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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89          证券简称:澄天伟业       公告编号:2024-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说明

  经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91.76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641.86 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64.19万元,母公司净利润减去法定盈余公积后,2023年度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377.67万元。

  为了回报投资者,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截至2024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115,6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645,070股后的股本113,954,930股。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2元(含税),暂以截至本公告日的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113,954,93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拟分配现金红利合计478.61万元(含税),占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的20.13%。本次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分配比例将按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相关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689          证券简称:澄天伟业       公告编号:2024-017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锁定产品成本,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与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黄金、铜、银、锌、聚氯乙烯(PVC)等原辅材料相关品种的期货交易合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期货交易所等金融机构,在国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最高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辅材料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

  公司进行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不进行投机交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但套期保值业务仍受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开展期货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材料为黄金、铜、银、锌、聚氯乙烯(PVC)等原辅材料,随着国内期货市场的发展,以上原材料现货价格基本参照期货交易所的价格定价,企业通过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已成为稳定经营的必要手段。由于原材料的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因此有必要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以辅助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所需原材料保值、避险的运作,不从事以逐利为目的的投机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投入金额与业务期间

  公司在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在业务周期内上述保证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保证金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业务期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交易方式及交易场所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与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黄金、铜、银、锌、聚氯乙烯(PVC)等原辅材料相关品种的期货交易合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期货交易所等金融机构,在国内期货交易所进行。

  4、资金来源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出具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一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及风控措施

  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匹配的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期货头寸,选择合适的套期保值时机与恰当的保值数量比例,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资金风险及风控措施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与持仓之间的额度做出合理安排,避免由于持仓过大而市场反转时被强制平仓造成损失,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严格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3、内部控制风险及风控措施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合理设置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授权、业务流程、风险管理、报告制度等做出明确规定,同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有效识别内部控制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处理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4、技术风险及风控措施

  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从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到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出具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689          证券简称:澄天伟业       公告编号:2024-018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5月14日(星期一)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15:00。

  5、 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7日(星期二)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4层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 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

  技生态园10栋B座34层公司会议室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提供上述材料及《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个人签字/法人盖章的上述登记材料及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4层

  邮政编码:518052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55-36900689转689

  传真:0755-86596290

  电子邮件:sec@ctwygroup.com

  6、本次股东大会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股票:350689,投票简称:澄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300689          证券简称:澄天伟业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方式

  召开时间: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

  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Izhadq61G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公司出席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冯学裕、独立董事符凤萍、独立董事陈国尧、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蒋伟红。

  三、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效率和效果,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广大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9日15: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sec@ctwygroup.com);或可访问网址https://eseb.cn/1dIzhadq61G,也可以使用微信扫描上方小程序码,进入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问题征集页面留言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业绩说明会召开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录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689          证券简称:澄天伟业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的原因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天伟业”“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3年度,公司转回信用减值损失4,775,710.81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570,332.48元。本次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各项减值准备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本次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损失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合计为2,205,378.33元,增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205,378.33元,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5,138.38元,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835,138.38元。公司本次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已经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

  四、本次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689             证券简称:澄天伟业             公告编号:2024-013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智能卡、专用芯片和物联网产品的提供商,持续创新为客户创造更多价值、促进产业良性发展并为奋斗者提供更广阔的平台。公司在巩固现有业务、加深与客户合作的基础上,制定“延伸产业链、拓展新领域”的发展战略,致力打造业务闭环,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积极把握行业和技术的发展方向,探索公司集成电路产品在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汽车电子前沿领域下的新应用场景,努力成为以专用芯片为核心的端到端智慧物联解决方案服务商。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1、智能卡业务

  在智能卡方面公司主要产品为电信SIM卡、金融IC卡、证照ID卡等智能卡产品以及嵌入智能卡并储存、处理密钥信息的专用芯片等,公司同时为合作伙伴提供智能卡综合制卡服务。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下游市场覆盖移动通信、金融支付、公共事业等智能卡主要应用领域。公司率先实现行业内端到端的全产业链覆盖,为客户提供更完备的产品与服务。

