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609 公司简称:金田股份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26,771,160.17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6,188,617.2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4,685,623.86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19日,公司总股本1,478,892,044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18,738,797股,以1,460,153,247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5,218,389.64元(含税),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2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铜加工行业
铜加工是我国有色金属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和发展环境,我国铜加工产业积极推进转方式、调结构、促转型,保持了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目前,我国铜产业加工能力不断提升,应用领域不断扩大,国产化水平不断提高,整个行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生产方面,2023年中国铜加工产业总体呈现出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保持了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据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初步统计,2023年,中国铜加工材综合产量为2,085万吨,比上年增长3.0%。
需求方面,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和发展环境的影响,短期建筑家装、水暖卫浴等部分行业铜加工产品需求有所下滑,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持续推进,对于下游行业,国家发布了《中国制造2025》、《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计划》等产业政策,加之“一带一路”、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深入实施。上述产业政策和国家战略将有效保障并促进下游行业健康快速发展,从而直接、间接地刺激了本行业产品的市场需求。家电、交运、建筑及电力投资等行业对铜的消费支持将依然存在,根据东兴证券研报预测,至2025年该四大行业用铜量或增长286.5万吨至1,271.4万吨。此外,风电、光伏、新能源汽车等新兴领域也是拉动铜新兴消费的主要力量。
随着“碳达峰、碳中和”政策逐步落地实施,清洁能源的绿色需求逐渐增加。铜在风电领域主要用于发电机、变压器、齿轮箱和塔筒电缆等,在光伏领域中主要用于连接器、电缆和逆变器等。国际铜业协会数据显示,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用铜0.68万吨/GW,陆上风电装机容量用铜0.28万吨/GW,光伏装机用铜量为0.4万吨/GW。根据国金证券研报,预计2024年,全球新增风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25GW,中国新增风电装机容量将达到75GW,全球和国内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分别为490GW和210GW。相关行业的发展将有利提振铜加工产品需求。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行业频繁受到政策吹风,行业前景稳定向好。根据工信部、发改委及科技部联合印发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至2025年,中国的汽车生产规模计划到3,500万辆左右,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占比达到20%以上,得益于政府对新能源汽车项目的大力扶持,根据中国汽车协会发布数据,2023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根据国际铜业协会统计,一辆纯电轿车至少需要83kg的铜产品,而传统燃油乘用车仅需要约20kg,新能源车的铜需求大大提高。中国汽车行业的发展对铜的消费增量有进一步的提振作用。行业格局方面,铜加工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龙头引领作用日益增强,淘汰了一批生产成本较高、生产经营不规范的小、散企业,有利于提高龙头企业的议价能力和盈利水平。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铜及铜合金材料制造企业,专注铜加工38年,是国内规模最大且产业链最完整的铜及铜合金材料制造企业之一。2021-2023年,公司铜及铜产品产量年复合增长率为12%,至2023年公司实现铜及铜合金材料总产量191.22万吨,占中国铜加工材综合产量比例为9%,持续保持行业龙头地位。公司铜产品种类丰富,是国内少数能够满足客户对棒、管、板带和线材等多类别铜材产品一站式采购需求的企业。
公司铜及铜合金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清洁能源、通讯电子、电力电气、轨道交通等领域,下游主要客户有三星、LG、大金、松下、三菱、舍弗勒、比亚迪、吉利、宁德时代、阳光电源、菲尼克斯、美的、海尔等知名企业。
2、磁性材料行业
稀土永磁材料作为高端磁性材料,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重点鼓励发展的新材料和高新技术产品,是我国具备全球竞争力的产业之一。中国丰富的稀土资源为稀土永磁材料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先天优势,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稀土永磁材料生产和出口基地。随着世界各国家纷纷大力投资低碳节能环保制造产业,并大力推动绿色节能环保产品消费,2021年我国发布了《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21-2023年)》,鼓励使用以稀土永磁电机为代表的节能电机,扩大高效节能电机的绿色供给等;据全球风能理事会预测,预计2022年-2026年全球风电新增557GW,复合年均增长率为6.6%。2020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强调要推动建立新能源汽车全国统一市场,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2023新能源汽车持续增长,产销量均实现增长。此外,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进步,人形机器人的应用场景正在迅速增加,该领域有望接棒新能源汽车板块为高性能钕铁硼磁材的远期需求注入新增长动力。根据华泰证券研报显示,预计全球高性能钕铁硼需求在2025年将达到16.68万吨。2023年,受全球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稀土永磁材料部分下游市场需求减弱。但长期看,稀土永磁材料作为诸多高端应用领域中的重要材料,以新能源车、高效节能电机、风力发电、节能家电、机器人和智能制造等为代表的产业发展,市场前景长期可观,国内钕铁硼磁材主要企业将持续受益。
公司早在2001年开始布局磁性材料业务,经过20余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同行中技术水平较高、产品系列较全的企业之一。公司目前设有宁波、包头2处磁性材料生产基地,包头基地项目投产后,公司稀土永磁材料年产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稀土永磁产品广泛应用于风力发电、新能源汽车、高效节能电机、机器人、消费电子、医疗器械等领域。
经过38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集研、产、销于一体,国内产业链最完整、品类最多、规模最大的铜及铜合金材料生产企业之一,能够满足客户铜产品一站式采购需求;同时,公司积极拓展稀土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致力于发展成为世界级的铜产品和先进材料基地。公司以十四五战略规划为指引,坚持诚信经营,坚持做实做强,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科技创新,坚持低碳环保,坚持“世界级的铜产品和先进材料基地”的目标不动摇,为推进现代工业文明做贡献。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加工业务,主要产品包括铜产品和稀土永磁材料两大类。
铜产品包括铜棒、铜板带、铜管、铜线(排)、阴极铜、阀门、电磁线等产品,致力于为新能源汽车、清洁能源、轨道交通、电力物联网、通讯电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铜材综合解决方案。
公司稀土永磁产品广泛应用于风力发电、新能源汽车、高效节能电机、机器人、消费电子、医疗器械等领域。
(二)经营模式
1、铜产品
铜加工产品主要以“原材料价格+加工费”的方式结合市场竞争情况定价,利润主要来自相对稳定的加工费。原材料价格随市场波动,加工费由铜加工企业和客户根据产品规格、工艺复杂性等因素协商确定。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采购部门负责原材料采购的管理、监督工作,各经营主体生产所需原材料的供给保障由各经营主体负责。
(2)生产模式
各经营主体自主开展日常生产活动,由公司技术、品质等职能部门对各经营主体的生产进行全局性指导和监督。
(3)销售模式
公司铜加工产品主要以“原材料价格+加工费”的方式结合市场竞争情况定价。公司销售主要采取直销的形式。电磁线、阀门产品存在经销模式。
