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739                                      公司简称:成大生物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6,144,581.6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31,394,925.2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6,450,000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3,593,649股后的股本412,856,3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0,285,080.80元(含税),占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0.89%。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2023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已回购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现金分红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人用疫苗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生物制药企业,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公司主要在销产品包括人用狂犬病疫苗、乙脑灭活疫苗,主要在研产品包括人用二倍体狂苗、四价/三价流感疫苗、15价HPV疫苗、13价和20价肺炎疫苗、重组带状疱疹疫苗、B群流脑疫苗、多价手足口疫苗、狂犬病单抗等在研产品。

  狂犬病是狂犬病毒所致的人畜共患急性传染病,病死率接近100%,狂犬病报告死亡人数在我国常年位居法定报告传染病的前五位,给我国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带来严重威胁。公司的人用狂犬病疫苗是一款可通过肌内注射的方式给人类接种的Vero细胞狂犬病疫苗,在人类发生狂犬病暴露后或接触狂犬病毒高风险环境时预防狂犬病,自2008年起公司产品一直占据国内人用狂犬病疫苗市场的龙头地位。

  乙脑是一种由嗜神经病毒引起的人兽共患的自然疫源性疾病。人类对乙脑病毒普遍易感,大多数为隐性感染,少数发病人群大多集中在10岁以下的儿童,乙脑发病后的死亡率高达30%,给我国婴幼儿的生命健康带来严重威胁。目前乙脑尚无有效治疗方法,因此接种乙脑疫苗成为乙脑防控的主要手段。公司的人用乙脑灭活疫苗是一种通过肌内注射的乙型脑炎灭活疫苗,拥有冻干和预充两种剂型,可提供良好的免疫保护效力,是国内市场上唯一在售的人用乙脑灭活疫苗。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基于科学管理的理念,结合自身多年的经营管理实践与人用疫苗行业特点,公司已经构建完成独立、完整的采购、研发、生产质控和销售体系,形成了稳定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原材料采购主要采用“集中采购”模式,先由各业务部门根据所需物料的情况提出需求计划,再由物料管理部制订采购计划。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微载体、人血白蛋白、新生牛血清及灭菌注射用水等。其中,人血白蛋白、牛血清等重要物料,先由生产部和验证部对有资质的供应商提供的物料进行试验,再由质量管理部进行综合质量评估并批准后,物料管理部方可进行询价采购;若为外包材料等非重要物料,经由质量管理部对其进行综合质量评估并批准后,由物料管理部进行询价采购。

  2、研发模式

  公司采用以自主研发为主导,合作研发为辅助的研发模式。公司持续增强自主研发团队的综合实力,拥有一支由200余名专业研发人员组成的自主研发团队,具备丰富的疫苗研发及产业化经验。公司在北京和沈阳两地设有研发中心,子公司成大天和聚焦于细菌疫苗、多联多价疫苗和重组蛋白疫苗的研发;沈阳研发中心聚焦于病毒疫苗的研发并承担公司的研产对接、疫苗注册申报等工作。公司不断增加研发投入,加快在研项目的研发进程。公司与全球领先学术机构合作扩充研究资源,与国内外领先企业进行合作研发,力求在国内外开发及供应技术创新和质量更佳的疫苗产品。

  3、生产质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度销售目标和疫苗市场的供求关系预测,结合公司实际的疫苗生产能力和产品库存情况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公司及本溪子公司均已获批疫苗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为公司在研疫苗产品的产业化生产提供了必要的资质保障。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循疫苗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采用严格的生产标准确保公司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公司现有产品均已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投入使用的生产车间均获得中国的GMP证书,且自首次获得GMP认证以来,已通过我国所有的GMP检查。公司的设备和质量体系也在多个国家获得GMP证书或完成GMP检查。

  公司拥有三处生产基地,分别位于沈阳和本溪两地。目前沈阳疫苗原生产基地主要生产已上市产品人用狂犬病疫苗和乙脑灭活疫苗;本溪疫苗生产基地主要用于在研产品人用二倍体狂苗、四价流感疫苗、hib疫苗和13价肺炎疫苗的商业化生产;沈阳新生产基地建设的各项施工工作有序推进中,建成后将主要用于公司在研的15价HPV疫苗等创新品种的产业化。

