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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4-03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149,598,194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介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钢结构和化纤两大业务板块。

  (1) 钢结构板块主要业务为钢结构建筑及围护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提供从设计、采购、制作、施工、项目管理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服务。公司产品涵盖大跨度空间钢结构、高层重钢结构、轻钢结构、装配式钢结构等系列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学校、医院、体育场馆、机场航站楼、会展中心、高铁站房等建筑领域。公司始终致力于钢结构主业发展,是装配式集成建筑服务商,作为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全国唯一“装配式钢结构住宅低碳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示范基地”和住建部全国首批“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在技术水平、施工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均领先于同行业。

  公司凭借在钢结构领域的领先优势,积极推进商业模式及业务模式创新转型,公司自2019年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以来,逐步由钢结构专业分包向EPC总承包转型,提供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及制作、施工全过程服务,公司还提供部分项目的后期运营服务。在向EPC总承包转型过程中,公司提升了商业地位,这将进一步提高总承包项目的经济收益,同时也能够缩短总承包项目的回款周期,未来现金流得到改善,经营质量可以全面提升。

  此外,公司紧跟国家“双碳”政策,积极布局光伏建筑一体化业务。公司以“装配式+EPC+BIPV”的建设模式及“投资、建设、运维一体化”的运营模式来拓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市场。公司业务主要涵盖于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领域内的光伏屋顶、光伏幕墙、光伏车库上。公司与多家企业在绿色建筑一揽子解决方案与集成服务等业务上一直保持强强联合、互利互赢的关系。

  展望未来,公司将紧紧围绕“EPC总承包+1号工程”的双引擎发展战略,打造差异化、特色化品牌项目,进一步聚焦资源、做大品牌。同时积极把握能源转型与低碳经济的新机遇,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稳步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业务,不断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助推企业走上高质量发展之路。

  (2) 化纤板块主要业务为涤纶长丝的生产和销售,由控股子公司东南新材料(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生产和经营,产品包括涤纶预取向丝(POY)、涤纶牵引丝(FDY)、拉伸变形丝(DTY)、聚酯切片等系列。目前公司设计产能已达到年产50万吨差别化功能性聚酯纤维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服装、家纺和产业用纺织品等下游领域。

  公司产品的销售以国内市场为主,采用直销方式对外销售,并坚持款到发货的结算模式。公司产品价格具有波动性,公司主要参考第三方网站公布的主要规格产品价格,并结合原材料PTA和MEG价格走势、公司库存水平和下游需求情况来确定价格。

  (二)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1、钢结构行业

  钢结构是建筑行业的细分行业,指用钢板和热轧、冷弯或焊接型材(工字钢、H型钢、压型钢板等)通过连接件(螺栓、高强螺栓等)连接而成的能承受荷载、传递荷载的结构形式,其具有强度高、自重轻、抗震性能好、施工周期短、工业化程度高、绿色环保等优势,是我国建筑结构类型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

  现阶段,我国钢结构下游需求主要集中于商业地产、公共建筑及工业厂房等领域,主要有机场航站楼、火车站及大型交通枢纽、会议及展览中心、体育场馆、学校、医院等。该类工程投资主体主要以政府为主,投资规模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国家财政收支情况、经济周期及国家产业政策密切相关。当前经济运行正处于恢复发展和产业升级的关键期,发展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依然较大,经济持续恢复发展仍面临内生动力不强,需求仍然不足,经济转型面临新的阻力、信心偏弱等困难挑战。为了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引领中国经济持续恢复、稳中求进,基建投资仍为政府稳增长政策的关键着力点,预计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在一段时间内将继续维持较高景气度,建筑业下游需求量在中长期内仍将保持稳定发展。

  (1) 建筑领域追求节能降碳,装配式建筑有望发力。

  建筑领域是我国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绿色建筑成为当下建筑的一大主题,绿色低碳可持续的设计建造理念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聚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加快提升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为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2022年3月,住建部印发了《“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提出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鼓励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积极推进钢结构住宅和农房建设。规划明确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平方米以上,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0.5亿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2022年6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再次明确了要推进绿色低碳建造,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钢结构住宅,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加快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加强绿色科技创新,增强美丽中国建设的内生动力、创新活力。统筹推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动超低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

  在国家双碳政策的背景下,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国家战略,也是建筑行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绿色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重要举措之一。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下,装配式钢结构市场预计将保持增长态势。

