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敏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能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文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得益于半导体行业景气度的见底回暖及公司加强市场拓展、调整产品结构,产品销量同比实现了大幅增长。折合6英寸的硅片销量为311.18万片(含对立昂微母公司的销量41.97万片),同比增长45.47%,环比增长14.44%,其中12英寸硅片销量17.14万片(折合6英寸为68.56万片),同比增长71.62%;功率器件芯片销量41.87万片,同比增长4.50%,环比下降2.30%;化合物射频芯片销量0.90万片,同比增长387.72%,环比增长2%。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15.14万元,同比减少9,758.84万元,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在于综合毛利率同比减少19.79个百分点。综合毛利率下降较多的主要原因:一是随着2023年扩产项目陆续转产,本报告期折旧成本同比增加6,706.05万元;二是为了拓展市场份额,硅片产品和功率芯片产品的销售单价有所下降。另外,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股价变动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183.75万元。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敏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能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文军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敏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能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文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敏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能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文军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 2021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0号),由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联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22名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 56,749,972股,发行价格人民币91.63元/股,募集资金合计519,999.99万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联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承销与保荐协议,公司应支付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含税合计4,287.70万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4,045.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42.70万元),其中应分别支付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承销费用、保荐费用3,232.80万元(含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275.19万元(含税)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779.71万元(含税);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应支付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3,232.80万元(含税)后的余额516,767.20万元已于2021年10月8日分别存入公司开立的各募集资金专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发行手续费和印花税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5,218.3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10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7259号)。
2. 2022年11月立昂转债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5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39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39,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含税)1,06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337,94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人民币1,187.59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总额扣减上述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7,812.4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11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7581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1. 2021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18,813.62万元。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63,288.94万元,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28.84万元。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1,356.53万元。
2023年12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公司2021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完毕,本次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公司拟将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316.4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有节余募集资金3,759.99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尚未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转出。
2. 2022年11月立昂转债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02,236.51万元,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27.59万元。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74,726.96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18,337.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签订了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 2021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和2个募集资金保证金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3年12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公司2021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完毕,本次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公司拟将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316.4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有节余募集资金3,759.99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尚未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转出。
2. 2022年11月立昂转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和2个募集资金保证金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1年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未超过1年。
3.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
不存在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情况。
4.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5.募投项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况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2021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已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公司2021年12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0,222.2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7848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10日全部置换完毕。
2. 2022年11月立昂转债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已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公司2022年12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099.06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7724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7日全部置换完毕。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2021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使用2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万元。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万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2. 2022年11月立昂转债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存在使用4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仍有4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尚未归还。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本期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2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公司2021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完毕,本次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公司拟将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316.4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59.95万元,尚有节余募集资金3,759.99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尚未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转出。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2021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513,459.09万元,该金额不包含已支付的发行费用4,781.67万元。
[注2]“年产 72 万片 6 英寸功率半导体芯片技术改造”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583.73万元,大于承诺投入金额系使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结余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支付投资款项。
[注3]“年产 180 万片集成电路用 12 英寸硅片”项目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083.50万元,实现毛利-24,710.34万元,实现净利润-30,240.58万元。报告期内,受国际形势和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所处半导体行业景气度下滑,市场需求疲软,该项目产能亦未能完全释放且销售价格与预期的价格有一定差异,导致本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4]“年产 240 万片 6 英寸硅外延片技术改造”项目2023年度受国际形势和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所处半导体行业景气度下滑,市场需求疲软,2023年度6英寸硅外延片销售价格下降,产能亦未能完全释放,导致本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
附件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1月立昂转债)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2022年11月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176,963.47万元,该金额不包含已支付的发行费用1,187.59万元。
[注2]受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景气度偏弱,导致市场需求下降,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有所延迟,整体建设进度未达预期。结合相关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规划,经审慎研究,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在不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等的情况下,对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80万片12英寸半导体硅外延片项目”和“年产600万片6英寸集成电路用硅抛光片项目”进行延期,同意将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期由2024年5月延长至2026年5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未来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以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4- 041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85元现金红利(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89,669,884.73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752,463.5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8,891,625.49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盈余公积20,889,162.55元,连同上年末的未分配利润586,707,583.29元、扣除2023年已实施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284,278,012.6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490,432,033.61元。。
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同时为积极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85元现金红利(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76,855,027股,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2,593,500股,现金股利分派的股份基数为674,261,527股,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57,312,229.8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7.16%,剩余未分配利润433,119,803.81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现金分红相关事宜。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拟派发总额57,312,229.80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7.16%。202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2,679.73万元,公司经营现金流充足;2023年公司的流动比率为2.33,速动比率为1.80,资产负债率为47.77%,利息保障倍数1.58,长短期偿债能力指标较为健康。故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预计未来十二个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如下:
1.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于2023年12月实施完毕并结项,节余募集资金4,316.47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4年1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4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决策程序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发展阶段,着重满足投资者合理回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4- 040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上午十时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号公司办公楼五楼行政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情况,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建立健全了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财务报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和可靠,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决策程序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涉及监事自身薪酬事项的,该监事属于利益相关方执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已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谨慎性原则,监事林森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立昂微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项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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