  4、销售模式

  公司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内销售全部采用直销模式,国内销售团队由近400名专业销售人员组成,拥有丰富的疫苗销售经验和学术推广能力,能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公司通过采取自营团队为主导、推广商为补充的营销模式,与主流第三方医药配送企业合作,构建了面向全国的疫苗营销配送网络体系,国内产品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招标准入,与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订采购合同,由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发给本行政区域的各接种终端,采取全程冷链配送的模式输送疫苗。公司国际销售采用经销模式,通过专业的国际经销商向国际市场开展疫苗销售业务,产品出口至泰国、埃及和印度等一带一路沿线多个国家和地区。在经销模式下,由国际经销商直接向公司支付疫苗采购款,再由其销售至进口国家的最终客户。

  公司在疫苗行业已积累丰富的专业知识及技术经验,销售覆盖国内2000多家疾控中心,同时为来自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提供产品服务,在业内具备很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疫苗行业发展概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人用疫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代码:C27)”之“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制造(代码:C2762)”。

  疫苗行业发展至今已有两百多年的历史,接种疫苗是目前最有效、最经济的疾病预防方式,被认为是20世纪公共卫生领域最伟大的成就之一。疫苗的发展经历了减毒活疫苗、灭活疫苗、亚单位疫苗的技术迭代历程,新冠疫情的爆发加速了重组蛋白疫苗和mRNA等核酸疫苗的研发及商业化进程。新技术路径疫苗的成功研发为疫苗产业带来了重要变革,拓宽了疫苗可预防的疾病类型,提升了疫苗行业在整体生物医药行业中的地位。

  全球疫苗行业呈现集中度较高、寡头垄断竞争的行业格局特点。在不考虑新冠疫苗的情况下,全球人用疫苗市场由默沙东、葛兰素史克、赛诺菲、辉瑞四家跨国制药公司主导,其市场占有率合计超80%,在疫苗市场占据绝对优势地位。在疫苗产品结构方面,全球疫苗行业则呈现重磅品种为王的产品格局,除新冠疫苗外,排名领先的疫苗品种包括HPV疫苗、肺炎疫苗、流感疫苗、人用狂犬病疫苗、带状疱疹疫苗以及多联多价疫苗等。

  2020年以来,受人口老龄化、民众疾病防控意识增强、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全球疫苗市场规模呈现快速增长的发展趋势。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数据和预测,随着未来更多疫苗产品的研发和上市,2021年至2025年,全球人用疫苗市场规模将从460亿美元增长至831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6%。

  (2)疫苗行业的主要技术门槛

  疫苗行业是一个长周期、高投入、高风险的行业,具有明显的高进入壁垒特征。疫苗的研发和疫苗的生产制备是一个长期、复杂、科学的过程,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疫苗的研发需要长期基础理论知识的积累、反复的科学实验探索、先进研发技术平台的搭建、多期的临床试验,需要投入大量的研发资金,承担巨大的风险;疫苗的生产制备需要稳定的工艺技术路线的建立、技术参数的不断优化与调整、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的保障,才能保证一款疫苗的成功上市。

  1)研发技术门槛

  疫苗从研发立项到注册上市至少要经过八年甚至二十年的研发周期,需要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和生产许可申请三个阶段,并需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临床研究批件和药品注册批件。临床前研究包括毒株/菌株筛选、传代、建库等研究或抗原设计、药学研究和非临床研究等,确保疫苗的安全有效、工艺可控、质量稳定。临床研究分为I/II/III期三个研究阶段,验证疫苗在人体内的安全性,免疫原性和有效性等多方面结果。在药品注册申请阶段,需要通过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申报材料技术审评、研发现场核查、生产现场核查和注册检验等关键环节,才能最终实现药品注册。在疫苗研发的各个阶段和关键环节,均可能面临较高的技术门槛,从而影响疫苗的研发进度甚至成败。

  2)制造技术门槛

  疫苗的生产质量和安全性高度依赖于其生产过程的有效控制。疫苗生产企业从实验室阶段、中试阶段到商业化生产阶段,需要开发出大批量可重复的疫苗生产工艺,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放大,需要改进疫苗生产工艺,调整和优化生产关键参数,在研发部门和生产部门的规模化生产工艺对接等关键环节,往往面临比较高的技术门槛。疫苗企业在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方面,往往需要具备全面专业的理论知识、稳定的工艺技术以及质控体系,同时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从而达到国家的GMP监管要求。《疫苗管理法》规定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具备疫苗生产能力,这意味着疫苗上市许可人必须拥有符合GMP要求的疫苗生产车间,而建造GMP生产车间的综合能力也是较高的制造技术门槛。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国内人用疫苗行业

