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在山西省晋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台东街2123号万通商业广场A座24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联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董事张慧玲女士、董事王春雨先生、独立董事刘毅军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监事赵斌先生、董雪峰先生以视频方式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 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3年初报表账面未分配利润为139,923,275.94元。2023年度因全资子公司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分红250,000,000.00元,公司实现净利润182,835,222.86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8,283,522.29元和扣除2022年度分红58,050,159.60元后,2023年末母公司报表账面未分配利润为246,424,816.91元,即公司2023年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46,424,816.91元。
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时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公司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67,502,66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4,475,452.20元,剩余81,949,364.71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由于余孝民先生在关联股东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田永东先生、张慧玲女士、杨军先生、丁宝山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中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十二)审议通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田永东先生、张慧玲女士、杨军先生、丁宝山先生、赵利新先生、刘毅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丁宝山先生、赵利新先生、刘毅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听取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余春宏先生、丁宝山先生、石悦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余春宏)》《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丁宝山)》《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石悦)》。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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