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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深入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重要指示精神,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大集团”、“公司”)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推动“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现针对行动方案相关举措进展说明如下:

  一、坚定深耕主业,持续提升公司价值

  公司秉承“科技兴农、产业助农”的宗旨,坚定聚焦农牧业主航道,专注锻造养殖全产业链,做强竞争力、做透产业力,持续提升公司价值。

  2023年,农牧业承受着原料上涨、消费调整、养殖信心不足等压力,公司通过快速调整销售策略逆势突围,并依托研发持续投入展现了良好竞争力,实现饲料销量2,440万吨(含养殖内销量180万吨),同比增长13%,饲料对外销量2,260万吨,同比增加236万吨,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

  公司已经完成4,000万吨饲料产能战略布局,2023年公司核心经营目标在于充分利用已经取得的产品竞争力、研发及技术转化能力、技术服务体系等诸多产业竞争优势来提高公司产能利用率和提高市场份额;未来只要销售规模不断提升、产能利用率提高,公司规模化效益优势将逐渐凸显,叠加强化原有专业优势,将进一步降低养殖户的养殖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公司在拓展中国市场的同时,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稳健拓展海外市场。公司通过在当地建厂、当地销售、同时配套优质种苗、动保以及专业技术服务体系,将国内成熟的“饲料+种苗+动保”黄金三角海大模式复制到海外市场,形成产业链的竞争优势,海外市场增长空间逐渐打开。在东南亚地区,公司以越南为核心,积极拓展印尼、孟加拉、马来西亚等市场;在非洲,以埃及作为桥头堡,逐步向北非、东非市场延伸;在南美地区,公司在厄瓜多尔也建立了业务布局,并已组建团队开拓周边国家,不仅为东道国经济发展做贡献,也进一步提升公司海外业务产品盈利空间。

  未来,公司将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夯实饲料主业,积极发展动保、种苗等业务,培养产业链条上的专业能力,构建产业链上的综合核心竞争能力,在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中提升公司价值,为客户及投资者创造更高价值。

  二、持续研发投入,驱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始终坚信技术研发、创新是公司发展的驱动力,上市以来公司累计科研投入超46亿元。持续高额的研发投入促使公司研发成果转化速度快,投资配套策略落地清晰快速,支持公司的产品配置能力强。具体表现为公司产品配方持续优化能力强,能在原材料价格波动时快速调整配方,获得成本竞争优势。同时,通过科技研发驱动产品优化升级,不仅能够顺应养殖环境的变化和养殖模式的变化,还能够引领养殖技术的进步和养殖模式的升级。

  2023年,公司在饲料方面继续开展“动物营养与饲料配方数据库”建设,重点开展豆粕替代技术开发、新型饲料资源尤其是蛋白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等;种苗方面重点开展罗非鱼、凡纳滨对虾、罗氏沼虾、杂交鳜等新品种的开发,2023年取得1个国家水产新品种——罗非鱼“百容1号”;开展原种猪的选育及测定工作,持续提升种猪育种水平;动保方面重点围绕水产和畜禽动物病害防控技术、化工制剂技术、疫苗和检测试剂盒等生物制品的开发。通过三级研发体系有效衔接和“研究院+分子公司”的运营机制,促进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应用。

  公司作为以科技为核心竞争力的高新农牧企业,在饲料和水产育种领域,研发实力、创新成果和技术储备,均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通过科技创新强化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不断夯实治理基础,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建立了“三会一层”治理机制,组建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共同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权责分明、相互沟通和相互制衡的合理机制,实现公司的科学决策、规范管理和持续发展。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开展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2024年4月19日公司董事会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同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公司将不断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努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四、持续稳定现金分红回馈投资者,彰显公司投资价值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法规及章程制定了《分红管理制度》,自2013年以来,滚动制定《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分配方案充分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股东价值长期最大化以及投资者当期取得合理回报三方面需求。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41,256,374.98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495,187,291.1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94,454.50元、不计提任意公积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526,305,153.2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58,596,084.81元。

  基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结合公司业务规模及未来发展所需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持续回报股东,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股本数量)”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以截至本分配预案披露日扣除已回购股份的公司总股本测算,预计派发的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22%。另,公司2023年度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成交总金额为300,057,977.8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公司2023年回购股份总金额合计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17%。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政策,让投资者持续获取丰厚的现金流收入,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彰显公司长期投资的价值。

  公司将持续倡导并实施“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相关举措,聚焦农牧业主业,加大研发投入和创新力度,加快全球化业务布局,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同时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投资者为本,通过持续规范公司治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加大现金分红强化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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