2、磁性材料
(1)采购模式
我国是稀土资源大国,公司稀土金属和稀土合金主要通过向国内生产厂家直接购买。公司凭借在行业内的良好信誉,与国内知名稀土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有效保障原材料的供应。
(2)生产模式
由于稀土永磁材料应用领域广泛,下游行业跨度很大,不同客户对永磁材料性能、质量、形状、是否充磁等特性要求不同,行业一般采用定制化生产模式。
(3)销售模式
公司稀土永磁材料的销售主要采取直销的形式,以成本加成的方式结合市场竞争情况定价。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保持战略定力,全力推进新建产能项目建设,积极开拓海内外市场,不断深化高端行业、新兴领域的客户合作和产品应用,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11.05亿元,同比增加9.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7亿元,同比增长25.37%。2023年,公司实现铜及铜合金材料总产量191.22万吨,同比增长9.38%;对外销量185.55万吨,同比增长15.22%,产销规模创历史新高。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优化产业布局,推进国际化战略
公司始终专注主业,以全球化视野谋篇布局,以国际化战略统筹发展,致力于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制造”品牌。
公司通过新建泰国生产基地,并拓展越南基地产线规模,扩大公司海外基地的联动优势,更好地满足全球客户一站式铜材采购需求。报告期内,公司“泰国年产8万吨精密铜管生产项目”进展顺利;越南扁线项目、紫铜管件项目等已开始规划,上述项目的推进有利于公司海外业务拓展,并提升综合盈利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以海外分子公司为依托,落实国际化战略,实现海外业务快速发展,在新能源、低碳再生等领域与世界知名企业形成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95.95亿元,同比增长12.75%,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9.49%。公司铜管、电磁线、铜带等铜材产品海外销量14.09万吨,同比增长19.22%。境外业务的稳步增长,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国际竞争力,并在全球范围内实现产品、客户的升级。
(二)坚持市场导向,加快产品客户双升级
1、深耕行业客户,蓄势打造核心驱动力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围绕重点细分行业与标杆客户,持续深化公司产品在新能源汽车、清洁能源、轨道交通、AI人工智能、通讯电子、精密机械等新兴领域的应用。其中公司稀土永磁材料、电磁线、高精密铜带、铜排、合金棒线等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控、电驱动及充电系统等模块,已进入比亚迪、吉利、宁德时代等标杆客户供应商体系。2023年,公司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光伏、风电等领域的铜产品销量增长至18.49万吨,保持逐年增长态势。公司凭借市场占有率以及技术储备优势,已成为全球新能源领域铜及铜合金产品的核心供应商。
2、抢抓产能建设,扩大产品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电磁扁线已形成2万吨的产能规模,“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项目”建设进展顺利,项目达产后电磁扁线年产能将提升至6万吨,进一步满足新能源汽车、光伏等行业应用。目前公司在越南基地筹备电磁扁线产能,以满足海外市场的需求。公司积极与世界一流主机厂商及电机供应商开展电磁扁线项目的深度合作,目前共有142项新能源电磁扁线开发项目,已定点91项,共有27个高压平台项目获得定点,且已实现多个800V高压平台电磁扁线项目的批量供货。同时,凭借高压领域的高端技术解决方案,公司在PEEK线产品方面已取得突破性进展,具备产品竞争优势及进口替代能力。
公司稀土磁材包头基地一期项目已建成,将充分发挥原料供应、生产成本、技术工艺等优势,并与宁波基地形成有效协同,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的采购需求。
(三)提升碳管理能力,助力绿色低碳发展
公司积极贯彻国家“双碳”战略,体系化开展碳盘查工作,持续开展生产节能降耗、工艺流程再造行动,提升碳排放管理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参与制定的《铜及铜合金加工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获得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标准优秀奖一等奖。
公司深耕再生铜领域30余年,具备全产业链再生铜循环利用的技术经验。公司研发的低碳再生铜材已通过GRS、SCS再生认证,并与多家世界知名客户合作,为消费电子、新能源等领域客户提供优质、完整的一站式绿色低碳铜材方案。报告期内,公司深入推进与美国苹果公司等就低碳再生材料的合作,并取得积极进展,为公司发展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聚焦科技创新,加速新型工业化发展
公司持续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努力为客户创造价值。2023年研发费用5.16亿元,同比上升19.79%。报告期内,金田国家技术中心大楼顺利投入使用,进一步强化产学研深度融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公司高导抗电弧产品、高导高韧产品、高耐磨高耐蚀产品、高纯无氧产品等研发产品获得下游客户的认可,以满足高速连接器、IGBT半导体材料、精密仪器散热等高端前沿技术场景需求,目前部分产品已实现量产以及进口材料替代。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南大学合作的“高强耐高温低残余应力铜锡磷合金高精度带材关键制备技术及产业化”项目荣获浙江省科技进步三等奖。截至2023年末,公司主持、参与国家、行业、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制订60项,拥有授权发明专利230项,其中日本、美国等国际专利3项,获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18项。
(五)推动数智转型,全力锻造新质生产力
公司以开放和创新的态度,实施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依靠数智技术赋能制造运营,积极推动与国内外科研院所、优秀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合力突破新技术、新工艺;充分发挥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的推广和示范作用,锻造新质生产力“硬核力量”。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工艺、质量、设备、交付等环节,深度挖掘数据资产价值,实现数据模型化应用场景,加速全价值链运营效率提升,降低生产成本。公司自动分选产线项目获评“再生资源行业十佳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实践成果”奖项;“铜加工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入选国家级应用试点项目名单;公司精密铜合金棒线智能工厂获评“2023年浙江省智能工厂”荣誉。
(六)建立健全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企业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公司持续深化组织变革、激发团队活力,打造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国际化的人才队伍。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企业文化传承、管理智慧萃取、科研成果转化及人才梯队培养等工作;以训练体系为核心,针对岗位需求开发了配套训练体系,统筹人才能力提升建设;发挥组织优势,开展关键岗位人才培养项目,落实人才培养理念,全面提升员工素养及工作技能。
报告期内,公司面向450余名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凝聚力,为公司十四五战略目标的达成奠定人才基础。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田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9号)核准,于2021年3月22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4,711,320.74元,实际募集资金1,495,288,679.26元。于2021年3月2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1]00018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435,885,281.89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90,646,749.78元;于2021年3月26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募集资金1,045,238,532.11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440,288,679.26元),其中,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7,318,778.60元。