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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4-01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已于2024年4月11日届满。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积极推进监事会的换届工作。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职工大会,选举颜勇锋先生、鲍朝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本次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三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

  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颜勇锋:男,1977年11月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2000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浙江交工大桥分公司项目出纳、会计、财务审计科副科长、财务部经理、团总支书记,浙江交工财务部副经理、审计部副经理、财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纪检监察审计部主任、总部工会委员会主席等职务。现任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法务风控部总经理,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法务风控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颜勇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情形;经查询,颜勇锋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鲍朝旭:男,1977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浙江交工金筑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主任助理、副主任,现任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主任,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鲍朝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情形;经查询,鲍朝旭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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