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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以现场结合线上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王梦冰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司运作。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43,460.0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19%,基本完成了全年预定目标;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93.35万元,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50.85万元,较上年减亏932.7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76.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3.03%,公司销售回款良好,主营业务现金流保持平稳;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5,935.62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4.0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933,545.58元,合并财务报表截至2023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96,183,641.52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817,814.78元,截至2023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09,964,590.44元。

  鉴于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且2024年公司需保障充足的自有资金以稳定发展业务,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了持续改进、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要求。董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求,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为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内容包括并购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前述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参股子公司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涉及提供劳务、场地租赁、借款利息等,实际发生金额为441.12万元,预计2024年度与该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47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同意续聘重庆康华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制度进行了制定和修订。本次各项管理制度的修订,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制度进行修订及新增。

  1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和《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5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对外担保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6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对外捐赠制度》。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十四)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3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16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 14:00;

  ②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潘阳工业园春丰路88号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议案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提案,已于2024年4月22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7.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含)以上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需在2024年5月10日16:0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liye@yzjnm.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潘阳工业园春丰路88号扬子新材董秘办

  4、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与交通费均自理。

  5、会议联系人:李烨

  6、联系电话:0512-68327201

  7、联系传真:0512-68073999

  8、通讯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潘阳工业园春丰路88号扬子新材

  9、邮政编码:21514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52”, 投票简称为“扬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本公司(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

  相关议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注:

  1、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议案对应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 ”,每一议案只能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的之一,多选、未选、错选、字迹无法辨认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2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更好地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购买责任险。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出于谨慎性考虑,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方案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全体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监事作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

  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

  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令元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经营管理各重要层面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有效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43,460.0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19%,基本完成了全年预定目标;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93.35万元,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50.85万元,较上年减亏932.7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76.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3.03%,公司销售回款良好,主营业务现金流保持平稳;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5,935.62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4.0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933,545.58元,合并财务报表截至2023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96,183,641.52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817,814.78元,截至2023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09,964,590.44元。

  鉴于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且2024年公司需保障充足的自有资金以稳定发展业务,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也适合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监事会同意续聘重庆康华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监事会同意本次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九) 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

  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

  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规定,且有利于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44%,主要系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减少53%,主要系公司贴现票据所致;

  3、合同负债较期初增加349%,主要系本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39%,主要系本期发放上年绩效奖金所致;

  5、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37%,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6、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83%,主营系本期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57%,主要系本期原材料采购减少所致;

  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1%,主要系上年同期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5%,主要系本期原材料采购减少及偿还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完成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

  2024年1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以及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024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公司董事长、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2024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公司监事会主席选举。

  (二)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子江新型材料(苏州)有限公司为公司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三)公司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子江新型材料(苏州)有限公司、苏州慧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中民护培(武汉)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完成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梦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滕凤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睿彧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梦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滕凤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睿彧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3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已于2024年4月24日公布,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5:00~16: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 (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参加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王梦冰女士、总经理助理杨坤先生、财务总监滕凤娟女士、董事会秘书丁富君先生、独立董事钱志强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访问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或可将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ir@ yzjnm.com。届时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0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

  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情况概述

  经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296,183,641.52元,实收股本为512,064,000.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 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系:

  1.处置原境外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损失;2.受市场环境因素影响导致营业收入下滑;3.受关联方资金占用影响,公司流动性未能满足公司战略转型资金需要,导致经营状况未能得到明显改善,同时计提了部分关联方资金占用减值损失。

  三、 应对措施

  2024年公司将通过以下措施改善经营业绩:

  2024年,公司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做好战略落地、生产经营、转型发展、管理提升、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实现公司发展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1、稳健经营新材料业务,做好公司发展“压舱石”

  2024年,公司仍将首先确保现有新材料业务稳健经营,严格把控产品品质,高效灵活响应客户需求。一方面继续维护好现有客户,稳固公司在细分行业中的优势地位;另一方面将加大家电板及高附加值功能型产品的推广力度,拓展市场;同时公司将继续坚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打造低碳绿色产业园区。

  2、积极探索发展新赛道,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2024年,公司将积极尝试在国家支持和鼓励的行业中选择合适的细分赛道,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力争扭转经营现状,不断提高盈利能力,用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3、彻底化解公司历史遗留风险,轻装上阵

  (1)公司将持续跟进胡卫林占用资金的还款进展,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同时,公司积极协调各方严格按照《债务清偿协议》的约定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争取早日回笼资金,彻底消除该问题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中民居家与京莫绅所签署的关于出售俄联合51%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履行情况,积极协助中民居家推进股权出售交割事宜,尽快实现剩余股权转让款的收回,最大化的维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

  (3)公司将积极跟进对外投资款的收回事宜。因公司与滨南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合作事项终止,根据与滨南股份股东签署的《终止协议》,转让方李鹏应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将已收到的3,174.82万元股权转让款退回至公司。届时,公司对滨南股份存在的对外担保事项一并消除。

  4、持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效益

  2024年,公司将围绕提质增效的总体工作方针,将精细管理、提质增效放在生产经营战略的突出位置,树立现代化成本管理理念,抓好成本核算与分析等基础工作,持续优化费控体系,丰富产品及业务结构,强化营销体系及营销渠道建设;加强应收账款和存货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5、强化管理分类实施,确保公司风险可控

  2024年,公司将持续强化分类管理,确保公司风险可控,稳健经营。一是充分发挥全面预算的管控约束作用,增强预算的准确性、前瞻性、科学性;二是充分发挥法务合规的护航作用,持续提升合规治理水平;三是充分发挥审计的评价监督作用,为经营工作提供评价结果和优化改进建议;四是充分发挥安全环保的基础保障作用,确保生产经营平稳运行。

  6、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合规经营能力

  2024年,公司将持续强化完善“三会一层”治理结构,强化底线红线思维,不断提升团队合规经营意识,进一步完善公司管控体系,健全依法合规决策机制,建立合规透明的管理体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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