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金融机构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被动减持173,200,51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53%。
2023年3月1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股份冻结及持股减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2月27日,中南城投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金融机构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被动减持178,686,97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67%。
2023年3月17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冻结及被动减持超过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3月16日,中南城投持有的公司股份被金融机构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被动减持192,696,13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04%。
2023年3月29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冻结及持股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3月27日,中南城投持有的公司股份被金融机构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被动减持198,314,48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18%。
2023年4月6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冻结及持股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4月3日,中南城投持有的公司股份被金融机构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被动减持200,434,81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24%。
2023年4月17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参与转融通业务、质押股份变动及权益变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4月14日,中南城投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被金融机构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被动减持205,240,15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36%
2023年5月5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及持股减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4月28日,中南城投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被金融机构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被动减持206,232,14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39%。
2023年5月25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冻结股份变动及权益变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5月23日,中南城投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241,238,34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31%。
2023年5月31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冻结股份变动及权益变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5月29日,中南城投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246,297,01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44%。
2023年6月6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及持股减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6月2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249,696,74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53%。
2023年7月1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及持股减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6月29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269,292,47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04%。
2023年7月10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及持股减持情况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质押和冻结股份变动、持股减持以及发布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7月6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被司法拍卖33,9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89%;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271,595,37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10%。
2023年7月11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持股减持及后续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7月10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被司法拍卖33,9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89%;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272,119,77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11%.
2023年7月14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及持股减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3)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7月13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被司法拍卖33,9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89%;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272,741,73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13%。
2023年7月20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冻结股份变动及持股减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7月18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被司法拍卖33,9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89%;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273,227,31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14%。
2023年7月28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冻结股份变动及持股减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3)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7月26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被司法拍卖33,9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89%;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273,969,17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16%。
2023年8月2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及持股减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4)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7月31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被司法拍卖33,9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89%;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274,177,34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17%。
2023年11月4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冻结股份变动、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及权益变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5)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11月1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被司法拍卖38,9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02%;被动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311,963,71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8.15%
2023年12月23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质押、冻结及被司法拍卖相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73)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质押业务纠纷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被司法拍卖48,9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28%;被动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330,665,22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8.64%。
2023年12月26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质押及被司法拍卖相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74)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12月22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质押业务纠纷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被司法拍卖48,9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28%;被动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331,112,97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8.65%。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质押相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76)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12月27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质押业务纠纷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被司法拍卖48,9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28%;被动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333,188,95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8.71%。
2024年1月3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质押及被司法拍卖相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12月29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质押业务纠纷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被司法拍卖58,9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54%;被动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334,747,34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8.75%。
2024年1月9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股份被司法拍卖及后续股份可能受到被动处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4年1月5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质押业务纠纷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被司法拍卖68,9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80%;被动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336,471,54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8.79%。
2024年2月28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拍卖及权益变动相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4年2月26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质押业务纠纷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被司法拍卖78,9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6%;被动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352,734,93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9.22%。
2024年3月30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持股变动及发布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披露,自2022年8月15日至2024年3月28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质押业务纠纷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被司法拍卖171,015,27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47%;被动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368,601,38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9.63%。
2024年4月18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相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披露,自2022年8月15日至2024年4月16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质押业务纠纷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被司法拍卖171,015,27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47%;被动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376,569,97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9.84%。
根据中南城投通知,自2022年8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质押业务纠纷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被司法拍卖171,015,27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47%;被司法强制执行7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1%;被动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376,569,97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9.84%,有关股份来自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及二级市场增持等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四、控股股东前次权益变动披露以来权益变动超过1%的情况
五、相关提示
1、目前中南城投正积极与相关金融机构沟通,减少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情况,并督促其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有关股份减持及冻结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变动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和司法冻结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3、中南城投书面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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