  我国疫苗产品根据国家免疫计划的设置,分为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免疫规划疫苗由国家统一采购并免费向适龄人群提供,主要针对 6 周岁以下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包括乙肝疫苗、卡介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等疫苗产品,主要由中生集团为主的国有企业生产供应。我国新生儿出生人数自 2016 年开始逐步下滑,总体市场规模呈现下降趋势。未来随着国家免疫规划覆盖疫苗品种的增加或使用高价值品种迭代现有品种,免疫规划疫苗市场规模或将得到一定稳固和支撑。

  非免疫规划疫苗属于自愿接种疫苗,由民众自由选择、自费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包括HPV疫苗、肺炎疫苗、带状疱疹疫苗、人用狂犬病疫苗等疫苗产品,生产企业众多,国有企业、跨国公司和民营企业都积极参与其中。就总体接种率而言,我国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随着民众医疗健康意识和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新型疫苗、联合疫苗等升级换代产品的出现,国内疫苗市场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在国内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在我国生物医药政策支持引导下,国产疫苗产品将不断上市,逐步实现国产疫苗与进口疫苗的竞争与替代,国产疫苗的市场占有率将不断提升。

  与全球疫苗行业呈现集中度高、寡头垄断竞争的行业格局特点相比,目前我国疫苗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在全国范围内有70余家企业拥有疫苗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多家疫苗企业仅生产一种疫苗产品。行业内企业的产品管线布局趋于同质化,重要疫苗产品多家企业同时布局,行业竞争格局日渐激烈。未来随着国内疫苗生产企业的产品趋同、竞争加剧,并购重组和行业整合将成为企业发展的策略与常态,参照国际成熟市场发展经验,国内疫苗行业也将逐步呈现出集中度提高的发展趋势。

  公司目前已经上市品种有人用狂犬病疫苗和人用乙脑灭活疫苗,在研产品包括人用二倍体狂苗、四价流感疫苗、15价HPV疫苗、13价和20价肺炎疫苗等疫苗产品。公司产品管线丰富,研发进度梯度合理,从总体规模上和疫苗细分产品市场来看,公司具有较强实力和发展潜力,处于众多疫苗生产企业的头部位置。

  (2)人用狂犬病疫苗

  狂犬病是狂犬病毒所致的人畜共患急性传染病,病死率接近100%,狂犬病报告死亡人数在我国常年位居法定报告传染病的前五位,给我国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带来严重威胁。目前我国获批上市的人用狂犬病疫苗共有3种细胞基质类型,分别是Vero细胞、地鼠肾细胞和人二倍体细胞。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公布的2021年人用狂犬病疫苗批签发量数据,Vero细胞狂犬病疫苗占比为88.8%,人用二倍体狂苗和地鼠肾细胞狂犬疫苗分别占比为5.8%和5.4%。Vero细胞狂犬病疫苗较人用二倍体狂苗的生产效率高而且具备成本优势,性价比相对较高,社会效益明显,长期占据我国人用狂犬病疫苗市场的主流地位。

  我国作为狂犬病流行国家,99%的狂犬病病例是由猫狗咬伤或者抓伤所致,暴露后接种人用狂犬病疫苗在我国属于刚性需求。现阶段我国的犬猫数量超过1亿只,随着国内犬猫等宠物饲养数量的增长,以及流浪猫狗的增加,受犬猫等宠物伤害的人数也将呈现一定增长趋势。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公布的数据,我国每年约有4000万人的狂犬病暴露人群,而现阶段暴露后人群的狂犬病疫苗接种率仅为35%左右,未来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根据中检验相关批签发数据显示,2017-2021年,中国人用狂犬病疫苗的批签发量呈先下降后上升的波动态势。2018-2019年,国内行业监管趋严,部分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企业停产进行工艺提升,人用狂犬病疫苗批签发量有所下降,市场呈现供不应求的状态。2021年以来,随着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企业数量增加和产能恢复,人用狂犬病疫苗批签发量快速增加,逐步形成供大于求,2021年的批签发量为8800万支(注:2021年4月份之后,中检院仅公布批签发批次数据不再公布具体数量,数据为估算数),市场竞争逐步加剧。2022年批签发912批次,仍处于较高的水平,2023年批签发703批次,行业批签发有所下降。