  公司深耕海外市场多年,与全球知名智能卡系统公司建立长期良好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SIM卡产品销售力度,努力争取与四大运营商直接合作,多维度拓展国内市场,目前全资子公司宁波澄天已通过中国联通2024-2025年度电信卡入围资格审核,成为中国联通电信智能卡入围供应商,国内市场的开拓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空间,公司占据更加主动的竞争地位。

  (1)智能卡硬件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在巩固智能卡硬件产品的市场份额的基础上,持续加大智能卡生产能力的投入,对现有产线技术进行改造,提升生产工艺自动化水平,提高生产能力与良品率,进一步实现智慧工厂主要生产线的搭建。

  同时,公司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深化公司现有的国际化发展格局为全球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公司将充分利用成熟的运营管理海外工厂的体系,持续寻找投资海外服务当地客户的机会,进一步贴近客户,快速反应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满足客户大批量采购要求,进一步缩短产品的交付时间。

  (2)智能卡信息个人化软件服务及综合制卡服务

  印度尼西亚澄天伟业生产中心达产,为公司进一步开拓东南亚、非洲地区市场奠定基础,使公司产品进一步向产业链下游延伸,丰富产品和服务种类,从而进一步优化公司收入结构。随着国内金融IC卡需求持续扩大,公司为合作伙伴提供的综合制卡服务内容进一步多元化,综合制卡服务盈利能力提升。

  2、半导体智造业务

  (1)智能卡专用芯片业务

  近年来,澄天伟业(宁波)芯片技术有限公司智能卡专用芯片收入稳步增长。该项目的投产将进一步延伸公司产业链,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公司在智能卡领域内的竞争力。

  公司智能卡专用芯片业务根据客户实际需求提供模块化的服务与产品,包括单独或同时提供智能卡专用芯片承载基带产品、智能卡专用芯片封装服务,或供应智能卡专用芯片成品。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制定生产计划,由客户提供或者根据客户要求采购晶圆,公司自行采购生产承载基带和封装所需原辅材料,按照客户提供的专用芯片设计或根据行业标准设计,由公司进行智能卡专用芯片的生产。公司生产的专用芯片承载基带和专用芯片,根据客户需求直接用于公司为其生产的智能卡或按其要求直接出货。

  (2)安全芯片业务

  公司结合自身封装产能与供应链及客户资源的竞争优势,完成部分安全芯片的研发,现主要应用于信息安全与信号传送安全,未来公司将积极探索安全芯片应用场景,抓住国产化趋势,丰富安全芯片业务的产品线。

  (3)半导体封装材料业务

  公司围绕功率半导体的设计及实验室业务,结合自身生产资源和管理经验,已投产功率器件封装材料引线框架业务,目前项目已完成投产。

  (4)功率半导体

  近年来,公司管理层积极落实功率半导体研发、设计和销售,产品市场定位为光伏逆变器、储能和车规级市场,实现公司多层次收入,2022年公司已完成部分MOSFET、IGBT和IGBT模块等功率半导体方面的研发,进一步在数字能源,物联网等领域扩充产品线,搭建半导体产业生态。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际领先的从事智能卡和专用芯片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是一家集软件研发、工程设计、系统集成和制造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商。公司的产品与服务覆盖全球,依托于智能卡、半导体芯片、信息安全等领域的发展,持续为国内外客户创造价值。公司在智能卡制造规模化、专业化的基础上,发展成为了涵盖芯片研发、设计、生产和智能卡生产销售及终端应用开发的系统解决方案服务企业,公司率先实现行业内芯片智能卡产品端到端的全产业链覆盖,是智能卡行业首家一站式服务供应商。

  公司作为国内较早从事智能卡生产的企业,在制造技术、工艺流程、管理水平、经营规模以及国际化布局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同时旗下还拥有2家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获得了Visa、MasterCard、AMEX、GSMA SAS-UP、IAFT 16949、集成电路等多项国内外客户的行业资质认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专利技术179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个,软件著作权47项,实用新型121个。

  公司凭借品质、服务、产能规模优势,与THALES, IDEMIA和G&D等全球知名智能卡系统公司建立长期良好合作关系,通过深圳、上海、宁波、香港、印度新德里和印度尼西亚雅加达等分、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公司主要产品通信智能卡产品销售在全球市场中占有一定比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2023年12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12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2、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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