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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 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的 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8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豪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南金贸易与赤钥基金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豪美投资将所持700万股公司股份、南金贸易拟将所持466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赤钥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赤钥基金”),转让股份合计1166万股,协议转让价格为15.76元/股。具体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因受让方对相关规则理解存在偏差以及公司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上述公告部分内容有错漏,现将上述公告中的部分内容补充更正如下:

  更正前:

  特别提示:

  2、本次股份转让前,豪美投资、南金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清远市泰禾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董卫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0,206,84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4.5299%;赤钥基金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转让完成后,豪美投资、南金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泰禾投资、董卫东共持有公司股份138,546,84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9.5206%;赤钥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166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0092%。

  更正后:

  特别提示:

  2、本次股份转让前,豪美投资、南金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清远市泰禾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董卫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0,206,84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4.5299%;由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的相关证券私募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2,173,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336%,上述证券私募投资基金构成赤钥基金的一致行动人。转让完成后,豪美投资、南金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泰禾投资、董卫东共持有公司股份138,546,84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9.5206%;赤钥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83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28%。

  更正前:

  一、本次协议转让情况概述

  豪美新材于2023年8月25日接到控股股东豪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南金贸易的通知,豪美投资、南金贸易与赤钥基金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豪美投资拟将所持7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份3.0072%)、南金贸易拟将所持466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份2.0020%)转让给赤钥基金,转让股份合计116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0092%)。本次转让前,豪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南金贸易、泰禾投资、董卫东共持有公司150,206,8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5299%。本次转让后,豪美投资、南金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泰禾投资、董卫东将持有公司股份138,546,8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205%;赤钥基金将持有公司股份11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92%,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相关方持股情况如下:

  

  注:本公告表格中数据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更正后:

  一、本次协议转让情况概述

  豪美新材于2023年8月25日接到控股股东豪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南金贸易的通知,豪美投资、南金贸易与赤钥基金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豪美投资拟将所持7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份3.0072%)、南金贸易拟将所持466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份2.0020%)转让给赤钥基金,转让股份合计116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0092%)。本次转让前,豪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南金贸易、泰禾投资、董卫东共持有公司150,206,8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5299%;由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的相关证券私募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2,173,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336%,上述证券私募投资基金构成赤钥基金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转让后,豪美投资、南金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泰禾投资、董卫东将持有公司股份138,546,8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205%;赤钥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83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28%,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相关方持股情况如下:

  

  注:本公告表格中数据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除上述内容补充更正外,其它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公告内容具体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35)。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3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8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豪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南金贸易与赤钥基金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豪美投资将所持700万股公司股份、南金贸易拟将所持466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赤钥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赤钥基金”)转让股份合计11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92%。

  公司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赤钥基金提供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具体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因受让方对相关规则理解存在偏差以及公司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上述报告书部分内容存在错漏,现将上述报告中的部分内容补充更正如下:

  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主体

  更正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代赤钥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紫竹路383弄45号2层201室

  更正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代赤钥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紫竹路383弄45号2层201室

  一致行动人:赤钥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赤钥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赤钥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赤钥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赤钥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紫竹路383弄45号2层201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相关介绍

  更正前:

  无

  更正后:

  (三)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一致行动人一:赤钥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一致行动人二:赤钥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一致行动人三:赤钥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一致行动人四:赤钥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一致行动人五:赤钥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三、权益变动方式

  更正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1,66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5.0092%。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更正后: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0%;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173,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933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1,6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09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3,833,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5.9428%。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四、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更正前: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豪美新材股票的情况。

  更正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买卖豪美新材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更正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代赤钥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更正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代赤钥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一致行动人: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代赤钥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赤钥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赤钥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赤钥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赤钥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六、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更正前:

  

  更正后:

  

  除上述内容补充更正外,其它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报告书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更正后)。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5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控股股东广东豪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南金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南金贸易”)于2023年8月25日与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代赤钥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赤钥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向赤钥基金转让股份1166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0092%。本次转让完成后,赤钥基金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本次股份转让前,豪美投资、南金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清远市泰禾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董卫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0,206,84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4.5299%;由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的相关证券私募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2,173,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336%,上述证券私募投资基金构成赤钥基金的一致行动人。转让完成后,豪美投资、南金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泰禾投资、董卫东共持有公司股份138,546,84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9.5206%;赤钥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83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28%。。

  3、本次权益变动是赤钥基金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看好和股东自身对资金的需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和实际控制权的变化,也不涉及要约收购等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协议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确认合规性后方可实施,且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情况概述

  豪美新材于2023年8月25日接到控股股东豪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南金贸易的通知,豪美投资、南金贸易与赤钥基金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豪美投资拟将所持7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份3.0072%)、南金贸易拟将所持466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份2.0020%)转让给赤钥基金,转让股份合计116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0092%)。本次转让前,豪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南金贸易、泰禾投资、董卫东共持有公司150,206,8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5299%由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的相关证券私募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2,173,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336%,上述证券私募投资基金构成赤钥基金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转让后,豪美投资、南金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泰禾投资、董卫东将持有公司股份138,546,8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205%;赤钥基金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83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28%,赤钥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83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28%,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相关方持股情况如下:

  

  注:本公告表格中数据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股份转让所涉及的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1、广东豪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南金贸易公司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三、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年8月25日,广东豪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金贸易公司和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代赤钥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就本次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协议转让当事人

  甲方1(转让人):广东豪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2(转让人):南金贸易公司

  乙方(受让人):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代赤钥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股份性质

  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为豪美投资持有的豪美新材7,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南金贸易持有的豪美新材4,66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上述股份共计11,6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92%。

  3、转让价款及支付对价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转让单价为15.76元/股,共计股份转让价款(含税)为人民币183,761,6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捌仟叁佰柒拾陆万壹仟陆佰元整)。

  4、付款安排

  乙方按下述方式分笔向甲方1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1)本协议已签署完毕、生效的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1支付首笔转让价款人民币4,8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捌拾万元整)。

  (2)本次股份转让取得交易所出具的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后,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后的180个自然日内,乙方向甲方1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55,16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伍佰壹拾陆万元整)。

  (3)剩余转让价款人民币50,36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零叁拾陆万元整),乙方在本次股份转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后的365个自然日内向甲方1支付。

  乙方按下述方式分笔向甲方2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1)本协议已签署完毕、生效的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2支付首笔转让价款人民币3,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贰拾万元整)。

  (2)本次股份转让取得交易所出具的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后,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后的180个自然日内,乙方向甲方2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36,720,8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陆佰柒拾贰万零捌佰元整)。

  (3)剩余转让价款人民币33,520,8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叁佰伍拾贰万零捌佰元整),乙方在本次股份转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后的365个自然日内向甲方2支付。

  5、协议签订时间

  2023年8月25日

  6、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两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其做出的相关承诺。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3、本次股份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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