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不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和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信永中和协商相关审计费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如昌先生,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师玉春先生,200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闯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2024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年度报告审计服务,认真敬业、恪尽职守,并且能做到客观、独立、公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认可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核该议案。
(二)董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计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梁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蓝振中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年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梁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蓝振中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梁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蓝振中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梁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蓝振中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年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梁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蓝振中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年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梁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蓝振中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年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1日发出,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4月22日在成都市双流西航港经开区双华路三段58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梁熹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全体成员全面了解并认真审核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业务发展概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细汇报了2023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技术创新和研发工作情况、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细汇报了董事会 2023年度主要工作事项,包括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以及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展望。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重大缺陷及一般缺陷。同时,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9,535,958.64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80,405,818.2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3,213,953.05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63,181,467股,加上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可转债累计转股数649股后,公司总股本为163,182,1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372,780.8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9.3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讨论,公司将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华体智城预计2024年度向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恒丰银行、浦发银行、成都农商行、四川银行、邮储银行、华夏银行、成都银行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3.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该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期流贷、短期流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函、云信、保理、买方押汇、国内信用证和商票贴现、商票保兑、保贴、福费廷、票据质押融资等票据业务品种。
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预计为华体智城能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计算。以上担保皆不涉及反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董事薪酬、津贴。
基于谨慎性原则,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回避了本议案表决。公司董事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梁熹、张辉、汪小宇、刘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及战略发展需要,为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也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第十四条、第四十一条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58,190,313.53元,转销各项减值准备共计64,893,547.14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全体成员全面了解并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股东持股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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