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4-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4,990,910.3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05,370,223.17元,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684,804,606.52元。
由于公司2023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公司今后发展的考虑,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董事会经审议一致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监事会经审议一致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基于今后发展的考虑,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4-019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现场方式召开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全面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由于公司2023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公司拟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太原重工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太原重工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关于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太原重工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太原重工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太原重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 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姚小民、赵保东、吴培国、屈福政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名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去世,1名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调整为省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其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按约定条件解除限售,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1.326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处理,回购价格为1.38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鉴于首次授予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6万股,回购价格为1.38元/股;因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共22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95.24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189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1,534.956万股,回购价格为1.38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36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360.284万股,回购价格为1.23元/股。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972.566万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一致通过。
公司董事王省林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太原重工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下列议案: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2024年全面预算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太原重工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4-020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现场方式召开监事会。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
3.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全面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太原重工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认为:
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
3.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名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去世,1名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调整为省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其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按约定条件解除限售,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1.326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处理,回购价格为1.38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鉴于首次授予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6万股,回购价格为1.38元/股;因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共22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95.24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189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1,534.956万股,回购价格为1.38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36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360.284万股,回购价格为1.23元/股。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972.566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380,982,500股减少至3,361,256,84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3,380,982,500元减少至3,361,256,840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4-024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含内控审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64
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07
2023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3
3.业务规模
2023年度审计的收入总额(未经审计):48,482.2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0,036.6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550.22万元。
2023年度利安达为3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23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家);采矿业(1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家);批发和零售业(1家)。
2023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542.90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或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3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约410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小宝,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为多家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年度报告审计、IPO审计、挂牌审计服务,从事证券业务十余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13年加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崔雪岚,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14年加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杰彬,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为多家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提供年度报告审计、IPO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从事证券业务十余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18年加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复核审计报告。近三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4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40万元。
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期比,本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内控审计过程中能够尽职尽责,及时与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沟通年审计划及相关事项,确保了审计进程顺利进行;审计结果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内控状况与经营成果。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含内控审计)。
(二)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4-022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各类信用减值准备26,787.49万元、资产减值准备742.22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长期应收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各类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预期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2023年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51.36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6,222.42万元、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02.40万元、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211.32万元,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6,787.49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合同资产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2023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05.88万元,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438.45万元。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单项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7.89万元。
公司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42.22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因上述事项计提减值准备共计27,529.71万元,计提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27,529.71万元。目前,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流动性较充足,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该事项经公司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认为: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4-023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方案的议案》。为降低公司外汇业务汇率风险,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在4.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金额内循环操作。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目的及必要性
由于公司目前进口主要以欧元结算,出口主要以美元结算,受国内外环境综合因素影响,欧元、美元汇率波动明显。在2023年,美联储货币政策持续收紧,美元资产受到追捧,美元指数频繁出现短线上涨行情,“蝴蝶效应”下,人民币等多国货币对美元出现贬值。同时,欧元兑人民币汇率也大幅升值,并在2023年7月19日创出了三年多的新高1:8.1014,全年欧元兑人民币升值6.7%,远超离岸市场美元兑人民币的升值幅度(2.6%)。
为有效应对汇兑风险,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用于锁定成本、规避汇率风险,主要挑选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的简单金融衍生产品,且要求衍生产品与业务背景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
公司拟操作的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期权、货币及利率互换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计划
1.额度及有效期: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后12个月内循环操作。
2.业务期限:单一金融衍生品期限不超过其所对应基础资产期限。
四、金融衍生品投资的主要条款
1.交易对手:银行类金融机构。
2.流动性安排: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进出口业务和外币借款,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相关外汇资金衍生品交易将主要采用银行授信的方式进行操作,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五、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当国际和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产生影响,当到期时汇率、利率与预期存在偏差时,存在丧失机会收益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性质简单,交易的期限均根据公司未来的收付款预算进行操作,基本在一年以内,对公司流动性没有影响。
3.信用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一方合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4.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法律风险: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六、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规模,公司只能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进行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
3.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选择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和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6.公司定期对金融衍生业务套期保值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七、审议程序
该事项经公司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关于本次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认为: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合理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而开展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额度和期限内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附:《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4-028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3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正阳街85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3日
至2024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凡符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资格的个人股东或法人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请持上述有效证件,于2024年5月11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正阳街85号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联系办法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正阳街85号 邮政编码:030024
电话:0351—6361155 联系人:雷涛、裴沛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4-027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名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去世,1名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调整为省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其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按约定条件解除限售,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1.326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处理,回购价格为1.38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鉴于首次授予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6万股,回购价格为1.38元/股;因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共22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95.24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189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1,534.956万股,回购价格为1.38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36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360.284 万股,回购价格为1.23元/股。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972.566万股,回购价款总计2,668.10万元(不包含利息),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380,982,500股减少至3,361,256,84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3,380,982,500元减少至3,361,256,840元。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太原市清徐县北格西路229号
2.申报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6月6日,工作日8:30-17:00
3.联系电话:0351-6361155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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