截止2023年11月17日,公司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全部建设完成结项,结余募集资金61,546,193.47元(其中,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后净利息收入为2,142,796.1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2023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5号)同意注册,于2023年7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5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0,0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4,879,716.97元,实际募集资金1,445,120,283.03元。于2023年8月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3]000439号”验证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30,261,619.42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50,787,686.45元;于2023年8月3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募集资金479,473,932.97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419,624,934.52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15,277,998.44元(其中,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后净利息收入为419,334.83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899,5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2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及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其中: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广东金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财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2022年9月,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发生变更,原保荐机构财通证券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承接。公司、东方投行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广东金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东方投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本公司与东方投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
截止2023年11月17日,公司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全部建设完成结项,结余募集资金61,546,193.47元(其中,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后净利息收入为2,142,796.1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2023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信银行宁波江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7月31日与东方投行及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广东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子公司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分行、东方投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东方投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39,135.34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3483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2、2023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52,620,233.62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14157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2,65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89,95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公司2021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6,154.62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金田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金田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金田股份募集资金在2023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一)202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年产8 万吨热轧铜带项目、广东金田铜业高端铜基新材料项目、金田国家技术中心大楼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超过部分资金均为募集资金尚未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二)2023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修正)》《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下表:
本次修订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就上述事项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17号准则解释”),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17号准则解释规定的起始日期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4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城西西路1号5006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4日
至2024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除上述议案外,会议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6、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3、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9:30-11:30,13:0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城西西路1号董秘办(办公楼7012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星驰
联系电话:0574-83005059
联系传真:0574-87597573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城西西路1号
邮政编码:315034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三)其他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26,771,160.17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6,188,617.2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4,685,623.86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19日,公司总股本1,478,892,044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18,738,797股,以1,460,153,247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5,218,389.64元(含税),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2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则。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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