  (2) 建筑业转型,智能建造成为“新质生产力”。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建筑业劳动力人数整体呈下降趋势,2022年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人数为5232.47万人,同比减少5.85%,而随着劳动力人口的减少,人均工资也呈逐年递增趋势。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淡出,建筑业的“招工难”、“用工荒”现象已经出现,而且仍在不断地加剧,建筑工业化和数字化势在必行。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以智能建造为抓手,大力推动建筑业数字化转型、高质量发展,加速形成具有建筑行业特点的“新质生产力”是必然方向。

  智能建造构建了一种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的先进建造方式,符合新质生产力的特征要求,通俗易懂、形象一点来说就是“看得见的在工厂,看不见的在云上”。智能建造将看得见的建造过程放在了工厂,将建筑部品通过规模化、集成化、工业化进行智造,现场则以装配化为主组织施工;将看不见的建造组织过程放在了云上,通过数字技术和数字化管理,推动设计、生产、运输、施工以及运维的“一模到底”、全过程信息互通。这种建造方式改变实现了建筑业“产能升级、资本汇聚、产业集群”,从而推动建筑业数字化转型高质量发展,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是建设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强力展示。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其中鼓励智能建造产品与设备的生产制造与集成技术研发,鼓励先进适用的建筑成套技术、产品和住宅部品研发与推广,钢结构住宅集成体系及技术研发与推广。鼓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太阳能光伏等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产业,建筑信息模型 (BIM) 相关技术研发与应用等,意味着智能建造将成为建筑业未来的主流方向,推动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同绿色化深度融合,加快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绿色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大力推进传统产业工艺、技术、装备升级,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实施清洁生产水平提升工程。

  (3) 太阳能与建筑融合发展,BIPV前景可期。

  在国家大力推进“碳中和”及绿色建筑的政策背景下,光伏与建筑一体化迎来快速发展,已成为建筑碳中和的重要途径。政策端也在鼓励建筑企业与光伏等清洁能源融合。《“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整县光伏”等国家政策相继落地, BIPV相关标准不断成熟,国内建筑光伏市场正在快速兴起。

  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将建筑碳排放计算作为强制要求,2022年4月1日起实施。同时也规定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均应进行建筑节能设计;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系统的设计应与建筑设计同步完成。

  2022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平方米以上,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0.5亿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全国新增建筑光伏装机容量目标5000万千瓦以上即2025年的平均每年新增装机规模达1000万千瓦。

  2024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要推动建筑用能低碳转型,各地区要结合实际统筹规划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推动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新建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加强既有建筑加装光伏系统管理。基于上述背景,分布式光伏应用开始规模化呈现,我国光伏建筑一体化有望迎来快速发展期。

  2、化纤行业

  化纤所属行业为化学纤维制造业,主要产品为涤纶长丝,也称“聚酯纤维”,是合成纤维的第一大品种。涤纶长丝下游应用领域主要是服装和家纺。纺织业是我国的传统支柱行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其在拉动消费、繁荣市场、吸纳就业、扩大出口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2023年,我国经济恢复发展,呈现回升向好态势,供给需求稳步改善,为纺织化纤产业链平稳运行和发展提供了重要基础条件和积极支撑。在此背景下,化纤行业全年经济运行情况呈现积极向好的趋势:一是行业产销基本稳定,市场相对平稳;二是化纤出口保持增长态势,出口量创历史新高;三是行业运行状况环比逐步改善,特别是下半年效益改善明显;四是高性能纤维和生物基纤维行业持续稳步发展。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23年涤纶长丝产量5702万吨,同比增加8.7%,行业总体开工负荷高于去年同期,总体库存处于正常水平。以涤纶POY为例,全年平均库存约15天,较2022年下降11天,尤其6~9月,平均库存均在15天以下。

  从需求端来看,2023年纺织行业国内市场需求韧性较强,国内纺织服装类商品零售明显修复。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12月全国限额以上单位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2.9%,增速较2022年大幅回升19.4个百分点,整体零售规模超过2019年水平,且明显好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整体水平。

