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4-034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4月22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上午9:15—2024年4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6日
三、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崇武
3、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盈福大厦4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通知: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需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已于2024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载。
四、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12,256,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26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12,238,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25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7,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8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418,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2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400,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14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7,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88%。
五、评议及表决结果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2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0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8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2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0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8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2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0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8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2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0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8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2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0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8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2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0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8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24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5%;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0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03%;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25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1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7%;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0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51%;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0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8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避表决情况:唐崇武、徐华芳、厦门华阳旭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阳中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龙玉峰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1,56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9%;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0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8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避表决情况:龙玉峰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1.01、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长唐崇武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38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92%;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0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8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避表决情况:唐崇武、徐华芳、厦门华阳旭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阳中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1.02、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储倩女士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38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92%;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0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8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避表决情况:唐崇武、徐华芳、厦门华阳旭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阳中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1.03、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邹展宇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36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8%;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0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8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避表决情况:邹展宇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1.04、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袁源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7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8%;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0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8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避表决情况:袁源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1.05、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龙玉峰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1,56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9%;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0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8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避表决情况:龙玉峰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1.06、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徐清平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2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0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8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07、审议并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2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0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8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01、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丁宏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2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0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8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02、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罗莲女士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2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0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8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03、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刘艳女士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2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0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8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2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0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8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2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0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8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24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5%;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0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03%;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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