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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揭明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汤方明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龙勇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与立信确定2024年最终的审计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3年内控审计收费高于2022年,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司2023年规模的扩大和产品、业务的增加,内控审计内容和工作量变大,同时参照了行业平均收费标准,因此费用增加。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立信是一家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经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董事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全票审议通过《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3、本次选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4-017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投资计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了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部分设备资产向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他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直租等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融资租赁事项的相关额度、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他融资租赁公司均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资质,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对方名称: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朱志强

  3、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金融街1号弘毅大厦写字楼10D

  4、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限上门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业务;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 注册资本:148,137.685683万人民币

  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对方名称: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姚敏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530号A5库区集中辅助区三层318室

  4、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注册资本:150,712.00万美元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用于本次向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他融资租赁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的资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部分设备资产,开展直租的资产为拟购入的设备资产,合计账面价值共约80,000.00万元,具体以实际购入价值为准,融资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

  四、融资租赁事项主要内容

  (一)融资金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

  (二)融资租赁的方式:直租、售后回租

  (三)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不超过8年

  (四)融资资金用途

  1、投资建设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产业园;

  2、投资建设为大型化工企业、半导体企业配套、稀有气体提取的空分装置等气体设施,以及附属设施;

  3、其他固定资产投资。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以上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可有效保证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补充流动现金;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以上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风险可控。

  六、其他事项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涛先生将根据需要为以上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4-018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24年提供担保额度预计15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07%;对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9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64%。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保证公司融资计划顺利实施,公司拟同意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60,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90,000.00万元。

  上述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担保申请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本事项审议通过后全权办理担保的相关手续事宜。对超出上述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法规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此担保预计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全票审议通过并作出决议,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因公司担保额度预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还需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二、 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情况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2、资产负债率为70%(含)以上的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老河口和远气体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吴浪

  2、注册地址:老河口市仙人渡镇循环经济产业园贾邓路西侧

  3、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2年9月17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7、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邓仕保

  2、注册地址:潜江市泽口街道办事处竹泽路26号

  3、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0年5月8日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生产;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食品添加剂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7、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和远潜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卢强

  2、注册地址:潜江市竹根滩镇竹泽路16号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1年11月25日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食品添加剂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7、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湖北和远气体运输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田霹雳

  2、注册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资丘镇资丘大道30号

  3、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1年8月16日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7、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湖北和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丁柯

  2、注册地址:湖北省当阳市经济开发区坝陵工业园1号

  3、注册资本:3339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2年10月17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环保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70%

  7、其他有关说明:湖北和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均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8、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上被担保对象均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四、 担保内容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连带责任担保)、资产抵质押等,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担保额度期限:自本次担保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审议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投资发展,保证公司融资计划顺利实施,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投资发展,保证公司融资计划顺利实施,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及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296,096.76万元,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北和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老河口和远气体有限公司、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和远潜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湖北和远气体运输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借款、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重为113.05%。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的对外担保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4-019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登记在册的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000,000.00元(含税)。同时,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股本48,000,000股,本次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160,000,000股变更为208,000,000股,注册资本将由16,000万元变更为20,800万元(具体股本变动情况以中证登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结合上述情况,现拟将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并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律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具体对照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情况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4-020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

  2、本次利润分配拟以2023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登记在册的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的基数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母公司净利润76,923,091.95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242,428,810.22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692,309.20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311,659,592.97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拟以2023年12月31日在中证登最终登记的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000,000.00元(含税)。同时,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股本48,00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08,000,000股(具体股本变动情况以中证登最终登记结果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按照该期间公司合并口径下归属母公司净利润计算,现金分红比例为19.10%。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如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两个月内实施。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767,211.12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6,00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19.1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气体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所处行业为工业气体行业。作为国民基础工业要素之一,工业气体的应用领域十分广泛,传统行业主要为钢铁、化工、石油,新兴的应用领域包括半导体、新能源、生物医药等,被喻为“工业的血液”。

  随着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兴起,新兴分散用气市场将逐渐崛起,工业气体行业发展逐步加速。在国家政策支持、国外资本引入、国内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等因素的影响下,还将进一步推动特种气体细分领域的高速发展。尤其是电子特气领域,在以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为核心的泛半导体产业链带动下,我国电子特气市场快速扩容,市场潜力巨大。未来,凭借产能扩张速度快、人工及原材料成本低等本土化优势,电子特气国产替代的产品品类以及规模将持续提升,不断促进工业气体行业的发展。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在传统工业气体领域,虽然气体行业准入门槛较高,但经过多年的良好发展,公司已形成了较强的区域优势,产品业务从华中地区不断向全国拓展,处于快速成长阶段。

  近两年,随着湖北宜昌、潜江两大产业园项目陆续建成投产,产能即将开始陆续释放,公司已正式跨入电子特气、电子化学品、电子材料等新兴领域。公司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依托两大产业园的产品投产,在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LED、第三代半导体、新能源电池等行业全力拓展客户;与国内同行开展产品合作,提高产品销售种类,增加与客户的合作黏性;结合市场新需求,增加产品研发投入,以创新驱动市场,增加市场份额,形成在电子特气、电子化学品及新材料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近三年,公司积极投建宜昌、潜江两大电子特气产业园,前三年固定资产平均投资达6.8亿元。根据公司发展与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总投资仍将超过5亿元。公司近三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平均净利润为8,281万元。未来,随着两大产业园产品逐步投产,公司业务结构重点将向电子特气、电子化学品方向转变,预计盈利水平将稳定上升。

