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4-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4日收到董事刘岩女士、王义福先生及财务负责人梁珉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刘岩女士辞去公司董事、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王义福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梁珉先生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岩女士、王义福先生、梁珉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上述人员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岩女士、王义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梁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3.5万股,其中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7万股,公司将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对其持有的17万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梁珉先生离任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股份买卖的限制性规定。
刘岩女士、王义福先生、梁珉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董事会建设、财务管理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他们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选举李海滨先生、任林先生、王昕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二)同意聘任任小平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上述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4-03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实际参加董事6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先龙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刘岩女士辞去公司董事、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王义福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大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选举李海滨、任林、王昕(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查通过。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人选李海滨先生、任林先生、王昕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其符合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二)董事会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梁珉先生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任小平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对财务负责人人选任小平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关于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三)董事会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4)。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简历
1.李海滨,男,197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秘书、副主任、主任,人力资源部中层助理、副经理(主持工作);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仓储部中层助理;沅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湘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副经理。现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李海滨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385,000股(其中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7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任林,男,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助理经济师、高级物流师。曾任岳阳城陵矶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货运科业务科长,开发部经理,业务科科长,营销处处长助理、副处长,生产调度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岳阳华泰资源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岳阳安泰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兼总经理;佛山华新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专职派出董事。
任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王昕,男,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程硕士,中级工程师。曾任湖南骏泰浆纸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区副经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事业部生技科运行技术主管,运营管理中心主管、副经理、经理,战略发展部经理,证券投资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湖南森海碳汇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副总经理(副部长)(主持工作)。现任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总经理(部长);湖南双阳高科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昕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任小平,男,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授,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经济管理系教师、副主任、财会教研室主任;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嘉成林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香港龙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兴诚旺实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诚通生态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佛山华新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任小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4-034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0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海洲路18号TCL大厦26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0日
至2024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经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不便于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票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附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复印件,并请注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祥呈
联系电话:0759-2820938
指定传真:0759-2820680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海洲路18号TCL大厦26层
邮政编码:51022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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