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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2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23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菁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3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池正明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冯燕》、《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綦方中》、《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崔孙良》。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4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冯燕、綦方中、崔孙良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报告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掌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4-030)。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经理班子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1)。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8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2日,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向金融机构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折合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3,2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对应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通过询价的方式甄选有竞争优势的金融机构进行实际合作,以有效控制资金成本,具体融资金额将依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及相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确定。

  二、授信事项的办理

  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信额度仅为可预计的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的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4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14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31.1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4,092,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61,438,679.24元(其中公司基本户已预先支付117,924.52元(不含税))后,主承销商东兴证券于2020年11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账户(账号为:1207071129000027135)人民币822,771,245.28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0,214,863.92元(其中公司基本户已预先支付1,725,471.70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82,438,456.8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1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629号)。

  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5号)核准,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申请。截止2023年7月12日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为人民币69,000.00万元(690,000手,6,9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票面金额发行,债券期限为6年。公司申请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981.5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018.44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12日全部到账,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7月12日出具了《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3]845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善渊制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江西善渊药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6,041.46万元(含利息收入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的,为单位转换或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3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964.4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330.61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2,295.07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2,295.07万元完成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投资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023年度公司累计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12,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全部到期赎回,具体如下:

  

  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与2022年12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期限一致,即自2023年9月4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尚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未超过10.0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6,041.46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及2021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年产586吨头孢类原料药产业升级项目二期工程”中的2个子项目“年产200吨头孢克洛原料药项目”和“年产30吨头孢妥仑匹酯原料药项目”募集资金投向进行变更。本次变更投向募集资金总额22,870.00万元,其中,16,87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年产头孢类母核产品180吨技术改造项目、年产氧头孢类母核产品100吨技术改造项目”,6,000.00万元用于追加投资到“年产头孢类药物关键中间体7-ACCA 200吨、7-ANCA 60吨技术改造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募集资金变更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9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亚药业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东亚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东亚药业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东亚药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该募投项目已于2023年12月竣工结项,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达产。

  注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效益。

  注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中包含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并完成置换的金额15,354.00万元。

  附表2: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中包含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并完成置换的金额1,271.31万元。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2:该募投项目已于2023年12月竣工结项,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达产。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5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1,249,399.5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9,394,531.6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3,600,92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股数为2,170,103股,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的股数111,430,817股为基数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772,169.61元(含税)。

  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完成后,公司2023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金额合计66,768,000.61元(其中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金额为29,995,831元),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5.07%。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其他形式利润分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170,103股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6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满足相关监管法规要求,能够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和自律监管措施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2024年度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90万元、2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收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聘任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为1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与审计机构签署相关合同。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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