  2008年以来,成大生物在国内人用狂犬病疫苗市场的占有率连续16年保持领先,处于绝对的龙头地位。2019年-2020年,在市场供不应求的情况下,为保障国内人用狂犬病疫苗的市场供应,公司最大限度释放狂犬病疫苗车间的产能,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更好地巩固了国内人用狂犬病疫苗市场的龙头地位。2023年国内有11家疫苗企业获得人用狂犬病疫苗的批签发,面对竞争,公司清晰研判、充分准备、积极应对,仍然以第一的市场份额保持着公司市场领先地位,公司多年经营形成的核心竞争优势为公司提供了有效的护城河保护。

  (3)人用乙脑灭活疫苗

  乙脑是一种由嗜神经病毒引起的人兽共患的自然疫源性疾病。人对乙脑病毒普遍易感,大多数为隐性感染,只有少数发病,发病多集中在10岁以下的儿童,近年来乙脑发病年龄出现向大年龄组转移的趋势。乙脑目前尚无有效治疗方法,且发病后死亡率高达30%,因此接种乙脑疫苗成为乙脑防控的主要手段。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关于乙脑疫苗的立场文件(2016年),全球各国基于3个型别乙脑病毒的疫苗约15种,总体可归为4大类,包括乙脑灭活疫苗(鼠脑组织)、乙脑灭活疫苗(Vero细胞),乙脑减毒活疫苗(地鼠肾细胞)以及乙脑减毒活疫苗(重组嵌合),其中鼠脑组织培养的疫苗由于安全性的问题WHO建议由其他种类疫苗替代。欧洲、北美洲、日本等国家和地区主要批准和使用乙脑灭活疫苗(Vero细胞)。

  目前我国使用的乙脑疫苗有两种:一种为1988年上市的基于原代地鼠肾细胞培养的乙脑减毒活疫苗(JE-L),免疫程序为在8月龄和2周岁各接种一剂。另一种是2008年批准上市的基于Vero细胞培养的乙脑灭活疫苗(JE-I),其免疫程序为在8月龄接种两剂(间隔7~10d),再于2周岁和6周岁各接种1剂。乙脑灭活疫苗和乙脑减毒活疫苗都是国家推荐使用的乙脑疫苗。我国乙脑减毒活疫苗上市时间较早,被国家列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用于儿童接种,灭活疫苗除了作为减毒疫苗的有效补充,还可以满足一些特殊人群的免疫需求。国家免疫规划指出“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特殊人群”不适宜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的接种。

  基于新生儿免疫需求以及个别地区发现乙脑传播病例导致局部预防性接种需求,目前乙脑减毒活疫苗市场规模在每年2000万剂左右(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近三年国内出生人口数据测算),主要由中生集团下属成都所和武汉所生产供应。未来国内乙脑疫苗总体市场规模主要受以下三方面因素影响:一、新生儿出生率下降影响。近几年中国新出生人口呈下降趋势,会导致新生儿免疫需求的降低。二、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全球气候变暖趋势明显,乙脑主要传播途径是蚊媒传播,气候变暖将导致乙脑的传播区域出现扩大的趋势,从而导致社会人群预防性接种需求增加。三、成人发病比例上升。近几年,乙脑发病数据和流行病学研究显示,乙脑发病年龄呈现向大年龄组转移的趋势,从而增加了成年人预防接种的需求。综合三个方面因素,乙脑灭活疫苗存在着国内市场需求增加的趋势。

  目前国内乙脑疫苗市场结构是以减毒活疫苗为主体,属于免疫规划疫苗;灭活疫苗为辅助,属于非免疫规划疫苗,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多样选择。从疫苗产品的技术特点和迭代趋势,以及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主要使用乙脑灭活疫苗现状来看,国内乙脑疫苗市场存在着对于乙脑灭活疫苗需求增加的趋势。

  公司生产的乙脑灭活疫苗是目前我国市场上唯一在售的乙脑灭活疫苗。公司的乙脑灭活疫苗生产全程不添加抗生素、甲醛、明胶、防腐剂,各项安全指标均达到或者优于药典标准,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是新一代纯净安全的乙脑灭活疫苗,可适用于抗生素过敏、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特殊人群。

