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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相关年度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天职国际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王守军,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陈泓静,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军,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7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专业能力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公告编号:2024-018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365.544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8.88元。截至2023年9月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971,969,107.20元,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不含税)74,398,496.02元后的金额897,570,611.18元,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25,984,688.65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71,585,922.53元。

  截至2023年9月1日,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天职业字[2023]4541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无投入。于2023年9月6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1,096,000元,其中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0.00元,使用超募资金81,096,000元;募集资金专项存款余额107,344,567.32元(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银行理财产品余额589,94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含现金管理)为人民币797,284,567.32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3年第一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9月14日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银行指定客户经理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在其下级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高新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期末余额明细如下: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7,344,567.32元与募集资金余额797,284,567.32元差异689,940,000元系公司尚有589,940,000元募集资金暂时用于现金管理业务且未到期及1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其中:本年度募集资金项目使用资金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4-019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尔高”)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164,400.79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 52,893,383.13 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289,338.31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8,179,029.79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462.17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8,039,315.8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等相关承诺,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利益,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251证券简称:威尔高公告编号:2024-020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 本议案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 薪酬和津贴方案

  (一)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领取固定津贴,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6万元/年(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三)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 发放办法

  1.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际发放金额根据公司资金情况予以统一安排。

  五、 其他规定

  1. 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

  2. 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251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4-021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准则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对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2)对在首次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上述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影响较小,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251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4-022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计提2023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损失。公司对部分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1,840.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信用风险的具体评估,详见附注“十一、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企业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4)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1)应收票据

  由于应收票据期限较短、违约风险较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因此本公司将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直接做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考虑历史违约率为零的情况下,因此本公司对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的固定坏账准备率为0,而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因违约风险相对较高,本公司视同为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来管理。

  

  2)应收账款

  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本公司在对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根据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本公司在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②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二)资产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客观的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1,840.16万元,并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期末的资产净值。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251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4-023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及2024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15:00时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邓艳群女士、总经理陈星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贾晓燕女士、保荐代表人曾文强先生、帖晓东先生、独立董事刘木勇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敬请广大投资者通过全景网系统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提升此次业绩说明会的针对性。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4-024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超额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威尔高电子(泰国)有限公司年产60万㎡线路板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项目:威尔高电子(泰国)有限公司年产60万㎡线路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威尔高电子(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威尔高”)。

  3、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及实施方式: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约人民币50,000万元,截至2024年3月底,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已投资3425万元美金,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1,000万元增资至泰国威尔高以投资本项目,项目投资资金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4、本次投资建设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5、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泰国威尔高年产60万㎡线路板项目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风险提示: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等因素调整项目规划的可能性,因此该项目存在管理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4号)以及《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65.544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196.91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038.3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158.59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45416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158.59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27,032.00万元。2023年9月22日、2023年10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109.6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00%,实际使用金额为8,109.60万元。

  三、本次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情况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在泰国设立威尔高电子(泰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生产、销售;双面及多层印刷线路板,目前注册资本为20亿泰铢。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巩固行业地位,公司拟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投入建设:泰国威尔高年产60万㎡线路板项目。

  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威尔高电子(泰国)有限公司年产60万㎡线路板项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威尔高电子(泰国)有限公司年产60万㎡线路板项目

  2、实施主体:威尔高电子(泰国)有限公司

  3、实施地点:泰国大城府育泰县堪韩镇5村1号

  4、项目内容:对泰国威尔高进行投资,用于进一步发展海外销售渠道,扩大公司产能。

  5、投资进度计划: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最终以实际开展情况为准。

  6、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约人民币50,000万元,截至2024年3月,公司以自有资金已投资3425万元美金,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1,000万元增资至泰国威尔高以用作投资本项目,项目投资资金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7、项目备案及审批情况:因本项目涉及境外投资,公司已完成惠州市商务局、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惠州市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吉安市分局登记备案手续。

  8、经济效应分析:经初步调研和预估,按照项目投产后13年运营期测算,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3.92%(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25年(含建设期)。

  上述投资金额、建设周期、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等数值均为预估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增资的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威尔高电子(泰国)有限公司

  3、注册资本:20亿泰铢

  4、公司类型:民营企业

  5、董事:邓艳群、宋文明、陈曦

  6、注册地址:泰国大城府育泰县堪韩镇 5 村 1 号

  7、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生产、销售;双面及多层印刷线路板、LED 节能

  灯;线路板、机器设备、原材料进出口

  8、股权结构:威尔高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持股99.99999875%、盛威电

  子(香港)有限公司 0.000001%、兴威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0.00000025%。

