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0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维护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除上述修改及部分序号顺延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具体经办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上述修订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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