  2021年,公司按计划完成乙脑生产车间的系统升级,开始恢复生产并申报批签发。2022年,公司的预充剂型乙脑灭活疫苗获批上市,使公司向市场提供的产品更加灵活,为接种人群提供了更多的选择,随着剂型增加和学术推广活动持续,公司乙脑灭活疫苗的市场逐步恢复。2023年,公司乙脑灭活疫苗销售67万支,同比增长64.52%,获得批签发38批,批签发数量共计183万支,为公司进一步提高乙脑灭活疫苗的市场占有率奠定了基础。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全球上市的预防性疫苗品种众多,针对大多数常规传染性疾病的疫苗已被研发上市。疫苗行业也历经了多次技术革命,目前呈现减毒活疫苗、灭活疫苗、重组蛋白疫苗、核酸疫苗等多种技术平台共同发展趋势,人用疫苗的市场需求也推动着传统疫苗向联合疫苗和新型疫苗升级迭代。

  新版《药品管理法》、新版《疫苗管理法》和2020版《中国药典》等行业政策法规的先后颁布与实施,加速推动我国人用疫苗行业的整合集中和转型升级,创新型疫苗和多联多价疫苗的研发立项和研发进程明显加快,具备较强研发创新能力的头部疫苗企业的竞争优势得到进一步加强。人用疫苗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疫苗市场规模将持续增大,国产疫苗市场份额稳步增加

  疫苗在阻断传染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维护公共健康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越来越被公众接受。随着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群众接种疫苗意识的持续增强,我国的人用疫苗接种人群将持续增长,相应的人用疫苗市场规模也将持续增大。同时,在新技术推动下,创新疫苗、多联多价疫苗等创新产品陆续上市,也为我国人用疫苗市场的持续增长提供强劲动力。

  国产疫苗企业在疫苗种类、疫苗质量和疫苗产能方面持续提升,增加了国产疫苗的可及性,在市场上对国外疫苗产品形成了有力竞争。从已上市疫苗品种和在研管线上看,国内疫苗企业在HPV疫苗、肺炎球菌疫苗、带状疱疹疫苗、人用狂犬病疫苗、流感疫苗等品种都有产品上市或有所布局,基于mRNA技术平台研发的RSV疫苗等创新品种也都处于积极研发中。从产品质量上看,国产疫苗产品与国外疫苗产品在安全性、有效性方面并无明显差别,都能为接种者提供有效的防护作用。在产能方面,国产疫苗产能稳定且充足,能够持续满足市场需求。国产疫苗正处于产品升级换代的过程中,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优质产品可供选择,具备良好的竞争实力。随着国内企业在研产品的陆续上市,未来将逐步实现对现有进口产品的国产化替代,并凭借价格、产能等多方面的综合优势占据国内疫苗市场更大的市场份额。

  (2)产业政策集中出台,助推疫苗行业长期发展

  2022年,国家各部委先后出台《“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和《“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鼓励和规范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两个规划文件对于我国未来五年的医药工业发展和生物经济发展提出了发展目标,明确了重点发展领域,是生物医药产业未来五年发展的指引性文件。人用疫苗产业是生物医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相关产业政策的逐步落地实施,将有力地引导和助推疫苗行业的长远发展。

  (3)疫苗行业监管趋严

  根据《疫苗管理法》规定,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按照规定投保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因疫苗质量问题造成接种者损害的,保险公司在承保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付。中国将实行疫苗全程电子追溯制度,建立全国疫苗电子追溯协同平台,整合疫苗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全过程追溯信息,实现疫苗可追溯。随着疫苗行业立法的进一步明确,行业有望得到规范并持续健康发展。

  (4)多联多价疫苗与创新疫苗是未来疫苗产品的发展趋势

  技术创新是疫苗产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创新疫苗和多联多价疫苗已成为全球疫苗研发的主要方向,我国对于创新疫苗和多价多联疫苗表达了坚定的支持态度。国家将根据疾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状况等因素,制定相关研制规划,安排必要资金,支持多联多价等新型疫苗的研制。同时鼓励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加大研制和创新资金投入,优化生产工艺,提升质量控制水平,推动疫苗技术进步。近几年新冠疫情催生了以mRNA疫苗为代表的新技术路径,加速了重组蛋白疫苗的研发和产业化,为创新疫苗的发展积累了大量研发经验与临床数据,为疫苗研发技术进一步发展与技术迭代奠定了基础。同时,随着新型佐剂的研发,创新技术平台的构建及疫苗递送系统取得进一步的突破,疫苗产品将迎来更加广阔的使用场景。

