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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满洪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信,满洪杰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024年4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独立董事满洪杰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同意提名李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相应的专门委员会委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满洪杰先生因个人原因,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满洪杰先生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包括子公司)任何职务。满洪杰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为两名,未达到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的比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辞职申请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满洪杰先生将积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其职责。

  满洪杰先生于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履行上市公司监管要求,有力地维护了全体股东的权益,助力上市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对满洪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公司独立董事情况

  鉴于独立董事满洪杰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相应的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鑫先生已经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已于本公告披露日向上海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

  李鑫先生简历

  李鑫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青岛科技大学法律系教授,森麒麟(002984)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因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报出具的审计意见,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本次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未完成,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全部股份666,400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332,749,154元减少至332,082,754元,公司总股本由332,749,154股减少至332,082,754股。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上述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本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1、酒类产品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酒类产品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  酒类产品按地区分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公司2024年1-3月经销商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经销商12家,退出经销商44家(退出的经销商主要系部分销量少、市场营销能力差的客户)。报告期末共有经销商414家,较2023年年末减少经销商32家。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概述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相关要求,变更有关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如下:

  根据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明确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

  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会计师事务所无需对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出具说明。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5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5日

  至2024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5 月7日至2024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2、地点: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白璐  电话:0535-3616259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30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10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惟杰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编号:2024-021)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编号为: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监事2024年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参考国内同行业监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2024年度监事的报酬为不超过40万元。

  该议案涉及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不进行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获得综合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获得综合授信的公告》(编号为:2024-023)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2024-024)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监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监事会听取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1月14日、2019 年3月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修订稿)》,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79),公司累计回购股份66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0%,回购最高价格13.14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7.53 元/股,回购均价11.76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7,839,858.39 元(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年内(即2019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3日)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若上述已回购股份在上述期间内未能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将原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二、公司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和2022年7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事项。2022年12月2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非交易过户至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变更的议案》《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根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报出具的审计意见,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按照《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规定“业绩考核指标: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未完成。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将666,400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本次注销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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