  从长期来看,我国化纤产业仍具有一定的市场空间和增长潜力。《中国制造2025》国家战略的实施,将加快推动我国化纤工业的智能化和绿色化发展。高性能化、差别化、生态化纤维应用领域正在不断向新能源汽车、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安全防护、环境保护、航空航天等产业领域拓展。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深度调整和对外开放、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以中产阶级、老龄消费、年轻时尚等为代表的个性化、差异化、功能化的需求升级,我国化纤的需求潜力将不断释放,为行业供给侧整体提质增效和发展优质产能提供新的契机。此外,“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实施,将助力我国化纤产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制造基地布局,促进我国化纤工业的国际化进程。当今中国经济保持可持续发展,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国家政策鼓励化纤行业朝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促进行业产品整体技术水平的升级换代,同时强调绿色发展,促进化纤行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提出启动实施石化领域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工程;加快实施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五年行动计划和制造业领域国家专项规划重大工程,启动一批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加快培育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绿色发展理念成为化纤工业生产全过程的普遍要求,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化解部分过剩产能,绿色化纤制造能力稳步提高。2022年4月21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化纤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同时发布了《关于产业用纺织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到2025年,规模以上化纤企业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化纤产量在全球占比基本稳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行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高性能纤维研发制造能力满足国家战略需求。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企业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达8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80%。绿色制造体系不断完善,绿色纤维占比提高到25%以上,生物基化学纤维和可降解纤维材料产量年均增长20%以上,废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规模进一步发展,行业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形成一批具备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构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现代产业体系,全面建设化纤强国。该《意见》进一步指出,在“十四五”时期,化纤工业是纺织产业链稳定发展和持续创新的核心支撑,是国际竞争优势产业,也是新材料产业重要组成部分。

  (三)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主要从事大跨度空间钢结构、高层重钢结构、轻钢结构、金属屋面系统和钢结构住宅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是一家集设计、制造、安装于一体的大型专业建筑钢结构企业,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是钢结构行业中的优势企业,是空间钢结构领域中的龙头企业,也是高层重钢结构的领先企业。

  公司拥有大跨度空间钢结构、高层重钢结构、轻钢结构、金属屋面系统和钢结构住宅等系列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体育场馆、机场航站楼、高铁站房、会展中心、商业建筑、工厂建筑、钢构桥梁、住宅、学校、医院等多个领域。曾参与建设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北京首都机场T3A航站楼、广州新电视塔、杭州新建火车东站、云栖小镇国际会展中心、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中国天眼”、地下700米江门中微子探测器项目等标志性工程,在全国享有较高的知名度。2019年公司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完成由专业分包向总承包的战略转型升级。凭借多年积累的项目管理经验和品牌优势,不断创新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积极探索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先后中标了磐安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PPP项目、临安区西林小学新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杭州亚运会萧山区体育中心改造提升项目、萧山南部固废资源化利用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国电双辽发电有限公司煤场封闭改造项目、临安区人民医院及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杭州湾智慧谷二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等总承包工程,并获得了多项建筑行业奖项,包括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钢结构金奖、空间结构奖施工金奖、建筑防水行业科学技术奖-工程技术奖(金禹奖)、浙江省钢结构金刚奖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因此公司调整了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涉及的相关数据的期初数。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新世纪债评[2023]010519号《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AA。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已获得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2455)。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22年10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455号),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由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于2023年2月17日正式施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2023年3月2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128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3年3月1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2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和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其他相关文件。

  2023年6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43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年8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45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

  公司于2024年1月9日披露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0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200,000.00 万元。、

  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披露了《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司 2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1月2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东南转债”,债券代码“127103”。

  2、公司回购股份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1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二期)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8.97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二期)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9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92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49,598,194股)的比例为0.08%;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5.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5.9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485,358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春祥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4-032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公司2023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26,315,821.94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17,210,747.33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2023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 217,210,747.33 元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18,733,480.99元,减去已分配2022年度现金红利114,959,819.40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399,263,334.19 元。

  由于公司实施了股票回购方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和生产经营具体情况,提议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如下: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149,598,194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股利113,996,819.40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项目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4-034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的范围和金额

  1、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3年度公司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准备总额为人民币15,500.1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2、2023年核销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二、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一)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的方法,基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在单项或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应收票据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对应收票据的信用减值测试,公司2023年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251.07万元。

  2、应收账款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根据对应收账款的信用减值测试,公司2023年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2,920.94万元。

  3、其他应收款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对其他应收款的信用减值测试,公司2023年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614.21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

  1、 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存货进行了清查和分析,拟对可能发生减值的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基于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万元。

  2、 合同资产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对合同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3年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 1,314.21万元。

  3、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公司对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3年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 -100.15万元。

  三、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15,500.16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500.16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二) 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决策程序规范,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填列提示:

  *1: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相关数据如下:制造业51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2,批发和零售业2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金融业8,房地产业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采矿业7,文化、体育和娱乐业6,建筑业4,农、林、牧、渔业4,住宿和餐饮业1,卫生和社会工作1,综合1。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18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1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人民币为15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按照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2023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执业能力,在业界具有较高的声誉,审计人员配备合理,遵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历次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及各项鉴证报告等均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4-036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将与控股股东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集团”)及下属公司、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103,740万元,主要交易类别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和产品;向关联方提供设计、工程承包、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受关联方提供物业管理、体检等服务;向关联方租赁房产。

  1、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郭明明先生、徐春祥先生、周观根先生、何月珍女士、蒋晨明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回避表决。

  2、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根据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并结合2024年度的经营预判,2024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预计103,74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集团”)

  法定代表人:郭昊展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萧山区衙前镇新林周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再生资源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2,278,453.83万元,净资产 752,457.04万元;2023年1-9月份营业收入1,955,675.34万元,净利润36,522.91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南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郭明明先生、徐春祥先生、周观根先生、何月珍女士担任该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东南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东南集团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二)杭州敖铭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敖铭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敖铭贸易”)

  法定代表人:王妙林

  注册资本:8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萧山区衙前镇南庄王村

  经营范围:经销:五金电器,日用百货,轻纺产品,麻制品,润滑油,计算机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纸张,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配件,国家政策允许上市食用农产品,水暖器材,电工器材,塑料制品。

  2、财务数据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35.79万元,净资产233.76万元,营业收入1,410.01万元,净利润5.53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敖铭贸易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齐配偶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敖铭贸易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敖铭贸易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杭州萧山城厢绿洲茶叶商店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萧山城厢绿洲茶叶商店(以下简称“绿洲茶叶”)

  经营者:周利平

  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洄澜路116号

  经营范围:零售:食品、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绿洲茶叶系本公司监事周立尹父亲经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绿洲茶叶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绿洲茶叶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四)杭州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天物业”)

  法定代表人:郭昊展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住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438号东南科技研发中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家政服务

  2、财务数据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9,564.84万元,净资产43,663.28万元;营业收入1,361.83万元,净利润955.33万元(数据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浩天物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南集团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浩天物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浩天物业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五)浙江萧山医院

  浙江萧山医院系由杭州市萧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和东南集团投资设立,于2004年11月9日在杭州市萧山区事业单位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330109754405020K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册资本2亿元。

  医院经营范围: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

  浙江萧山医院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南集团下属企业投资举办的事业单位,东南集团间接投资比例为8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浙江萧山医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浙江萧山医院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六) 浙江东南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东南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新材”)

  法定代表人:郭建荣

  注册资本:41,088万元人民币

  住所:萧山区杭州江东工业园区江东一路7068号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热镀锌卷(板),铝锌复合卷(板),轧硬卷(板),冷轧卷(普冷卷)(板),家电基板,汽车基板,太阳能基板,建筑基板,科技环保新材料,工业氯化亚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37,528.92万元,净资产43,858.49万元;营业总收入279,878.07万元,净利润 828.61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南新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东南新材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东南新材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内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交易价格参照同类产品/服务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交易价格

  根据交易发生时市场价格双方共同确认。

  2、 交易总量或其确定方法

  交易双方在预计金额内,根据实际发生分次确定数量并签署协议。

  4、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实际业务发生时签署长期合作协议或按笔分别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公司及子公司向东南集团采购钢材为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业务所需,是市场化的正常业务往来,在提升公司生产经营效率方面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对控股股东的业务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东南集团配备了专业、独立的采购团队,统筹集中采购资源,实时关注钢厂上游原料价格波动、钢厂调价政策、钢材社会库存、供需关系等行业信息进行分析和预判,最大限度地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原材料供应稳定性和生产成本的影响。

  (2)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与东南集团、敖铭贸易、浩天物业、萧山医院等发生的房屋租赁、五金采购、物业管理、体检服务,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双方的内部管理,提升经济效益,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东南集团、萧山医院、东南新材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设计建造服务、光伏发电、钢结构建造以及其他关联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资源共享,发挥协同效应。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采购原材料和产品、提供劳务、销售商品、接受劳务和房屋租赁等交易均属双方日常生产经营中持续性的商业往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交易均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 保荐结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有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规模处于合理水平,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有关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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