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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4-010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董事辞职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收到公司董事周林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林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自2024年5月1日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周林林先生的辞职报告自2024年5月1日生效。

  周林林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以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 独立董事辞职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毛美英女士、周岳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均因其本人在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超过三家,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毛美英女士和周岳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毛美英女士和周岳江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独立董事前,毛美英女士和周岳江先生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并签署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董事会相关文件。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补选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其他说明

  周林林先生、毛美英女士和周岳江先生均表示,其与本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须提请公司股东或债权人注意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周林林先生、毛美英女士和周岳江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周林林先生、毛美英女士和周岳江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以及公司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周林林先生、毛美英女士和周岳江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杨思嘉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杨思嘉女士因工作安排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陈杨思嘉女士表示,其与本公司监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须提请公司股东或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辞任后,陈杨思嘉女士仍担任公司党委书记兼行政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杨思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其原定任期至2025年7月28日,辞任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杨思嘉女士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陈杨思嘉女士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并签署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监事会相关文件。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和监事会主席选举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陈杨思嘉女士在担任监事会主席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末各类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320.55万元,具体如下:

  (一) 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二) 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说明

  主要系2023年销售下降,导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减少,按照会计政策计提相应的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较同期大幅减少。

  (二)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说明

  主要系受欧美等主要市场经济形势的冲击及终端客户需求下降导致部分订单取消而产生库存,从谨慎性出发,公司本报告期对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另考虑其他存货的减值计提,本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影响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减少0.86亿元。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均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 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更有利于公司真实反映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相关意见

  1、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审计委员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公允的反映2023年底公司的资产状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公司六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36,158,497.65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870,804.1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6,428,551.61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1,642,855.16元,扣除2023年度支付的现金股利43,380,326.2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91,982,724.96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0,027,875.21元,按照孰低原则,将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制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着积极回馈全体股东的原则,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照2023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2,169,016,3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21,690,163.13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628,337,712.08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计划(2022年-2024年)》等相关规定。

  二、 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计划(2022年-2024年)》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公司六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用2024年度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相关审计服务协议,并确定具体的审计费用及相关工作安排事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经事前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并对其在相关资质、独立性、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将相关调研资料形成书面审核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建议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并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备查文件

  (一) 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 公司六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四)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总裁与相关方就具体合作细节进行磋商,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2、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已经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联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朱炜对此项议案须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对此项议案进行投票。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1、马鞍山永强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强节能”)

  住址:马鞍山市和县乌江镇安徽省精细化工基地华星物流通道1号

  法定代表人:康灵江

  注册资本:6,535.5888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节能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合同能源管理;发电技术服务;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煤炭及制品销售;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永强节能资产总额43,401.6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4,188.74万元;2023年度永强节能实现营业收入18,250.16万元、(归母)净利润773.82万元。

  永强节能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等联合控制的公司,合计持有及控制比例为66.17%;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施服斌担任其董事。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关于关联法人的认定标准。

  永强节能经营和效益状况平稳,履约能力较强,截至披露日,永强节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2、腾轩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轩旅游”)

  法定代表人:刘亮

  注册资本:11,053.2456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1幢4层50519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婚庆服务;翻译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航空机票销售代理;火车票销售代理;酒店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腾轩旅游资产总额33,440.52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1,922.44万元;2023年度腾轩旅游实现营业收入112,742.86万元,净利润258.80万元。

  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施服斌担任腾轩旅游监事,且控股子公司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关于关联法人的认定标准。

  腾轩旅游经营和效益状况平稳,履约能力较强,截至披露日,腾轩旅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3、浙江伊丽特工艺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丽特”)

  法定代表人:康灵江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洋街道柏叶中路429号

  经营范围:工艺品、金属制品、户外家具制造,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伊丽特资产总额13,142.45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6,307.57万元;2023年度伊丽特实现营业收入16,813.30万元、净利润1,889.8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永强节能董事长康灵江担任伊丽特执行董事,且持有其50%股权。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伊丽特为公司关联方。

  伊丽特经营和效益状况平稳,履约能力较强,截至披露日,伊丽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4、深圳德宝曼好家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宝曼好家”)

