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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4证券简称:森麒麟公告编号:2024-062

  债券代码:127050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股东权益及公司价值,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3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38,777,253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500,000股后的736,277,2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10元人民币现金,每10股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股,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738,777,253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33,288,154股。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权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即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35元/股调整为24.7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4.7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2.77元/股。鉴于公司近期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已经超出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4.73元/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维护股东权益及公司价值,保障股份回购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4.73元/股调整为32.77元/股。除上述内容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3月1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公司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4月2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23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最高成交价为30.81元/股(除权除息前价格),最低成交价为26.06元/股(除权除息后价格),成交总金额150,003,247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相关价格。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方案实施情况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实施期间等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增减持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回购实施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5,239,0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依法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回购股份注销申请,并相应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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