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4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具体内容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 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四) 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 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 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五)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 发行前的滚动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 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次发行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4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其他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议案所述本次授权事项尚待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本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6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大安路98号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3日
至2024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文永均、王晓莉应对议案7回避表决;成都赛诺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圣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文永均、马兰文、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应对议案9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4年5月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到公司证券部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9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工业大道一段(工业集中发展区内)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的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联系人:余啸海 张露
联系电话:028-88203615
传 真:028-88203668
电子邮箱:snkj@snbiopharm.com
(二)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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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并于2024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德志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审计报告及公司实际情况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经营规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计划,结合了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则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资质,具有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往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了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3年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3年执行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审议额度实施,不存在超额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承担的社会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公司担任了具体工作职务的监事,根据公司薪酬制度发放职务薪酬,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都圣诺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经营计划及融资需求,拟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贴现、进出口押汇、信用证、保理等业务),授信期限12个月,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文永均先生作为关联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都圣诺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性质为自然人担保,本次担保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为保障银行融资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建设完成情况,并将募投项目“工程技术中心升级项目”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公司代码:688117 公司简称:圣诺生物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经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具体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派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为11,200万股,以此计算预计分派现金红利2,240万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85%,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的主要业务
圣诺生物致力于为国内外医药企业的多肽类创新药研发提供药学研究和定制生产服务,自主研发、生产和销售多肽类仿制药原料药和制剂产品以及多肽药物生产技术转让服务。经过多年的研究与开发,公司在多肽药物研发和生产领域积累了先进的核心技术和丰富的研发生产经验,具有自主多肽合成和修饰核心技术,并积累了大量非专利技术,依托技术的不断创新,持续满足多肽医药市场需求。
2、主要产品与服务
(1)多肽创新药CDMO服务
公司的药学研究服务针对客户筛选或指定的多肽分子进行药学研究,并将形成的研究资料和所生产样品交付客户用于进一步研发或注册申报,服务过程中的相关知识产权归客户所有。公司按照技术合同约定收取研发服务费用,相应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服务主要多肽类创新药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2)公司自主研发、销售的多肽原料药和制剂产品
1)多肽原料药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拥有17个自主研发的多肽类原料药品种。在国内市场,公司取得13个品种多肽原料药生产批件或激活备案,其中恩夫韦肽、卡贝缩宫素为国内首仿品种;在国外市场,公司利拉鲁肽等9个品种获得美国DMF备案,其中9个品种处于激活状态,可被制剂生产企业引用申报,其中,艾替班特为首家提交此品种美国DMF备案的仿制原料药,并被我国卫健委纳入《第一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建议清单》,比伐芦定国外客户成为美国第二家获批的仿制药制剂生产商。
公司主要原料药产品如下:
目前,公司原料药产品已销往欧美、韩国等国家和地区,与费森尤斯(Fresenius)、Masung、DAEHAN、华源沙赛、海南中和、上药第一生化、扬子江等众多国内外知名制药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
2)多肽制剂产品
公司多肽制剂立足于公司多肽原料药规模化生产能力,终端客户为国内医疗机构。公司多肽制剂产品均使用自产原料药生产,具有质量可靠、稳定性好等特点,已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
公司制剂产品用途、规格、取得批件情况如下:
(3)多肽类产品定制生产服务
多肽类产品定制生产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的定制肽生产服务,以及多肽原料药、制剂定制生产服务。定制肽生产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新药研发筛选阶段所需多肽化合物、对照品的定制生产,以及按照客户提供的产品结构定制生产的多肽化合物产品。
多肽原料药、制剂定制生产服务主要是公司根据药学研究服务客户需求,或按照其他客户提供的质量标准和生产工艺要求等,为客户定制生产用于临床试验、商业化销售阶段所需的创新药原料药及制剂产品。
公司多肽创新药药学研究服务和多肽类产品定制生产服务使公司持续参与国内多肽创新药前沿项目的研发和生产,随着相关客户创新药获批上市,公司将持续获取客户定制生产订单,将成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壮大的动力之一。
(4)多肽药物生产技术转让服务
公司多肽药物生产技术转让服务是指公司出于自身资本实力、药品审批风险、市场推广成本等因素考虑,将自主研发并已经向国家药品审批部门提交药品注册申请的多肽仿制药品种(包括原料药和制剂)的整体权益转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开发、商业化、销售和分销、再许可、对外许可和其他使用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受让方通常会与公司约定继续以公司名义申请生产批件,在获取相应的生产批件后,公司按照受让方指令组织相关产品的生产并收取相应的加工费用,相关产品销售及市场开拓由受让方负责。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以自主研发为主,同时采用部分合作研发的方式,以积极布局创新药,加快实现创新药研发的突破。公司所属的多肽药物行业,是典型的“研发周期长、投入大、技术难度高”行业,从研制开发到投入生产需要通过小试、中试、验证、注册申报、临床等环节,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并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后方可投入生产及销售。
公司以药品的临床需求与市场竞争力为导向,充分利用公司的多肽药物规模化技术和产能优势,布局消化系统、免疫系统疾病、抗肿瘤、糖尿病及产科等多个重点领域,保持公司的核心技术优势。
2、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与供应商管理体系,涵盖了采购申请、采购审批、采购询价、合同签订、药品交付与验收等各个环节。为提高生产效率,高质量、高标准交付客户订单,公司在经营生产过程中严格实施《采购管理制度》,对采购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为保证原材料供应稳定,公司对供应商相应资质、供货能力、资信和售后服务水平进行严格审查筛选。公司日常物质采购主要包括原材料(保护氨基酸、化学试剂)、原料辅料以及包装材料等。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一直以自主生产为主。在自主生产模式下,公司采用“以销定产”制订生产计划,并结合产线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各车间的生产计划并协调和督促生产计划的完成。在生产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GMP和最新法规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及药品的安全性、稳定性、有效性。
4、销售模式
为适应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等政策及行业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司持续加强以流程管理为主线的销售体系建设,精细化运作销售模式,以更好的实现公司产品与价值的传递。
目前公司主要有以下销售模式:
直销模式,公司多肽创新药药学研究服务、多肽类产品定制生产服务面向国内外医药企业,以及公司多肽原料药产品面向国内客户主要采用直销模式。
代理销售模式,公司多肽原料药产品在国外销主要以与凯华(Chemwerth)、Tecoland等专业原料药代理商合作,通过国外代理商的渠道、影响力及人脉资源去争取更多的客户、开发国外市场。同时,公司可通过与代理商签订买断式销售合同的方式,按照合同订单完成生产并直接报关发货到终端客户所在地。
推广商模式,目前主要针对在国内销售的制剂产品,通过与推广商签订市场推广协议,由推广商负责在一定区域内推广一种或多种产品。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发展阶段