  法定代表人:谢建平

  注册资本:4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桥头社区富桥四区3栋301

  经营范围:室内家具及饰品的设计、销售;家具零售、批发;智能家居零售、批发;家用电器、厨房设备批发、零售;家具零配件批发、零售;建材、装饰材料批发;床上用品、窗帘、布艺类产品销售;木门窗、楼梯销售;地板销售;卫生盥洗设备及用具批发;照明灯具、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销售; 室内装饰设计服务; 化工产品批发、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成品油);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智能家居产品软硬件技术研发、物联网软硬件开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德宝曼好家资产总额55,562.93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2,339.43万元;2023年度德宝曼好家实现营业收入20,109.57万元、净利润-8,772.91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德宝曼好家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等联合控制的公司,合计持有及控制比例为73.75%;公司董事长谢建勇,副董事长谢建平及董事施服斌在德宝曼好家分别担任董事、董事长、董事。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关于关联法人的认定标准。

  德宝曼好家经营和效益状况平稳,履约能力较强,截至披露日,德宝曼好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5、上海昶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昶氪”)

  法定代表人:林利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万元整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曹联路319号12幢3层321-325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电池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园艺产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力测功电机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模具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户外用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品牌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昶氪资产总额4,432.84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734.04万元;2023年度上海昶氪实现营业收入705.62万元、净利润-2,424.01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上海昶氪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公司董事长谢建勇,副董事长谢建强均在上海昶氪担任董事;且公司监事朱炜在上海昶氪担任监事。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关于关联法人的认定标准。

  上海昶氪预期经营和效益状况平稳,履约能力较强,截至披露日,上海昶氪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6、台州市朗成远景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成远景”)

  法定代表人:谢先兴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云西路399号金茂大厦4楼(自主申报、仅限办公)

  主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朗成远景资产总额128,305.77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30,323.19万元;2023年度朗成远景实现营业收入225,271.55万元、净利润29,624.63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朗成远景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关于关联法人的认定标准。

  朗成远景经营和效益状况平稳,履约能力较强,截至披露日,朗成远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采购商品与服务等

  公司将采购永强节能及其子公司生产的生物质燃料及热能服务等,将根据公司各生产线的改造计划与时间安排,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及结算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采购腾轩旅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差旅管理服务,满足公司差旅等相关业务需求。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采购伊丽特公司生产的成品及半成品等,将根据公司各生产线的生产计划与时间安排,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及结算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采购德宝曼好家及其子公司生产的产品及服务等,将根据公司计划与安排,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及结算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采购上海昶氪及其子公司生产的产品及服务等,将根据公司计划与安排,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及结算方式。

  2、提供租赁及综合服务等

  永强节能及其子公司、上海昶氪及其子公司和腾轩旅游及其子公司租赁本公司及子公司闲置厂房和使用其他综合服务,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据实结算。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腾轩旅游及其子公司出售商品及服务,北京联拓通过金旅通等产品为腾轩旅游及其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均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及结算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售给伊丽特部分材料及服务等,将根据公司各生产线的生产计划与时间安排,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及结算方式;因公司及子公司采购伊丽特商品,如发生预付部分款项,将收取利息。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德宝曼好家及其子公司、朗成远景出售商品等,均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及结算方式。

  四、 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发挥公司及关联人各自的优势,有利于公司及关联人资产的充分利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有关资料等文本,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 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 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4-019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信贷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信贷额度概况

  根据对2024年生产经营计划的分析,为保证日常经营资金结算需求,公司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各子公司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远期结售汇等授信业务敞口总额度最高不超过96.70亿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与各主要合作银行的初步沟通,及各银行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2024年度信贷额度安排如下:

  

  公司可根据各银行的合作条件,在不超过信贷总额度的情况下,适当调整各银行信贷额度。若出现未在上述计划内的新增银行,其信贷额度不超过总授权额度的10%。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强(香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YOTRIO CORPORATION(美国永强)业务发展需要,拟在年度授信总额度范围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公司拟为上述两家公司的银行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分别为2,000万美元、1,500万美元,担保期限均为1年。

  为提高资金运用及决策效率,现提议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董事长批准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各金融机构商讨有关具体授信及融资业务等事宜,并在上述额度限额内决定资产抵押、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等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 备查文件

  1、 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公司六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的授信业务总额度最高不超过96.70亿元人民币,并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永强(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称“香港永强”)及其全资子公司YOTRIO CORPORATION(以下称“美国永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分别为2,000万美元、1,500万美元,担保期限均为1年;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董事长批准后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商讨有关具体业务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等。

  鉴于本次拟被担保公司美国永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永强(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10月4日

  注册地: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5号海港城海洋中心八楼826室

  注册资本:3,905万港元

  主营业务:家居用品、旅游休闲用品等销售

  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香港永强总资产为80,965.1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70,922.38万元人民币,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59,119.11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862.35万元人民币。