  9、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公司产业结构调整

  由于全球性PCB 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亚洲地区的成本优势,加速了东南亚投资的步伐,公司紧跟时代浪潮,前往泰国创立了海外子公司泰国威尔高,加快推动公司在PCB领域的布局和发展。泰国威尔高建设项目,于2023年2月17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同月正式开展厂房建设,截至2024年3月底,已投资自有资金3425万元美金,于2023年11月份完成基本厂房主体建设。

  此次启用部分超募资金主要目的为加速泰国威尔高的建设进程,完成预期投产计划。

  2、提高公司长期竞争力

  根据《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工业控制和显示领域收入占比较高。面对国内PCB市场激烈的竞争环境,公司需要扩展产品应用领域,通过对生产资源的评估和分配,在惠州工厂、吉安工厂和泰国工厂实施差异化战略定位,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在泰国建设工厂进行投产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发展海外销售渠道,扩大公司产能。

  (四)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具有广泛的优质客户基础和稳定的生产背景。印制电路板属于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享受优惠权益行业中的高技术产业,近几年吸引了众多相关产业在此聚集,拥有较完整的产业链。

  公司在PCB领域深耕多年,与多家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子公司泰国威尔高可以通过和公司海外客户进行合作,消化产能,进一步拓展公司海外客户群体,节约外销销售成本。本项目的实施并未脱离公司主营业务,只是通过本项目提高生产效益,扩展公司产品赛道,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五)超募资金管理计划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泰国威尔高将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专项存储本项目投入的超募资金,公司、泰国威尔高与保荐人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六)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泰国威尔高年产60万㎡线路板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是公司为实现战略目标,立足长远利益所作出的慎重决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长期发展趋势,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规模,进一步发挥公司在技术、产品及客户等领域的优势,提升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并巩固行业地位。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构成关联交易,没有与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项目风险分析

  1、技术风险

  公司核心产品为工业电源、服务器电源、中小批量的厚铜板、金手指板、MINI薄板、等特殊工艺以及高附加值的产品。掌握自主核心技术、稳定生产且能保证在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品质、降低生产损耗以及技术持续创新等已成为PCB制造企业的竞争关键。若公司不能及时准确把握PCB生产技术发展趋势,在技术创新方面不能合理、持续地进行投入,将无法适应市场需求,进而对项目的实施带来一定风险。

  为此,公司将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关注与研究,及时调整公司的生产和研发策略,准确把握市场发展趋势。同时重点研究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通过持续创新研发,不断开发新的产品种类,提升产品性能和产品质量,保持市场竞争力。

  2、管理风险

  PCB 行业生产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本次项目实施地点在泰国,项目实施时间长,涉及人员庞杂,其中包含语言沟通障碍,管理人员稳定性等问题,若期间不能做好生产和施工的协调管理,从而会造成经营成本的上升。

  为此,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团队的建设,通过与高校合作,引进高层次管理人才,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不断完善和健全公司管理治理体系,形成更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同时,通过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和加强信息化系统建设,使公司团队能够适应公司规模扩大和发展变化的需要。

  3、国际市场环境变化及汇率风险

  国际市场环境瞬息万变,将直接影响到海外投资项目的发展,项目投资收益回报周期较长。泰国本地的政策也对项目的实施进展有较大影响。新项目主要采用美元与泰铢结算,美元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波动日趋市场化及复杂化,受国内外经济、政治等多重因素共同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使公司面临汇率波动风险。

  4、财务风险

  本项目总体投资金额较高,除超募资金的投入外,公司仍以自筹大量资金进行投入,本次投资对公司财务及现金流造成了一定压力。

  (八)保障超募资金安全的措施

  项目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后,项目实施主体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项存储投入的超募资金(含利息),且公司及其子公司、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监督,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威尔高电子(泰国)有限公司年产60万㎡线路板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1,000万元投资建设威尔高电子(泰国)有限公司年产60万㎡线路板项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有利于扩大公司产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对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事项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入威尔高电子(泰国)有限公司年产60万㎡线路板项目建设,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入威尔高电子(泰国)有限公司年产60万㎡线路板项目无异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威尔高电子(泰国)有限公司年产60万㎡线路板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威尔高电子(泰国)有限公司年产60万㎡线路板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251证券简称:威尔高公告编号:2024-025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永锦大道一号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2、审议与披露情况: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和会务事项

  1、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2024年5月10日17: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4年5月8日至5月10日期间每日上午9:30-下午17:30。

  (5)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期湖塘路5号惠鹏大厦1004,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期湖塘路5号惠鹏大厦1004

  联系人:许莹

  联系电话:0752-6666529

  联系传真:0752-6666529

  电子邮件:ac004@welgaopcb.com

  3、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2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51,投票简称:威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自然人股东签名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附件3: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需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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