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ST富吉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存在可能退市的风险
公司于 2023年4月 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公司因2022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已于2023年4月27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财务指标已不触及上述退市风险警示标准,公司将在本报告披露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公司将根据上述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市场竞争激烈导致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降的风险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发展历史相对较短,在资金实力、生产能力等方面处于一定劣势地位。随着红外热成像技术的快速发展,国内成熟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将变得愈发激烈,未来产品价格仍可能继续下降。在这种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进行调整运营策略,将无法抵御行业整体服务价格下降的趋势下,所带来的行业整体毛利率和净利率下滑,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在服务质量、技术水平、销售模式、营销网络和人才培养方面持续提升,保证公司的竞争力水平,并不断扩大业务规模、完善人员结构,从而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富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静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黄富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富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静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ST富吉 公告编号:2024-021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9条规定,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据此,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10条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收到公司提交的完备的申请材料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在作出是否撤销风险警示决定前,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事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公司因 2022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已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4]230Z1920号《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为20,933.41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和的业务收入后营业收入为19,555.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631.8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755.42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9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12.4.2条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在年度报告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披露:(一)第12.4.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三)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公司不存在上述任一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四、公司监事会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五、保荐机构关于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或者之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7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存在其他导致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风险提示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10条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收到公司提交的完备的申请材料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在作出是否撤销风险警示决定前,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
2、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事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ST富吉 公告编号:2024-022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吉瑞”或“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1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和《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文光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2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45)。
4、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7)。
5、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定比2022年,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或营业收入值不低于3亿元。对于2023年,当实际完成业绩达到上述两个目标值的孰高者时,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100%,否则为0%。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上述两个业绩目标值的孰高者。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拟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0.0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7.50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7.50万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出本次作废,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ST富吉 公告编号:2024-019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318,668.1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为-77,652,967.11元,未弥补亏损为-77,652,967.11元,实收股本为76,000,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主要系公司2022年、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幅度较大所致。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为11,416.71万元。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089.11万元,同比下降65.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73.05万元,同比减少-214.76%。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933.41万元,同比增加88.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31.87万元,同比减少9.79%。
公司亏损的原因包括:
1、公司毛利率下降,一方面系受到军方采购预算价格调整影响,各配套单位价格下调,加之国内市场竞争激烈,公司处于行业中游,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的规模以及产业链布局存在劣势,产品价格下降;另一方面系公司本年积极拓展民用海外市场,海外市场客户直接面向终端,订单量相应增加,但毛利率相对较低所致。
2、公司根据在手订单和市场需求预测制定采购和生产计划,存货规模随着业务规模增长而快速增加,前期受到军品采购程序和经济下行的影响,公司生产和交付进度也随之放缓,导致公司的存货库龄持续增长,存货跌价损失计提增加。
3、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虽然较2022年度有较大幅度增长,但研发费用也随着募投项目的开展有所增加。
三、应对措施
1、聚焦主业,孵化多业务板块
公司根据产品及服务的特点和优势,除了传统的非制冷器件及机芯整机、制冷器件、机芯整机及光学镜头以外,实施资源整合策略,在多个新业务方向进行多项产品布局。加大研发力度,拓宽技术及产品的应用领域,从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
2、控制成本,提升毛利水平
依托公司独有的研发技术,实现产业规模化,加强与材料供应商的合作,建立稳固的供应链关系,提升公司议价能力,确保产品质量的同时降低材料成本,提升公司的毛利水平。
3、精细化管理,做好提质增效
公司将加强项目精细化管理,调整组织架构,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从财务、人力资源、采购、生产等各环节出发,提高管理效率;加强预算管理,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控制成本与费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优化存货管理和生产流程,提升人效,减少不必要的损耗,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快资金回笼,减少坏账风险。通过上述优化方式,将会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和营销成本,提高企业盈利水平,实现收入和利润的增长。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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