  关联关系说明:香港永强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 YOTRIO CORPORATION

  成立时间:2008年1月15日

  注册地: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注册资本:1,000美元

  主营业务:户外家具贸易

  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美国永强总资产为50,330.5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5,888.27万元人民币,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12,477.6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5,537.934万元人民币。

  关联关系说明:美国永强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永强的全资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担保总额不超过3,500万美元,其中为香港永强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为美国永强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万美元。

  3、担保期限:均为一年期。

  四、 董事会意见

  会议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永强(香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YOTRIO CORPORATION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分别为2,000万美元、1,500万美元,担保期限均为1年;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董事长批准后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商讨有关具体业务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等。

  本次拟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全面掌控其日常经营业务,无需其提供反担保。本次向银行申请办理授信业务是其正常业务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日常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全部是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余额为462.54万元人民币。本次拟授权担保金额为3,500万美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9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情形。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公司六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将继续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业务情况概述

  1、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因公司出口业务占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的影响。为尽量规避汇率的变化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的影响,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经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公司主要通过以远期结汇汇率为基础向客户报价,同时根据外币回款账期预测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约,从而锁定公司的收款汇率风险。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均是以锁定收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以盈利为目标,所开展的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2、 远期结售汇业务场所及品种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外汇期权套期保值等,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等。

  公司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根据预计接单的情况确定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申请金额、交割期限、交割汇率及办理银行等。

  3、 业务授权期限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 预计占用资金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所需保证金在银行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公司不需要额外投入资金。

  二、 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拟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合约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完全依据公司与客户报价所采用的汇率的情况,严格与预计回款时间配比进行交易。进行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操作可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同时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 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 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 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 回款预测风险:营销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 营销部门采用财务中心提供的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

  2、 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规范》、《证券投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对公司相关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等做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 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 公司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在根据本项授权作出决策时,应做好讨论记录,并定期报董事会备案。如遇到已接订单发生大额变动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做好应对措施。

  五、 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应用指南要求,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表、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 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能够很好的控制汇率变化对利润带来的风险,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公司六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进行证券投资,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本金及投资收益可循环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特别提示

  1、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证券市场受到宏观经济基本面、货币政策、汇率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的心理预期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波动性较大,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 证券投资概述

  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投资方式: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投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投资额度:用于证券投资的金额不超过10亿元,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本金及投资收益可循环使用。本额度不包括公司进行的委托理财业务、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保理业务,公司已将此三项业务以单独重大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投资期限: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投资管理:授权董事长选择合适人选成立证券投资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证券投资的决策与实施等各项工作。

  三、证券投资的内控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制度要求进行证券投资操作。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证券投资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证券投资风险。保证证券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严格执行岗位分离操作制度等。

  四、 证券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由于证券投资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公司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的同时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1、为防范风险,公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以价格低估、未来有良好成长性的绩优股为主要投资对象。

  2、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具有丰富的证券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证券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证券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但战略性投资除外。

  4、公司证券投资当年累计亏损总额超过证券投资总额(年初账户资产总额+当年净投入金额)的20%,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时,证券投资领导小组要集体讨论是否止损。

  5、审计监察部对证券投资要定期及不定期检查,并督促财务中心对证券投资资金运用的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相关的财务核算工作。

  6、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证券投资情况,以此加强对证券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控制风险。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证券投资活动。

  五、 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增加投资收益,并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公司六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总裁批准后在不超过5亿元额度内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投资概况

  1、 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2、 授权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单笔投资或单一项目投资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3、 授权有效期: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 投资品种: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公司发行的低风险有抵押担保的信托产品、证券公司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保险公司发行的短期保险理财产品、资产管理类公司发行的固定收益类债券型产品、有充分抵押品或担保的委托贷款等投资品种。

  根据此次授权使用的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信托产品。

  5、 投资期限: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现金管理业务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

  6、 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7、 决策程序:此项议案已经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投资理财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总裁批准后根据本项授权行使投资的具体决策权并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负责及时分析、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进行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备查文件

  1、 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公司六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1.27亿元(含本金及收益)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投资。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投资额度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的情况下,投资额度不超过1.27亿元(含本金及收益)。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应当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该等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4、投资期限

  每项投资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保本型产品时,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决定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董事长批准后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投资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财务中心相关人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虽然上述投资范围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受宏观经济影响,上述投资有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影响,因此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各项产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应对具体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授权下的具体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

  2、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还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业务。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浙江永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浙江永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招商证券对浙江永强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公司六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 招商证券关于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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