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4-023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马宏先生以外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部分)进行调整,由19.75元/股调整为19.64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0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0年7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俊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0年7月4日至2020年7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7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0-028)。
(四)2020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0年7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2)。
(五)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1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20元/股调整为19.86元/股;认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七)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八)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九)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同意对《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与归属安排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与归属安排进行调整。
(十一)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447,3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9,203,000元。公司于2023年6月17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8日。
鉴于公司已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已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章第二条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9.75-0.11=19.64元/股。
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作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19.75元/股调整为19.64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原19.75元/股调整为19.64元/股。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系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规定进行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02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 2024-025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马宏先生以外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13.4436万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91.7686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21.6750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54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4,500万股的1.22%。其中,首次授予436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98%,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预留授予109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24%,预留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
(3)授予价格(调整后):19.64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09人;预留授予34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0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主营业务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告所载之主营业务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S、A、B+、B、C、D六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执行。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7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俊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7月4日至2020年7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7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0-028)。
(4)2020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0年7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2)。
(5)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20元/股调整为19.86元/股;认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同意对《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与归属安排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与归属安排进行调整。
(11)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2、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2、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13.443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为91.7686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为21.6750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2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5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0年9月18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为2024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17日。
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7月15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2024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14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综上所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共计125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125名激励对象归属113.4436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0年9月18日
预留授予日:2021年7月15日
(二)归属数量:113.443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91.7688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21.6750万股)
(三)归属人数:125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97人,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8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9.64元/股(公司2022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19.75元/股调整为19.64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注:上表已剔除本次不参与归属的激励对象
2、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注:上表已剔除本次不参与归属的激励对象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除1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身故、3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不在公司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3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C”不满足归属条件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合计125名激励对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97名,预留授予部分28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2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合计为113.4436万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陈文礼先生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均已成就。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02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 2024-029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马宏先生以外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下午16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董事长马宏因无法履职未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代理董事长王宏臣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最终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0日,公司总股本447,304,079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5,487,900股后的股本441,816,179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3,017,941.48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69 %。本年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 59,905,835.7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08%。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系在综合分析经营环境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等情况,在保障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以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等相关分红政策的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针对相关业务事项均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制度与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依托各自的专业背景和经验,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内部审计的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续聘和公司关联交易的合理性等进行了审慎的讨论和审议,保证了公司运转的规范性和董事会相关决议的科学性。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对外报出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十五)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审查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力上、余洪斌、邵怀宗回避表决。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十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447,3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9,203,000元。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由19.75元/股调整为19.64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身故,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名离职,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1.5万股。鉴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6名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B+”、“B”、“C”或“D”,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8名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B+”、“B”、“C”或“D”,作废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0.3064万股。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8064万股。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可归属数量为91.7686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可归属数量为21.6750万股,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97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28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32)。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睿思微系统(烟台)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聚焦公司核心研发优势,激励公司技术人才,公司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睿思微系统(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思微系统”)9%的股权转让给苏州向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向量”),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睿思微系统的股权比例为51%,睿思微系统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将继续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睿创光子(无锡)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聚焦公司核心研发优势,激励公司技术人才,公司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睿创光子(无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光子”)20%的股权转让给无锡睿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睿觉”)。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睿创光子的股权比例为40%,根据睿创光子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仍是睿创光子的控股股东,公司将继续将睿创光子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同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增加公司在金融机构的信用,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授权有效期为一年,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实际融资额度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效率,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相关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进行具体洽谈、签署相关协议以及贷款手续等。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宏臣、赵芳彦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三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宏臣、赵芳彦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和实施;
2、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6、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过户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8、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如有),并签署相关协议;
9、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协议文件;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宏臣、赵芳彦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三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宏臣、赵芳彦对涉及调整各自薪酬的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或部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高于5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同时,为高效、有序、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33)。
(三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4年5月15日14:30在公司整机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1)。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4-031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马宏先生以外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整机楼三楼会议室(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大街11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5日
至2024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或经第三届董事第十五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请召开,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12月23日或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8、10、13、14、15、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4、15、1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作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的股东及与参与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4年5月10日、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到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大街11号整机楼三楼)。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5月13日16: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大街11号整机楼三楼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264006
联系电话:0535-3410615
传 真:0535-3410610
联 系 人:杨雪梅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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