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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发出,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丁利武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2024年度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2024年度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通过《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监事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的情况。2024年度,公司拟继续依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制订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情况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4年度外汇期货

  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规避进出口业务和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交易的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2024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实际使用的保证金及权利金额度在任何时间点最高不超过40,000万美元,上述额度可以灵活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4年度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等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为规避进出口业务和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相关业务在交易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及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概述

  (一)业务种类及交易目的

  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规避进出口业务和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交易的外汇期货及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二)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经营预测,预计2024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实际使用的保证金及权利金额度在任何时间点最高不超过40,000万美元,上述额度可以灵活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四)授权及期限

  鉴于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或业务条线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实施具体相关事项。

  授权期限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五)交易对手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均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具有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4年度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等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业务,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二)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三)信用风险:公司在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合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四)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五)法律风险:公司在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期货及衍生品。

  (二)严格控制外汇期货及衍生品的交易规模,公司只能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衍生品交易。

  (三)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和外汇期货及衍生产品,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四)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五)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六)公司定期对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生产经营需求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为目的,依据实际业务的发生情况配套相应的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列报。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方投行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为规避进出口业务和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开展外汇期货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2024年度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4年度原材料期货

  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较好的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拟继续以自有资金开展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2024年度拟投入的保证金及权利金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4年度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不进行投机性的交易操作,但相关套期保值业务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及政策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为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及衍生品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公司拟在2024年度继续开展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二)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的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电解铜、锌等),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2、预计投入资金额度及业务期间

  2024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4、交易方式

  境内交易方式:在合法境内交易场所及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交易的铜等有色金属以及公司现货业务涉及的相关的期货和衍生品合约。

  境外交易方式:因公司开展国际业务,为了规避市场价格波动产生的风险,公司通过欧美等发达地区主要交易所、大型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等专业金融机构开展境外期货和衍生品业务,政治、信用等风险基本可控。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4年度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通过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操作可以规避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造成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一)市场风险:期货及衍生品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损失;

  (二)资金风险:期货及衍生品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资金存在流动性风险,甚至可能因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三)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四)操作风险: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五)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期货及衍生品交易规则的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从而导致期货及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套期保值的基本原则

  在日常期货及衍生品业务中,公司严格遵守套期保值的原则,且只针对公司业务相关的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产品进行操作。公司对铜行业的上下游经营情况、原材料价格走势、风险控制等方面均有较为深入的理解和丰富的经验,以保证每日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的持仓规模与现货、资金情况相适应。

  (二)严格的审批制度

  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对公司单日单次期货及衍生品操作指令、单日期货及衍生品累计指令设置了不同的审批权限。公司战略与市场中心、财经中心、审计部分别对操作申请和相关风险进行监控。

  (三)规范的套期保值操作流程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由专业的期货及衍生品操作员进行操作,严格执行指令下达、交易软件操作、资金管理、财务和审计人员职责分离,确保所选择的产品结构简单、流动性强。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启动应急机制,能及时对市场变化做出有效反应。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品种的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公司已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列报。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方投行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与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及产品相关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料、产品等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2024年度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金田电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电材”)

  宁波金田铜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铜管”)

  宁波金田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有色”)

  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新材料”)

  宁波杰克龙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克龙精工”)

  宁波金田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高导”)

  宁波金田电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电磁”)

  宁波金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进出口”)

  宁波金田致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致远”)

  宁波金田诚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诚远”)

  宁波金田晟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晟远”)

  宁波金田鹏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鹏远”)

  广东金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田”)

  广东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新材料”)

  重庆金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田”)

  江苏金田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材”)

  香港铭泰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铭泰”)

  金田(新加坡)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金田”)

  金田铜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金田”)

  金田铜业(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金田”)

  金田铜业(美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国金田”)

  金田铜业日本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金田”)

  金田铜业(德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国金田”)

  金田铜业(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金田”)

  金拓国际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金拓”)

  金松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金松”)

  金拓国际实业(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金拓”)

  江苏兴荣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荣铜业”)

  江苏兴荣兆邦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荣兆邦”)

  宁波科田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田磁业”)

  包头科田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磁业”)

  以上被担保人除兴荣铜业、兴荣兆邦、科田磁业、包头磁业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外,其余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82,08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包含本议案审议通过之前已发生且截至本议案生效之日尚未解除担保义务(即担保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56,465.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25,615.00万元。

  截至2024年4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94,701.82万元(其中10,669.19万美元按2024年4月15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0979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15%,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形。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 上述担保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向银行申请融资;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文件、公司及各子公司申请授信、贷款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决议等文件。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持续的发展,满足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为金田电材、金田铜管、金田有色、金田新材料、杰克龙精工、金田高导、金田电磁、金田进出口、金田致远、金田诚远、金田晟远、金田鹏远、广东金田、广东新材料、重庆金田、江苏新材、香港铭泰、新加坡金田、香港金田、越南金田、美国金田、日本金田、德国金田、泰国金田、香港金拓、香港金松、泰国金拓、兴荣铜业、兴荣兆邦、科田磁业、包头磁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82,08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包含本议案审议通过之前已发生且截至本议案生效之日尚未解除担保义务(即担保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金田高导、金田进出口、金田致远、金田诚远、金田晟远、广东金田、重庆金田、香港铭泰、越南金田、美国金田、日本金田、兴荣兆邦)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56,465.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金田电材、金田铜管、金田有色、金田新材料、杰克龙精工、金田电磁、金田鹏远、广东新材料、江苏新材、新加坡金田、香港金田、德国金田、泰国金田、香港金拓、香港金松、泰国金拓、兴荣铜业、科田磁业、包头磁业)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25,615.00万元。

  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下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履约担保等银行综合授信业务。

  经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向银行申请融资;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文件、公司及各子公司申请授信、贷款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决议等文件。期限为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上述担保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1、金田电材

  

  2、金田铜管

  

  3、金田有色

  

  4、金田新材料

  

  5、杰克龙精工

  

  6、金田高导

  

  7、金田电磁

  

  8、金田进出口

  

  9、金田致远

  

  10、金田诚远

  

  11、金田晟远

  

  12、金田鹏远

  

  13、广东金田

  

  14、广东新材料

  

  15、重庆金田

  

  16、江苏新材

  

  17、香港铭泰

  

  18、新加坡金田

  

  19、香港金田

  

  20、越南金田

  

  21、美国金田

  

  22、日本金田

  

  23、德国金田

  

  24、泰国金田

  

  25、香港金拓

  

  26、香港金松

  

  27、泰国金拓

  

  28、兴荣铜业

  

  29、兴荣兆邦

  

  30、科田磁业

  

  31、包头磁业

  

  以上除兴荣铜业、兴荣兆邦、科田磁业、包头磁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外,其余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子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泰国金田、香港金拓、香港金松、泰国金拓为新设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通过的担保额度包含本议案审议通过之前已发生且截至本议案生效之日尚未解除担保义务(即担保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具体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子公司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事项系为满足被担保方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在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将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进行。部分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其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的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方投行认为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4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94,701.82万元(其中10,669.19万美元按2024年4月15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0979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15%。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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