  三、其他说明

  1、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2、本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尚未发现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4-012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R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一直致力于各类气体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以及工业尾气回收循环利用,主要业务分为六大板块:大宗气体、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硅基功能性新材料、尾气回收、清洁能源、工业级化学品,产品广泛服务于化工、钢铁、食品、家电、机械等基础行业以及半导体、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分/子/孙公司共计27家,终端销售网络遍布全国,已成为国内领先的综合型气体公司。

  公司始终坚持创新引领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气体合成、分离、纯化、低温等核心技术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增加研发投入,与上下游合作伙伴、科研院校一起,力争在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电子级超纯大宗气体、硅基功能性新材料的研发和生产以及大型空分配套、稀有气体提取、工业尾气回收净化再利用、液氮冷冻技术应用、标准气体制备等领域不断延伸与拓展,致力于将和远气体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型气体公司。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潜江电子特气产业园项目

  2020年4月,公司与湖北潜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正式签署《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电子特气产业园项目投资合同书》,标志着公司正式启动实施潜江电子特气产业园项目。为保障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在潜江注册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2021年12月中旬,项目一期年产20万吨工业氨、32000万方/年高纯氢开始联合试生产。2022年12月31日,项目一期已达到稳定运行并转固。2023年,产品已顺利实现销售并在本报告期为公司贡献收入和利润。

  风险提示:该项目产品有可能面临市场需求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新增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项目

  2021年10月,根据公司中短期发展战略,公司全资子公司潜江特气新增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项目,主要产品为电子特气、电子级化学品,广泛应用于半导体、集成电路、微电子、太阳能电池、光纤等电子工业生产;新增投资总额为37,000万元。本项目主要采用合成、分离、提纯等技术,一方面将合成氨生产的变压吸附提氢的解析气进行分离、提纯,对其中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氢气等组分加以利用,制取高纯一氧化碳、高纯二氧化碳、高纯甲烷等电子级化学品;另一方面,利用现有氨-碳-氢-氯-硅-硫等资源,建设高纯羰基硫、高纯氯气、高纯氯化氢、高纯盐酸、高纯氨水等电子级化学品生产装置,以及食品级二氧化碳生产装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新增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2023年8月,项目规划的年产2万吨生产能力的电子级高纯氨(当前存储充装2万吨、纯化1万吨)产品已具备试生产条件,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潜江电子特气产业园项目电子级高纯氨开始试生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截至2024年2月,本项目解析气提纯制取高纯一氧化碳、高纯甲烷、15.27万吨氨水、食品二氧化碳与电子特气项目(高纯气、标准气和混合气混配)已经投入试生产。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潜江电子特气产业园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截至2024年3月,年产1.7万吨电子材料(一期)项目(厂外专用管廊和脱碳装置、年产并充装200吨羰基硫、500吨氯气、6300吨氯化氢并年经营储存2万吨氨气、1千吨甲烷和1百吨浓硫酸)已具备试生产条件。具备试生产条件的年产1.7万吨电子材料(一期)项目的建成投产,标志着潜江电子特气产业园新增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项目所规划的主要产品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试生产,将较好地丰富公司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产品品种,提升公司在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领域的竞争力,有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潜江电子特气产业园新增电子特气和电子化学品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风险提示:项目从试生产到全面达产并产生预期的经济效益尚需一定的时间。同时,在前期生产阶段,项目生产装置、产品产量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有待观察和不断提升,亦有可能面临市场需求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

  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公司在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宜昌产业园”),同时投资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远新材料”)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占地880亩,分两期建设,规划的主要产品为三氟化氮、六氟丁二烯、三氯氢硅等电子特气以及功能性硅烷。

  2023年5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80000吨/年光伏级三氯氢硅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已具备试生产条件。

  2023年3月9日,和远新材料投资4,883.00万元在宜昌产业园基础上扩建5000吨/年的电子级硅烷项目,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新增电子级硅烷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2023年10月20日,宜昌产业园在原有5000吨/年的电子级硅烷项目的基础上新增15000t/a电子级硅烷项目,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新增电子级硅烷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2023年12月30日,新增的15000t/a电子级硅烷项目正式进入施工建设阶段,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暨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15000t/a电子级硅烷项目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截至2024年2月,三氯氢硅和四氯化硅生产装置已稳定运行,产品已实现销售。且项目规划的5000吨/年的电子级硅烷已具备试生产条件。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风险提示:该项目投产的产品有可能面临市场需求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试生产的产品在前期生产阶段,项目生产装置、产品产量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有待观察和不断提升,从试生产到全面达产并产生预期的经济效益尚需一定的时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4-013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在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4人,为孙飞先生、宁弘扬先生、陈明先生、张群朝先生)。

  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涛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董事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过去一年的经营情况。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小宁女士、卢以品女士、张群朝先生及离任独立董事李国际先生、袁有录先生、向光明先生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总经理杨涛先生所做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1,654,555,352.66元,比上年度增长25.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767,211.12元,比上年度增长12.5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议案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母公司净利润76,923,091.95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242,428,810.22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692,309.20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311,659,592.97元。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000,000.00元(含税)。同时,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股本48,00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08,000,000股(具体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本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定2024年最终的审计定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00,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利率参考行业标准及中国人民银行基本利率确定,贷款期限根据资金用途与各银行协商确定。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内相互调剂。公司以自有房屋土地、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提供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涛根据需要为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不收取担保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提供担保方董事杨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部分设备资产向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他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直租等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8年。融资租赁事项的相关额度、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涛根据需要为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无偿担保,不收取担保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提供担保方董事杨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投资发展,保证公司融资计划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以进一步强化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提高公司防范风险能力,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和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王小宁女士、卢以品女士、张群朝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其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2023年度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在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情况,本次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160,000,000股变更为208,000,000股,注册资本将由16,000万元变更为20,800万元,现拟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律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14: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培训中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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