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告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8,454,715.95元,扣除按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845,471.6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4,946,296.3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88,555,540.73元。

  根据《公司章程》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本次共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51,282,638.00元。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最终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同时,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审议程序和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现金分红水平具有合理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有利于维护股东利益。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在2024年度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其它融资方式,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实际贷款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要在上述范围内选择申请贷款的金融机构及综合授信额度,股东大会拟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银行综合授信合同》及《借款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二、审议程序和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要,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50,000万元,可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有利于扩大经营业务、提高经营效益,可进一步促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50,000万元,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50,000万元,符合公司的实际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8,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22号)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17.0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截至2023年7月7日止,本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17.0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57.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4,939,498.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65,692,067.32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9,247,430.68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096号)。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493.95万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6,569.2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924.7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8,706.91万元。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8月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8,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3年7月17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64,952,958.28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983,123.11元,共计370,936,081.39元。

  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2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深圳西可实业有限公司52%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13,000.00万元人民币收购深圳西可实业有限公司52%股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回报。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资金使用安排具备合理性。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8,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发行的期限为一年以内的结构性存款)。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相关要求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及现金管理业务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五)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七)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和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八)其他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发行的期限为一年以内的结构性存款),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等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机构。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和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8,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相关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 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 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自律处分1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崔永强,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大族激光、大族数控、奥海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范丽华,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大族激光、科瑞技术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腾雪莹,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大族激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程峰,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继峰股份(603997)、华灿光电(300323)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崔永强、签字注册会计师范丽华、腾雪莹、项目质量复核人程峰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审计费用报价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

  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财务审计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综上,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要求,因而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因此,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事项。

  (五)生效日期

  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4、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退休辞任及补选监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计贻柳先生办理退休手续的通知,由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计贻柳先生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计贻柳先生的退休辞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任申请将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监事后生效,在辞任申请生效前,计贻柳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公司监事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补选监事工作。

  公司对计贻柳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日,计贻柳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72,000股,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为保障监事会正常运行,完善公司治理,经公司控股股东陈潮先先生推荐,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童育英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童育英女士简历

  童育英女士,198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年至今于公司任职,现任公司采购部经理,兼任深圳市致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童育英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0,562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致尚科技”)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深圳聚焦新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焦新视”)采购商品、向关联方深圳市你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你我网络”)销售商品等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基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预计增加与关联方聚焦新视发生采购商品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增加与关联方你我网络发生销售商品日常关联交易内容“模具、技术服务费等”。以上交易额度和交易内容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潮先、陈和先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4、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4年1-3月已发生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三)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深圳聚焦新视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KW403R

  法定代表人:秦操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聚焦新视15%的股权,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343.43万元,净资产70.3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03.31万元,净利润-29.66万元。

  2、深圳市你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1933924E

  法定代表人:饶颂华

  注册资本:648.54149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手机配件、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研发、销售及咨询服务;电子烟具的技术研发、销售及咨询服务;电子烟耗材、五金制品、五金零件、包材的销售;塑胶制品销售;电源、电子雾化器、控制器及其零部件的技术研发与销售;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及进出口贸易(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潮先先生持股30.1446%,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和先先生持股17.5083%,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23,487.32万元,净资产86,354.6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9,973.72万元,净利润8,458.17万元。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各关联方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关联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将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生产所需,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关联董事陈潮先、陈和先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合理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分别审议批准且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致尚科技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4、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4年4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内容,公司将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16:00,在全景网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潮先先生、董事会秘书陈丽玉女士、财务负责人张德林先生、保荐代表人温波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6: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业绩说明会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7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致尚科技园A栋一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均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填写附件三《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并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到场。邮件或电子邮件须在2024年5月10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或发送至公司邮箱。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12:00,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致尚科技园A栋一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邮编:518106

  联系人:陈丽玉

  电话:0755-82026398

  传真:0755-82026366

  邮箱:ir@zesum.com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一: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表决下打“√”)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委托人应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486

  2、投票简称:致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专人送达、邮寄、发送电子邮件到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