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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情况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二)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召开方式

  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主持人及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由董事长黄朝万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四)会议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总经理2023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534.1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2,136,640.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核查意见》。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审计报告,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8.1-8.9,逐项审议董事黄朝万、刘斌、刘荣富、刘群英、雷毅、洪麒麟以及独立董事周玮、陈彤、陈禹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各项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10-8.13,逐项审议高管徐思国、黄晓兵、李隆波、张浩军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领取薪酬,符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制定标准及公司薪酬制度。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继续按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标准及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并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十)逐项审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1、审议通过《2024年度与湖北德鑫包装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2、审议通过《2024年度与成都彩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刘荣富、黄朝万、刘斌回避表决。

  10.3、审议通过《2024年度与刘群英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刘群英回避表决。

  10.4-10.10,审议通过2024年度与徐维萍、刘英、李锡容、刘彬、柳钰、黄大军、黄静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因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决定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1年。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汇票贴现、开立信用证等。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为提高工作效率,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办理相关协议(合同)和手续。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成都银行武侯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向成都银行武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1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开立保函、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等各类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金额为准。为提高工作效率,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办理相关协议(合同)和手续。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2年。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汇票贴现、开立信用证等。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为提高工作效率,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办理相关协议(合同)和手续。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服务项目还包括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鉴证,费用共计12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鉴证费用合计30万元)。服务期限三年,业务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评合格续签服务协议,考评不合格终止或解除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周玮、陈彤、陈禹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十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决定提名万国超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期限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决定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6、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7、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8、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核查意见。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1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0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由监事会主席张艳侠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浩军先生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出具的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覆盖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审议通过《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选聘会计师的流程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等规则、制度要求,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素养,熟悉公司业务,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监事会同意提名蓝天中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8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964,893.64元,合并报表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08,204,108.90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8,591,920.90元,减去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859,192.09元,减去本年度分配上年度股利36,869,56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58,643,724.2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92,506,893.05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综合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长远发展需要以及投资者意见,为积极回报股东,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534.1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2,136,640.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是在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投资者利益诉求、公司盈利水平及所处行业等因素综合考虑下提出来的,符合股东回报规划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需要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营业绩、未来发展相匹配,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未来发展相匹配,兼顾各方诉求,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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