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2日,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苑东生物”)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4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84号”《关于同意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9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4.36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334,792,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12,091,740.5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22,700,659.41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0〕5681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9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部分闲置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以及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和内部结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1: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及理财收益共计2,696.3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情请见公司2023年10月12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注2:承诺投入金额122,270.84万元与验资报告中的募集资金净额122,270.07万元差异0.77万元,系计划发行费用与实际存在差异:1.实际发行报告制作费用较预计减少0.94万元;2.实际印花税较预计增加0.17万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4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8 个月。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公司在选择投资产品时,相关产品需属于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等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和管理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规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审议程序及合规说明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4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查阅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监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意见,保荐人认为:
苑东生物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苑东生物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苑东生物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保荐机构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4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进行的合理预计,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的重要手段,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颖女士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四川泰合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399764765G
法定代表人:余敏铭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4-10-23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南路6号5栋2层30号
主要股东:王昆持股52%,余敏铭持股48%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力工程;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机电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工程设计;消防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销售建材。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因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无法取得。
2、四川诚中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7MA61WDY72W
法定代表人:余敏铭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06-23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460号7栋9楼901号
主要股东:余敏铭持股50%、王昆持股5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因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无法取得。
3、四川先东制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BRDFJ12L
法定代表人:LI JIN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2-06-21
注册地址: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乐康路9号)
主要股东: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四川青木制药有限公司持股4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药物临床试验服务;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5,373.34万元,净资产为5,074.92万元,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29.46万元。
4、上海超阳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7C63E43U
法定代表人:梁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8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10-26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168号5幢4层
主要股东:吴汉超持股45.45%,梁勇持股11.36%,北京齐力佳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1.36%,苑东生物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持股11.36%,上海超阳辰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1.36%,赵立文持股9.09%
经营范围:从事生物科技、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因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无法取得。
5、凯斯艾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MXDDN5W
法定代表人:SHO EIKETSU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注册资本:350.953万(美元)
成立时间:2016-10-19
注册地址:上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苏州纳米城西北区12幢501室
主要股东:ALICE INTERNATIONAL(HONG KONG)LIMITED持股70.36384%,苏州凯斯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7.91502%,南京景永医疗健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95751%,苑东生物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持股3.73135%等。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药品研发、药品技术转让;实验室动物检验服务;从事本公司生产产品的同类商品及配套试剂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业务。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因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无法取得。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是对2024年进行的额度预计,尚未签署相关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主要包括接受/提供劳务和研发技术服务等,本次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服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由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的重要手段。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以上股东持股数据为截止2024年3月31日的数据。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伯小芹 会计机构负责人:伯小芹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伯小芹 会计机构负责人:伯小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伯小芹 会计机构负责人:伯小芹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1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额度的票据池业务,即与国内商业银行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有效期18个月,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合作银行
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资信较好的国内商业银行作为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业务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10,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担保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二、业务目的
为了有效利用票据质押池方式实施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盘活存量资产,以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
三、风险与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减少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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