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天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渊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渊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高天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渊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天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渊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渊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2号)核准,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2元,募集资金总额711,42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60,353,018.88元,上述款项已于2020年8月4日全部到账,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0)第510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45,284,597.70元,其中2023年度募投项目投入金额为49,586,765.35元。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4,295,985.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柳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柳市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智能型低压电器产品扩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浙江天正智能电器有限公司增资10,000万元以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天正智能电器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柳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余额情况如下: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主要系尚未支付的按合同约定分阶段付款的款项。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586,765.3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5,284,597.7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2022年6月9日,公司将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6月9日,公司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柳市支行(天正智能)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6月9日,公司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柳市支行(天正电气)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2月1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中国制造2025方向的低压电器产能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4,203.66万元、4,688.95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扣除预留待支付项目尾款的实际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2023年2月2日,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18,892.61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型低压电器产品扩产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11,557.84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扣除预留待支付项目尾款的实际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2023年2月2日,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11,557.84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相关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天正电气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正电气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注:因募投项目投入金额是根据合同约定分阶段付款,故“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出现的金额差异为应付未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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