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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4-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以邮件、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24年4月22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编写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依据充分、适当,真实公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及重大决策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慎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全体独立董事就2023年履职情况各自编制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收到了在任独立董事出具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并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依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编写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报告的内容依据充分、适当,真实公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依据政策导向,结合行业发展方向,根据公司2024年的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该报告的内容依据充分、适当,真实公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薪酬制度及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确定了公司2023年第三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第四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在任期间的薪酬情况,并根据公司2024年发展计划及当地薪酬水平,制定了2024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内容真实公允。

  (1)、全体回避《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薪酬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薪酬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各位委员在审议本人薪酬或津贴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制定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请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2024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综合授信额度,用途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际贸易融资及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各种业务,具体授信金额将视公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而定;同时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以所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厂房、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数额以实际授信数额为准。有效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予以确定。授信期限自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在办理具体融资业务时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不受授信期限限制,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各相关金融机构对该授信额度及融资额度的担保事项及所要求的相关条件进行处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有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的需要,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发生的融资总额不超过22亿元。为缓解资金压力,提高融资效率,拟申请批准由公司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控股股东配偶及直系亲属等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提供无偿性关联担保,同时,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提供无偿性关联担保,公司在预计的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根据需要进行分配使用,如在上述额度期限内有新设子公司,该子公司也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分配使用。生效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王壮加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出席本次董事会的有表决权的全体董事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一致同意通过了该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工作,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公司综合考虑业务现状和未来发展需要,经过审慎评估和研究,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和工作量确定相关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1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第四季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30,320,761.28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4-017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24年4月22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编写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依据充分、适当,真实公允。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同意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及重大决策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依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编写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报告的内容依据充分、适当,真实公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监事会审核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依据政策导向,结合行业发展方向,根据公司2024年的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该报告的内容依据充分、适当,真实公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薪酬制度及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确定了2023年度监事人员薪酬情况,并根据公司2024年发展计划及当地薪酬水平,制定了2024年监事人员薪酬计划,内容真实公允。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制定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请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有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的需要,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发生的融资总额不超过22亿元。为缓解资金压力,提高融资效率,拟申请批准由公司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控股股东配偶及直系亲属等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提供无偿性关联担保,同时,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提供无偿性关联担保,公司在预计的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根据需要进行分配使用,如在上述额度期限内有新设子公司,该子公司也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分配使用。生效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组织实施。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现金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工作,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公司综合考虑业务现状和未来发展需要,经过审慎评估和研究,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和工作量确定相关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第四季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30,320,761.28元。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4-018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海围片区风雅西路西北侧松炀资源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

  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刊登于2024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6和2024-017)。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1、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9、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壮鹏、深圳市前海金兴阳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新联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壮加、蔡丹虹、蔡建涛、王林伟、李纯、翁腾、王仲伟、王卫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1、法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海围片区风雅西路西北侧松炀资源董事会秘书处。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指南

  联系电话:0754-85311688    传真:0754-85116988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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