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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呼君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公司相关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制订、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预案需形成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审议程序合法。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在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公司相关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以资本公积每股转增0.25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80,523,204.76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5股。不送红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06,783,000股,目前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404,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回购注销手续将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完成,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406,379,000股。以总股本406,379,00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1,594,750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2.83%。以总股本406,379,000股计算,共计转增101,594,75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本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为507,973,75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制订、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5股。不送红股。以总股本406,379,000股计算,本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06,379,000股变更为507,973,750股,注册资本将由406,379,000元变更为507,973,750元。就上述变更事项,相应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董事长高天乐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股东大会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6、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80,523,204.76元。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以资本公积转增2.5股。不送红股。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406,783,000股,公司目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404,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回购注销手续将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完成,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406,379,000股。以总股本406,379,00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1,594,750元(含税)。以总股本406,379,000股计算,共计转增101,594,75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本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为507,973,750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预案将形成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8、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9、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确认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分管工作范围和主要职责,并结合行业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2024年度薪酬结构方案以及薪酬考核标准。

  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资金,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9.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内容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信用品种,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为方便办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融资金额及担保事项,并由经营层具体负责办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减值测试,对于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3年公司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合计2,622.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充分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谨慎评估资产的未来可收回金额,判断资产是否发生减值,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单项重大资产减值情况

  2023年公司对于单项重大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585.62万元,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总额损失为585.62万元。公司对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应收融创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各项资产的可回收性进行了分析评估,基于房地产市场低迷的考虑及融创集团的评估,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585.62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本公司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计量原则,对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存货进行充分评估和减值测试,认为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对存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527.69万元,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总额损失为527.69万元。

  3、长期股权投资计提情况说明

  本公司按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原则,对于公司的联营企业进行充分评估和减值测试,认为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算是金额为895.05万元,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总额损失为895.05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622.27万元,上述计提事项对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总额影响为损失2,622.27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会计政策,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审议程序合法。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38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2、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股东也可以采用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 9:30-17:30

  2024年5月17日 9:30-17:3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388号,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62782881

  电子邮箱:zhengquan@tengen.com.cn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登记手续规定的文件,验证入场。

  (二)本次会议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5066                                                  公司简称:天正电气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80,523,204.76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5股。不送红股。

  截至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06,783,000股,公司目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404,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回购注销手续将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完成,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406,379,000股。以总股本406,379,00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1,594,750元(含税)。以总股本406,379,000股计算,共计转增101,594,75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本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为507,973,750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作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的重要一员,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低压电器产品以及全面的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从事配电电器、控制电器、终端电器、电源电器、仪表电器等低压电器元件及成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工业、能源、交通等多个领域,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升级的持续投入,以及新能源、智能制造等领域的快速发展,低压电器产品的需求将持续增长。此外,智能电网、节能环保等新兴领域的兴起也为低压电器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公司作为国内低压电器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主要从事配电电器、控制电器、终端电器、电源电器、仪表电器等低压电器元件及成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公司还为各行业提供智能化低压电器产品及智能配电系统全面解决方案。公司凭借有竞争力的产品和解决方案、稳定的产品质量、快速的产品交付和售后服务,公司在包括国家电网、电信运营商、新能源投资商、百强房企等大型行业客户中建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

  公司主要代表产品的介绍如下:

  

  公司天正天智“TenEdge”智能配电系统如下所示:

  

  智能配电系统,是将互联技术与配电系统紧密结合,集硬件、软件和服务于一体,具有开放、交互和基于物联网平台的智能系统。

  公司天正天智“TenEdge”智能配电系统架构如上图所示,物联网架构由三层组成,第一层为设备感知层,为智能配电系统的基础,包含智能万能式断路器、智能塑壳断路器、智能微断、物联网智能电表、能源采集器等硬件,第二层为边缘智能层,负责底层数据的通讯与传输,通过无线或者有线网络实现不同场景的信息有效传递,第三层为应用服务层,在第一层和第二层的加持下,提供对用户场景的能耗分析、安全用电、资产管理等专业应用化服务,最终助力实现客户的价值。

  随着技术方案的不断更新迭代,基于天正天智物联网架构,公司的智能配电系统方案针对不同的行业应用场景,构建了智慧园区综合解决方案、智慧楼宇综合解决方案、智慧安全用电等不同应用场景的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的专业定制化智能系统服务,实现降本增效、安全用电、低碳可持续发展价值,助力企业全链路实现数字化、低碳转型。

  研发方面,公司将技术开发和产品开发相分离,成立研究院和研发中心,同时设立各产品线对产品竞争力负责。公司建立初步的IPD流程体系,有效提高了对客户需求的响应,保证新产品研发的成功率。

  公司研究院主要负责技术开发,主要任务是将不成熟和未解决的技术变为成熟技术,同时对行业前沿技术进行预研;研发中心主要负责产品开发,主要任务是基于市场洞察,准确、快速的响应客户需求,尽量应用成熟技术完成新产品的研发上市以快速抢占市场,降低投资风险。产品线主要负责产品管理,对产品竞争力负总责,主要任务是洞察市场和客户需求,对公司总体产品路线图做出规划,提出具体的新产品开发计划,并组织推进IPD流程以实现对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在营销方面,公司拥有“天正”和“天e”两大品牌,已形成“公司打龙头,经销商快速复制”的模式。公司组建包括新能源、电力、通讯、建筑、战略盘厂、OEM等行业销售团队,设置专业的销售人员和技术支持团队,主攻各行业龙头企业。经销商将公司开发大型终端用户的经验进行复制,在其授权区域完成对行业内中小企业的开拓,能够更快速地完成行业覆盖。

  生产交付方面,公司主要采取面向库存生产和面向订单生产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精益化、自动化、信息化的生产系统完成快速的产品制造,通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同时通过温州和嘉兴两大中心物流以及全国范围内的10个分物流保证对终端用户的快速交付。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7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8.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1.4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5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公司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一)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1.列示。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2)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九条(四)对该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

  ①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

  ②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 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

  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2.披露

  附有契约条件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的贷款安排,且企业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以使报表使用者了解该负债可能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清偿的风险:

  (1)关于契约条件的信息(包括契约条件的性质和企业应遵循契约条件的时间),以及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

  (2)如果存在表明企业可能难以遵循契约条件的事实和情况,则应当予以披露(如企业在报告期内或报告期后已采取行动以避免或减轻潜在的违约事项等)。假如基于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企业将被视为未遵循相关契约条件的,则应当披露这一事实。

  (二)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准则解释17号》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1.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 号——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下列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

  (1)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如延长付款期限和担保提供情况等)。但是,针对具有不同条款和条件的供应商融资安排,企业应当予以单独披露。

  (2)报告期期初和期末的下列信息:

  ①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

  ②第①项披露的金融负债中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款项的,应披露所对应的金融负债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

  ③第①项披露的金融负债的付款到期日区间(例如自收到发票后的30 至 40 天),以及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例如与第①项披露的金融负债属于同一业务或地区的应付账款)的付款到期日区间。如果付款到期日区间的范围较大,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这些区间的解释性信息或额外的区间信息(如分层区间)。

  (3)第(2)①项披露的金融负债账面金额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当期变动(包括企业合并、汇率变动以及其他不需使用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交易或事项)的类型和影响。

  2.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三)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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