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报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未有董事对本报告提出异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4,034,426,9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回顾过去一年,多重困难挑战交织叠加,面对异常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在党中央及政府的带领下,我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2023年,证券行业持续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全面落地,债券注册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程度进一步扩大,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和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根据中证协发布数据,截至2023年末,证券行业总资产为11.83万亿元,净资产为2.95万亿元,净资本为2.18万亿元;2023年,全行业145家证券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59.02亿元,实现净利润1,378.33亿元,资产质量、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保持稳健。

  行业头部集中趋势延续,头部券商的资产规模及经营业绩稳居行业前列;中小券商业绩弹性较大,实现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增长。虽然经纪、投行和资管业务普遍承压,但随着国内经济运行企稳回升、资本市场整体表现平稳、市场交易量整体弱修复,自营业务在低基数背景下明显改善,推动上市券商业绩明显修复。证券公司围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将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助推专精特新企业加速驶上挂牌上市的“快车道”,助力绿色债券和乡村振兴地方债发行上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升;金融科技投入力度持续加大,加快提高自身科技水平和数字化转型进程,紧扣业务发展重点,与业务战略深度协同形成合力,打造和提升核心竞争力。

  2023年,公司行业排名稳步提升。根据中证协统计数据,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位列行业第28名,较上年提升12名;净利润位列行业第25名,较上年提升5名;在细分业务领域,证券投资收益位居行业第18名,较年初上升14名;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位居行业第19名,较年初上升102名;股票主承销收入位居行业第20名,较年初上升29名;财务顾问业务收入位居行业第18名;投资咨询业务收入位居行业第21名。2023年,公司各项改革发展工作获得广泛认可,斩获政府、监管部门和权威媒体主办奖项百余项,涉及公司专业能力、公司治理、科技创新、社会责任、品牌文化等多个领域,受到市场和社会的广泛好评,企业形象和社会声誉显著提升。

  2.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洞察客户需求,向个人、机构及企业客户提供多元、全方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并从事自营投资与交易,主要业务如下:

  财富管理业务:接受委托代客户买卖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为客户提供投资咨询、投资组合建议、产品销售、资产配置等增值服务,赚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及约定购回交易等资本中介服务,赚取利息收入。

  投资银行业务:为客户提供发行上市保荐、股票承销、债券承销、资产证券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等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和财务顾问服务,赚取承销费、保荐费及财务顾问费收入。

  资产管理业务:为客户提供集合资产管理、单一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等资产管理服务,赚取管理费及投资业绩报酬收入。

  证券投资及交易业务:以自有资金买卖有价证券,包括权益类投资、量化投资与OTC、固定收益类投资和新三板做市交易业务,赚取投资收益。

  此外,公司还开展为客户提供基金管理、产业金融及投资研究、股权投资等业务,赚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和投资收益。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合并

  单位:元

  

  母公司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根据解释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公司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公司决定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首次执行上述解释的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合并

  单位:元

  

  母公司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3.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评级报告,截至报告期末,20长城C1、21长城C1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21长城01、21长城02、21长城04、21长城06、21长城07、21长城08、22长城01、22长城02、22长城03、22长城04、22长城05、23长城01、23长城02、23长城03、23长城04、23长城05、23长城06、23长城07、23长城08、23长城09、23长城10、23长城11、23长城12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A;23长城D1、23长城D3、23长城D4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1;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未发生变化。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债务融资事项

  为及时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序、高效开展公司债务融资工作,公司对债务融资工具进行统筹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合理安排债务融资工作,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累计160亿元,发行短期融资券累计110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总体待偿余额360.36亿元。公司报告期内债券发行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相关内容。

  (二)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2023年6月,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以总股本4,034,426,9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03,442,695.6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披露《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2023年7月24日实施完毕。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详见本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一)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相关部分。

  (四)资管子公司设立相关情况

  2023年4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78号),核准公司通过设立长城资管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并核准公司自身减少证券资产管理业务。2023年6月,根据前述批复,长城资管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2023年7月,公司办理完成本次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披露的《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五)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2023年6月,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3年12月,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6月17日、12月9日、12月2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相关事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于2023年10月30日任期届满。鉴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尚在筹备中,为保持相关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七)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情况

  

  (八)监管部门对公司的分类评价结果

  公司近三年分类评价结果如下表所示: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