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R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一) 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较年初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注1: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减少36.21%,主要系本期使用存量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所致;
注2: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78.69%,主要系本期预付材料货款及工程款增加所致;
注3: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86.95%,主要系本期贺兰山“以大代小”项目转固所致;
注4: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32.39%,主要系对外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影响所致;
注5:合同负债较年初增加300.00%,主要系本期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注6:专项储备较年初增加273.94%,主要系本期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结余增加所致;
(二)本报告期合并利润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注1:研发费用同比减少99.69%,主要系本期研发项目费用化支出减少所致;
注2:投资收益同比减少46.83%,主要系本期联营、合营企业盈利减少所致;
注3: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99.51%,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额增加所致;
注4: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48.80%,主要系本期收到赔偿款减少所致;
注5: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100.00%,主要系上期发生违约金支出损失所致;
注6:利润总额同比减少37.55%,主要系本期新能源发电收入减少,盈利额下降所致;
注7:净利润同比减少38.57%,主要原因同注6;
注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减少39.22%,主要原因同注6。
(三)本期合并现金流量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注1: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减少50.23%,主要系增值税进项税留抵增加,税收返还款减少所致;
注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69.09%,主要系上期宁东250MW光伏发电项目资本性支出增加所致;
注3: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减少69.09%,主要原因同注2;
注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69.09%,主要原因同注2;
注5: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91.32%,主要系本期资金池借款减少所致;
注6: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减少91.32%,主要原因同注5;
注7: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60.28%,主要系上期提前偿还借款影响所致;
注8: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减少54.13%,主要原因同注7;
注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737.22%,主要原因同注5;
注10: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减少802.44%,主要系本期减少资金持有量及资金池借款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韩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丽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红亮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韩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丽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红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6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九届七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韩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7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七次监事会决议暨对2024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九届七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春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82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2月修订)》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现就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4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召集人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3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02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靖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469,353,4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130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87,397,28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022%。
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81,956,15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8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除议案11外,本次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
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为通过。
其中,第6项议案、第8项至第10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需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000,7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9%;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90,2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14%;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8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000,7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9%;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90,2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14%;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8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000,7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9%;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90,2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14%;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8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000,7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9%;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90,2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14%;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8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000,7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9%;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90,2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14%;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8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509,7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18%;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8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90,2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14%;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8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关联事项说明: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378,490,961股,在表决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000,7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9%;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90,2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14%;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8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8: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509,7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18%;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8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90,2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14%;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8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关联事项说明: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378,490,961股,在表决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9: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509,7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18%;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8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90,2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14%;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8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关联事项说明: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378,490,961股,在表决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0: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509,7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18%;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8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90,2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14%;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8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关联事项说明: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378,490,961股,在表决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1:关于修订《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000,7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9%;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90,2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14%;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8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2:关于修订《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000,7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9%;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90,2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14%;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8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3:关于修订《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000,7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9%;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90,2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14%;反对35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8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表决结果:通过。
会议同时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及九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王璐律师、刘铧之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参与投票表决的股东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