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6 证券简称:财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811,780,55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811,780,55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5月7日。
●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首发限售股份1,120,765,050股份,持股比例34.54%,自本次首发限售日结束起,自愿延长锁定期36个月,即2024年5月7日至2027年5月6日。(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延长限售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21年3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17号)核准,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财达证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0.00万股,并于2021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目前,公司存量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1,932,545,600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7名,分别为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河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河北省国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河北财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原:河北财达投资管理服务中心)、河北达盛贸易有限公司,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基于对财达证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近日,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河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河北财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达盛贸易有限公司共同承诺,将其合计持有的1,120,765,050股份自本次首发限售日结束起,自愿延长锁定期36个月,即2024年5月7日至2027年5月6日。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811,780,550股,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3名,分别为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国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5月7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2021年5月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上市后,总股本为3,245,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0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745,000,000股。
(二)首次公开发行限售期为12个月的股票于2022年5月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2022年5月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期为12个月的772,454,400股股票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后,总股本仍为3,245,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272,454,4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972,545,600股。
(三)通过司法裁决过户方式取得首次公开发行限售的股票于2022年8月22日期满上市流通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东泊头市天润纺织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通过司法裁决过户的方式取得的40,000,000股股权,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有关规定及《泊头市天润纺织有限公司关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函》,该部分限售股于2022年8月22日起上市流通。
除上述事项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截至2024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为3,245,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932,54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5%。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3名股东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国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承诺如下:
(一)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
1、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自财达证券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财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财达证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审慎性监管的相关要求及《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根据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期限。”
2、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对于本公司在财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财达证券股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公司承诺的相关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本公司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减持,如需减持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
(2)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本公司将以不低于财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24个月内减持股份数合计不得超过本公司目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财达证券股份总数的35%;本公司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具体的减持计划。
(3)自财达证券上市之日至本公司减持之日,若财达证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或除息事项,则上述承诺的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4)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关于解锁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意向的上述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进行减持的,则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财达证券,并同意归财达证券所有。”
(二)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1、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自财达证券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财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财达证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审慎性监管的相关要求及《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根据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期限。”
2、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对于本公司在财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的财达证券股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公司承诺的相关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本公司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减持,如需减持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
(2)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本公司将以不低于财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24个月内减持股份数合计不得超过本公司目前所持财达证券股份总数的50%;本公司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具体的减持计划。
(3)自财达证券上市之日至本公司减持之日,若财达证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或除息事项,则上述承诺的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4)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关于解锁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意向的上述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进行减持的,则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财达证券,并同意归财达证券所有。”
(三)河北省国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自财达证券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财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财达证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审慎性监管的相关要求及《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根据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期限。”
截至本公告日,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国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就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部分限售股份将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财达证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财达证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股东承诺;财达证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财达证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财达证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811,780,550股,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5月7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以上股份合计数占总股本比例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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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06 证券简称:财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6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自愿延长限售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对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财达证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承诺延长限售股份的限售期,将其合计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份1,120,765,050股(持股比例34.54%)自愿延长锁定期36个月,即2024年5月7日至2027年5月6日。
近日,公司收悉控股股东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河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控股”)、河北财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原:河北财达投资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财达企管咨询”)、河北达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盛贸易”)出具的《关于自愿延长限售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唐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就其持有公司股份延长限售锁定期事宜做出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原定于2024年5月7日解除限售,现其自愿将上述1,120,765,050股股份的限售锁定期延长至2027年5月6日。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事项
基于对财达证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财达证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并维护上市公司股权利益,控股股东唐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河钢控股、财达企管咨询、达盛贸易承诺:
自所持财达证券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自愿延长锁定期36个月,即2024年5月7日至2027年5月6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财达证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因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将全部归财达证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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