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4-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在公司二楼VIP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7日通过邮件及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林木勤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全体监事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4-042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签署投资协议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设子公司的名称:中山市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
●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 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全资子公司尚未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最终尚需取得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3、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但所涉建设项目的土地面积、建设周期、业务开展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一定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政策风险和投资后未达预期收益等风险。
4、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概述
1、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与中山市华南现代中医药城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书》,投资项目为“东鹏饮料集团中山生产基地项目”。为此,公司拟在中山市翠亨新区注册设立中山市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专项负责推进、实施所投资项目。
2、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本次拟投资事项有关的《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书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山市华南现代中医药城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中山翠亨新区项目投资协议》并在中山市翠亨新区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该投资项目进行谈判、根据审议通过的项目方案签署与该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办理成立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事项、申报相关审批手续、组织实施等。
本次拟签署《投资协议书》及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其他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拟投资事项不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仅需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注册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4、本次拟签署《投资协议书》暨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投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公司名称:中山市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刘美丽
4、财务负责人:彭得新
5、经营范围:瓶(罐)装饮用水制造;保健食品制造;保健食品批发(具体经营项目以《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准);保健食品零售(具体经营项目以《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准);酒精制造;白酒制造;啤酒制造;黄酒制造;葡萄酒制造;其他酒制造;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茶饮料及其他饮料制造;精制茶加工;道路货物运输;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房屋租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上述事宜均以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的最终批复为准。
6、注册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7、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8、出资方式: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占子公司股权的100%
三、拟签订投资协议书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东鹏饮料集团中山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2、项目总投资:中山翠亨新区支持公司在园区内建设东鹏饮料集团大数据中心和东鹏饮料集团全员培训中心,累计总投资额约人民币25亿元,其中东鹏饮料集团中山生产基地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8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亩。
3、项目选址及用地
(1)本期项目:东鹏饮料集团中山生产基地项目,拟选址用地位于中山市南朗街道榄边村,约为180亩的国有建设用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具体实际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书标明的面积为准,确切位置和面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2)远期项目:拟建设的东鹏饮料集团大数据中心及东鹏饮料集团全员培训中心项目的选址及用地尚需与当地政府进一步沟通确认,最终以双方确认并完成土地招拍挂结果为准。
4、项目投资方: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建设周期:生产基地项目计划自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 6个月内动工,自约定动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由于本项目建设尚需较长的时间周期,同时考虑到本项目建成后的市场开拓、生产线达产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短期内本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实质的影响,预计对公司本年度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2、公司本次拟投资设立的子公司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不会导致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子公司成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拟投资设立的子公司尚需市场监管部门注册批准,所涉项目建设周期、业务开展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一定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政策风险和投资后未达预期收益等风险。
公司将在对风险因素充分认识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督管理,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4-041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在公司二楼VIP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斌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投资事项符合现阶段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远期战略发展规划,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书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4-043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酒制造》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营业务按销售模式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释1:直营包括全国直营客户及广东省南区特通渠道及餐饮渠道。
(三) 主营业务按区域分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释1:广东营销本部覆盖区域包括广东省(除广东省南区特通渠道、餐饮渠道之外)、海南省。
注释2:全国营销本部覆盖区域包含除广东区域、直营本部之外的销售区域。
注释3: 华北区域包括华北事业部、北方事业部传统渠道。
注释4:直营本部包括线上销售、全国直营客户、广东省南区特通渠道及餐饮渠道。
二、主要经销商总数变化情况
单位:个
注释1:华北区域包括华北事业部、北方事业部传统渠道;
2:直营包括全国直营客户及广东省南区特通渠道及餐饮渠道,直营不含配送商。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说明1:2024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稳定增长,公司营业收入为34.82亿元,同比增加39.80%,公司的销售规模继续保持增长。
(1)公司报告期及上年同期的主营业务收入区域分布情况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注释1:广东区域包括广东省(除广东省南区特通渠道及餐饮渠道之外)、海南省。
注释2:全国区域包含除广东区域、直营本部之外的销售区域。
注释3:直营本部包括线上销售、全国直营客户、广东省南区特通渠道及餐饮渠道。
2024 年 1-3 月,公司继续精耕广东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全国市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9.73%,其中:广东区域收入同比增长9.45%,全国区域收入同比增长51.21%,直营收入同比增长 79.87%。
(2)公司报告期及上年同期的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2024年1-3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东鹏特饮,东鹏特饮收入占比为89.16%;其他饮料收入占比由上年4.24%提升至本年10.84%,其中东鹏补水啦及东鹏大咖合计收入占比为6.92%。
2024年1-3月,公司继续精耕广东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全国市场,500ml金瓶及东鹏补水啦等新品的销售持续提升,带动公司的销售收入和净利润快速增长。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销售网络的全国布局,加强渠道建设,保障市场供应,逐步向全国区域推广公司新产品,积极研发健康功效饮品,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消费需求。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木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得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宏辉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林木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得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宏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木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得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宏辉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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