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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923                  证券简称:研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轨道车辆电气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并基于在轨道交通电气设备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和技术实力,拓展了车辆检修业务。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城轨车辆,产品明细种类较多且定制化程度较高,因此公司主要采取订单导向型生产模式,根据不同线路车辆的具体要求进行定制化生产,取得了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广泛的市场认可。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轨道交通电气设备制造业务包括的主要产品为司机操控台、司机室电气控制柜、客室电气控制柜、照明控制系统、逻辑控制单元、蓄电池管理系统、低压电器监测系统、紧急通风逆变器箱、高低压接线箱、车载蓄电池箱、车载空气净化设备、车辆电气线束等轨道车辆电气设备。

  车辆检修业务主要包括动车及高铁车辆电气设备检修、照明灯具检修,城轨车辆电气设备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R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事项

  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A股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2月22日。截至2023年12月22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未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的0.6361%,最低成交价为23.62元/股,最高成交价为24.8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150,428.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回购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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