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21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 进行注销的公告
|
|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为公司可转债提供补充质押担保的公告
|
|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 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绍兴泰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41,441,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48%。泰坦投资本次补充质押20,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4.14%;本次质押后,泰坦投资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55,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8.89%,占公司总股本的25.46%。
2、公司控股股东泰坦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昌县融泰投资有限公司、陈其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56,380,000股。本次补充质押完成后,泰坦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55,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35.17%,占公司总股本的25.46%。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泰坦投资的通知,获悉泰坦投资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根据泰坦投资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股份质押担保合同》约定,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如在连续30个交易日内,质押股票的市场价值(以每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以下简称“担保物价值”)持续低于本期债券尚未偿还本息总额的130%,民生证券有权要求出质人在30个工作日内追加担保物,以使担保物价值(质押股份的价值以办理追加质押登记手续前3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均价计算)与本期债券未偿还本息的比率高于150%;出质人追加的资产限于泰坦股份人民币普通股,追加股份的价值为连续30个交易日内泰坦股份收盘价的均价。
公司已出现上述追加质押的情形,故本次质押是控股股东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补充质押担保。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