从市场规模来看,随着全球多肽药物市场飞速发展,2022年全球市场规模达729亿美元,预计2023年将达到795亿美元。根据肽研社统计,2023年全球7大药品监管机构共批准6102件药物上市,其中,多肽药物批件185项,创新药(含剂型及配方改良)仿制药批件分别占35%、65%。从国内市场来看,多肽药物市场也发展迅猛,根据Frost&Sullivan的数据,中国的肽类药物市场规模则是从2016年的63亿美元上升至2020年的85亿美元,年复合增速达到了8%,远远超过了全球增速。近年来中国多肽原料药注册个数快速增长,新品种市场潜力巨大,截至2023年底,中国NMPA共批准80件多肽药物上市,占全球批准上市多肽药物数量43%。
多肽药物市场持续扩容推动相关API及CDMO需求提升,根据Polypeptide官网显示,2020年全球多肽原料药市场规模达18亿美元,其中65%采用外包服务(2020-2025年CAGR有望达10%)。随着多肽创新药物研发热度上升,相关外包需求有望持续扩容。根据Frost&Sullivan预测,2030年全球多肽CDMO市场规模将达118亿美元,国内多肽CDMO市场规模将达185亿元,CAGR增速高于全球。
从市场分布来看,我国多肽药物市场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产品结构也有一定的差异。我国已上市多肽药物主要分布在免疫、消化道、抗肿瘤、骨科、产科、糖尿病和心血管等七大领域。其中,免疫药物一家独大,消化道和抗肿瘤领域次之;骨科、产科、糖尿病、心血管市场较小,市场以初级产品为主,还未进入成熟期。而从全球多肽市场来看,肿瘤、糖尿病、罕见病是拉动多肽药物市场的“三架马车”,慢病治疗才是多肽行业真正的富矿。相比之下我国多肽市场中免疫、消化道、产科、心血管(心绞痛、心梗急救等)都是短期用药或急救药物,肿瘤、骨科(骨质疏松治疗)、糖尿病等慢病治疗所占市场份额相对较小,还有很大发展空间。
近几年,国家积极支持化学合成多肽药物行业的发展,国家产业政策为多肽药物产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另外,随着多肽类药物行业的不断发展,临床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大,医生和患者对多肽类药物的接受度日益提高,进一步带动了多肽类药物的发展。预计未来将有更多具有显著临床效果的多肽创新药和多肽仿制药获批上市,使得我国多肽药物市场进一步扩容。
整体上,我国多肽药物市场尚处于发展阶段,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多肽药物产业仍将以仿制药为主,创新将主要集中于多肽仿制药的研发和生产工艺的改进优化。但差距同时意味着提升空间,我国多肽药物产业目前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
(2)行业基本特点与主要技术门槛
多肽药物的质量控制水平接近于小分子化学药,活性接近于蛋白质类药物,综合了两者的优点,在临床应用上和生产制备上体现了自己的优越性,具有高活性、低剂量、低毒性等优点,适用于解决小分子化学药难以解决的复杂疾病。但多肽药物但也存在生产成本高、给药不便的缺点。多肽药物规模化生产难度较大,目前化学合成法是多肽药物规模化生产的主要途径。截至2017年,全球上市80多种多肽类药物,有60余种主要通过化学合成方法进行生产,化学合成法快捷灵活,但放大生产时成本较高,部分大品种原料药国际市场每千克高达25万-50万美元,小品种原料药成本每克上千美元,价格相对较高。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始终专注于多肽类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20多年的发展,公司在多肽原料药和多肽CDMO领域已经具备较强竞争力,是国内最具实力的多肽研发生产企业之一。
公司凭借多肽合成和修饰核心技术优势,在多肽药物研发生产领域获得较高的知名度和认可度,先后为山东鲁抗、山西锦波、派格生物、百奥泰制药、江苏普莱、哈尔滨医大药业、众生睿创等新药研发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了40余个项目的多肽创新药药学CDMO服务,其中1个品种获批上市进入商业化阶段,2个进入申报生产阶段,19个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公司挑选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市场容量及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多肽仿制药品种进行研发,已掌握17个品种原料药的规模化生产技术,其中13个品种在国内取得生产批件、9个品种获得美国DMF备案(激活状态),延伸开发的9个多肽制剂品种在国内取得了13个生产批件,产品涵盖免疫系统疾病、肿瘤、心血管、慢性乙肝、糖尿病及产科疾病等多肽药物发挥重要作用的领域。
截止本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拥有发明专利31项、实用新型专利13项(其中2项同时取得国际专利)和大量非专利技术,先后获评国家级、省级科研和技术改造项目十余项。公司多肽制剂产品注射用恩夫韦肽和卡贝缩宫素注射液为国内首仿多肽药物,利拉鲁肽、比伐芦定、恩夫韦肽等合成难度较大的仿制原料药已出口至欧美、韩国等国际市场,终端客户包括费森尤斯(Fresenius)、Masung、DAEHAN、华源沙赛、海南中和、上药第一生化、扬子江等国内外知名医药企业,醋酸阿托西班、醋酸奥曲肽、生长抑素、胸腺法新和卡贝缩宫素五个品种的产业化研发被纳入“‘十一五’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公司申报的“现代生物技术多肽药物产业化基地项目”获评国家发改委2012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行业技术发展层面,由于天然的多肽分子稳定性较差,在人体内容易发生脱酰胺、氧化、水解等反应,因而半衰期较短,需要频繁给药,加上天然多肽分子难以突破生物屏障,基本只能通过注射方式给药,给患者带来不便和痛苦,也阻碍了多肽药物的普及。因此延长多肽药物半衰期和制剂创新是目前多肽药物研究的重点之一,行业内现已取得相应进展,在延长多肽药物半衰期方面目前主要采用非天然氨基酸替代肽链中的天然氨基酸或采用脂肪酸、胆固醇、PEG等对多肽进行修饰;在制剂创新方面,多肽药物的口服剂型已取得突破,未来市场将有更多的口服多肽药物上市,大大提高多肽药物的顺应性。
公司技术发展层面,公司将继续以核心优势产品为基础,拓展现有技术平台产品的同时,加快多肽CDMO服务产品的转化、推进产品重点覆盖领域原料药研发进程,不断开发延伸产品线。公司未来发展将重点结合国家“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巩固原料药制造优势,加快发展市场潜力大、技术门槛高的特色多肽原料药,促进原料药产业向更高价值链延伸。同时,公司将通过合作研发方式积极布局多肽创新药业务领域,巩固公司多肽CDMO服务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502.10万元,同比增长9.9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33.71万元,同比增长9.0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020.58万元,同比增加6.38%。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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