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以现场和视频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其中董事樊崇、徐学亭、马英林、贾娜、王海霞、吴希慧现场参会,盖文杰、郭洁、崔希有视频参会。公司监事均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樊崇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查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吴希慧女士、郭洁女士、崔希有先生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吴希慧女士、郭洁女士、崔希有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带领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持续推进主营业务稳健发展,勤勉尽职,完成各项工作,达成2023年经营目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认为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一套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的各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并得以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内控管理机制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实际管理要求,能够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保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保障资产安全,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了保障。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相关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在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在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在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
在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樊崇先生和马英林先生作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故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事先审议,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本议案所有董事利益相关,均回避表决,故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樊崇先生和贾娜女士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业务发展、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在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的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在2023年度的审计过程中,制定审计方案合理、审计程序科学,勤勉尽责,审计工作得到了有效执行。
在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在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集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披露该报告。
在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9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以现场与视频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勇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地行使职权,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以及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地监督,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一致通过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相关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审议决策机制完备、分配标准明晰,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9.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0.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人员的薪酬方案,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9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 3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单位:元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 ”),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止2024年3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1,599,775股,持股比例1.17%,
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樊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娜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樊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樊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娜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