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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4-037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子通信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4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3人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赵磊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6月21日和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

  2024年1月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收到《审核问询函》后,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根据《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鉴于公司于2024 年4月9日已披露了《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3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等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自2023年8月28日至2024年1月11日,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赵晨佳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8.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4%,增持金额合计800.13万元;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海峡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39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增持金额合计50.01万元;副总经理曹亮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9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增持金额合计58.03万元;副总经理张宴臣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3.8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增持金额合计56.88万元;副总经理徐喜中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3.4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增持金额合计52.11万元。上述5人合计增持股份金额1,017.15万元,达到增持计划的金额下限要求,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峡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李云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赵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峡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李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峡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李云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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