  (5)疫苗市场及销售趋于全球化

  《疫苗管理法》指出:国家鼓励疫苗生产企业按照国际采购要求生产、出口疫苗,这成为中国疫苗企业走出国门的政策导向。随着发展中国家疫苗接种率的提高、医疗保健意识增强和可支配收入增加,这些新兴国家和地区的疫苗接种需求保持稳定增长。

  2022年,我国通过世卫组织的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确保在中国生产、进口或流通的疫苗质量可控、安全、有效,为我国疫苗产业的国际化提供有利支撑。现阶段我国出口疫苗品种主要以人用狂犬病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甲肝疫苗和13价肺炎疫苗等为主,主要出口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目前多款国产疫苗产品正在申请国际认证,有望进入国际采购名单,未来中国疫苗出口的市场规模还将继续增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万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5,010.31万元,同比下降3.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592.36万元,同比下降34.7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250.95万元,同比下降37.99%。公司营业收入小幅下降主要是因人用狂犬病疫苗市场竞争加剧,销售收入出现一定下降,同时乙脑灭活疫苗销售收入增加,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幅度较大,一方面由于营业收入小幅下降同时生产成本上升等正常经营因素所致,另一方面由于乙脑灭活疫苗效期较短,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同时公司对联营企业计提股权投资减值等非经常性因素所致。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008,135.91万元,负债总额48,222.9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7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3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向关联方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和时间范围内,决定理财事宜、签署或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的控股股东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成大”)是持有广发证券5%以上股份的股东,辽宁成大董事长尚书志先生在广发证券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广发证券发生的委托理财累计交易金额为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0.94%。理财最高余额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介绍

  广发证券成立于1994年1月21日,是国内首批综合类证券公司,2010年2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总市值位居国内上市证券公司前列。

  广发证券的注册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主要办公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为林传辉先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21,087,664元,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股票期权做市。

  (二)交易对方主要财务指标

  广发证券2023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资产总额:682,181,679,228.41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5,717,647,870.07元;

  营业总收入:23,299,531,636.28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77,799,497.16元 。

  (三)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控股股东辽宁成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广发证券17.94%的股份,辽宁成大董事长尚书志先生在广发证券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除此以外,公司与广发证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经核实,广发证券经营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内容及类别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

  (二)交易金额及投资期限

  本次关联交易购买的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此理财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三)定价标准

  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交易风险可控。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风险性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谨慎型)。

  (五)交易选择权

  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自主决定理财产品类型以及理财金额。

  (六)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风险等级为谨慎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资相关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因此投资仍存在无法取得预期投资收益甚至产生投资损失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明确相关组织机构的管理职责,确立审批机制。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对公司主营业务、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表决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提升资金运营能力。

  综上,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经董事会9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事项。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和时间范围内,决定理财事宜、签署或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表决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4年度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以确保公司正常生产为前提,及提高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成大生物2024年度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7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4日   9时3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新放街1号成大生物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4日

  至2024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全体董事、监事分别对议案6、议案7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各类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由管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除参照第2条提交相应文件外,还应出示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产品及管理人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复印件留存,并提供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要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股东或代理人在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5、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或邮件上请注明“成大生物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截止2024年5月10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0日(9:00-16:00)。

  (三)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新放街1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新放街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10179)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3782632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新放街1号

  电子信箱:lncdsw@cdbio.cn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4-009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监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真实披露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和时间范围内,决定理财事宜、签署或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末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款项及存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与年度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12,289.42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系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编制指引》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指南5.0 (CASS-ESG5.0)》等法律法规与报告指引的规范性文件,公司本着客观、规范、透明和全面的原则,详细阐述了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情况,在治理、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等多方面领域的理念、实践和成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3年度领取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计划及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是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及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发放的。2023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文)的相关规定, 公司原财务审计机构容诚所年限已满,2024年度需变更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聘任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并启动选聘工作,公司通过择优谈判的方式完成选聘工作,中选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承接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应条件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选聘工作与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