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577 公司简称:龙版传媒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3年年末总股本444,444,4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5,555,555.60元(含税)。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报告期内不涉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为出版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当前,出版行业内卷愈演愈烈,持续多年的“价格战”对图书定价机制和折扣体系造成严重冲击,平台电商、垂直及其他电商、短视频电商打折潮无形中降低图书商品在消费者心目中地位,根据开卷2023年图书零售市场年度报告,平台电商依然是规模最大的渠道,码洋比重为41.46%,其次是短视频电商,码洋比重为26.67%,超过垂直及其他电商(2023年码洋比重为19.93%),成为第二大销售渠道,实体店渠道码洋比重为11.93%。
从产业发展趋势来看,深度融合发展是赋能出版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宣部印发了《关于推动出版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新时代深入推进出版深度融合发展作出全面部署,为出版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可以预见,未来一段时期,出版业将聚焦加快推动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着力推动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融为一体、合二为一”,不断完善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新型出版传播体系。
公司主要从事图书、期刊及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及印刷服务等业务,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知识、信息,并向中小学生提供教材、教辅等学习资料,以满足受众的文化消费需求和教育需求。
1.出版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下属的人民社、教育社、少儿社、科技社、美术社、北方文艺、报刊集团等多家公司从事教材教辅、一般图书、期刊和电子音像产品、数字产品的出版业务。公司出版物品种丰富,涵盖社科、教育、文学、科技、艺术等多个细分领域,先后多次获得国家级出版奖项,拥有丰富的作者资源和广泛的读者群体,公司及旗下出版社在其各自专业领域分别取得一系列成就,打造了具有区域文化特色的精品图书系列,在黑龙江省具有较强的文化影响力。
2.发行业务
新华书店集团及下属76家子公司主要负责公司的发行业务,是全国最早成立的省级新华书店集团之一。新华书店集团从事包括教材教辅、一般图书及电子音像等产品在内的批发、零售及相关产品的经营业务。
除新华书店集团外,公司下属出版社亦有自办发行业务,主要向省内外发行其出版的教材教辅、一般图书及电子音像产品等出版物。
3.印刷及物资贸易业务
公司旗下印务集团及所属印刷二厂、印刷物资及出版进出口从事书刊和各类印刷品的印制服务与印刷原材料的贸易业务。公司印刷业务主要服务于各出版社、杂志社及政府部门等,通过承接公司内部业务、开拓市场等方式开展业务,与需求方签订相应加工合同后,进行加工生产。印刷物资主要从事纸张等印刷业务原材料产品的销售,重点保障本公司教材教辅、一般图书等产品的纸张等物资供应,同时也开展对外物资贸易业务。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4亿元,同比增长2.1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4亿元,同比下降27.9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1亿元,同比增长36.19%。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0亿元,同比增长9.95%。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0.7749元,同比下降27.9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0.6324元,同比增长36.1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76%,同比减少5.21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96%,同比增加1.50个百分点。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53.21亿元,同比增长5.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6.45亿元,同比增长6.51%。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577 证券简称: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4-019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新闻出版》(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77 证券简称: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4-010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4月19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4年4月24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一平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77 证券简称: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4-011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5日 14点 45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龙川路258号出版大厦32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5日
至2024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4年4月24日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以下地址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前公司收到为准。
登记时间:2024 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登记地点: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松北区龙川路258号)证券法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龙川路258号 邮政编码:150028
(四)会议资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联系电话:0451-58792676
联系人:李玉洋
特此公告。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577 证券简称: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4-012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规定,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版传媒”“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8日《关于核准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8号)核准,龙版传媒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444,445.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6,222,225.55元,扣减应承担的上市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7,415,702.3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8,806,523.2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 8 月 1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21300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用于龙版传媒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本公司、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出版大厦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3.本公司、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用于新华书店门店经营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4.本公司、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用于新华书店门店经营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5.本公司、黑龙江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用于精品出版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6.本公司、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用于精品出版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7.本公司、黑龙江北方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用于精品出版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8. 本公司、黑龙江省新华印务集团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印刷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9. 本公司、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用于龙版传媒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10. 本公司、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新华图书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用于龙版传媒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协议签订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应职责。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3月22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4,777.75万元向黑龙江省新华印务集团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印刷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2023年7月11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1,800万元向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增资,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00万元向黑龙江省新华图书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龙版传媒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4月25日和5月16日,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原募投项目“智慧教育云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变更为“龙版传媒综合服务平台项目”。龙版传媒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包括平台建设子项目和运营建设子项目,其中平台建设子项目包含技术平台开发、租用云服务和运维服务三部分内容,运营建设子项目包含市场推广和团队建设两部分内容。项目总投资 5,426.55 万元,计划第一年投资1,958.37 万元,第二年投资 1,694.67万元,第三年投资 1,773.51万元。项目计划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2026年12月31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927,880.00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5577 证券简称: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4-014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亿元(含壹拾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投资安全性高(风险评级为PR1级和PR2级)、流动性好、期限最长不超过18个月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核,并代表公司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由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为提高办理效率,授权公司财务管理运营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该事项。
一、概述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三)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评估和控制风险,投资安全性高(风险评级为PR1级和PR2级)、流动性好、期限最长不超过18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固定期限理财产品和可随时赎回理财产品。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须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
(四)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亿元(含壹拾亿元)(¥1,000,000,000.00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与实施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核,并代表公司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由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为提高办理效率,授权公司财务管理运营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该事项。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分析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评级PR1级和PR2级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拟定如下措施:
(一)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监控,以实现收益最大化。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在授权期间,独立董事、监事会可随时对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三)公司建立了资金使用的审批和执行程序,能够确保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规范运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资金管理要求。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2.20%,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一)购买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及到期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77 证券简称: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4-015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于1987年成立,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21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24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716人。
(一)业务开展情况
中审众环2023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215,466.65万元,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出具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主要行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文化、体育和教育业”,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没有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机构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四)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国源,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龙版传媒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守卫,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龙版传媒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孙奇,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龙版传媒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5家。
(五)会计师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六)独立性
中审众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七)审计收费
2024年度报告期财务审计费用(含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5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本公司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年11月13日,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24 层,首席合伙人:姚庚春。本公司自2019年起聘请该所对本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该所及其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达5年。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在执行完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本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已连续5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聘并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就该事项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均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财光华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司近日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了选聘,选聘条件、程序、结果等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审计机构选聘结果。变更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三)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77 证券简称: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4-017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政府补助资金情况统计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度,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953万元,其中:增值税返还392万元;国家出版基金图书补助270万元;其他政府补助291万元。其他政府补助包括:精品图书工程81万元;新增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奖励款60万元;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返还51万元;稳岗补贴46万元;黑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30万元;其他专项资金补助23万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政府补助资金进行会计处理,2023年收到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883万元(增值税返还392万元;国家出版基金图书补助233万元;其他政府补助258万元),计入递延收益70万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77 证券简称: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4-018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无重大影响,本公司此次未对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 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根据解释第16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对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无重大影响,本公司此次未对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进行调整。
三、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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